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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猶豫了,你該和有趣的人在一起

作者|許迢迢

前幾天逛書店,看到一本書的名字很有意思:《人生這麼長,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

我拍了拍自己身邊舔著冰激凌的二花,二花瞅了一眼,下巴一抬,作出傲嬌的小表情,「咦,這本書難道不是我的人物傳記嗎?」

我用胳膊杵她以表示自己的嫌棄,二花表情卻立馬正經起來,嚴肅地問我:「迢迢,你不覺得這句話說得很對嗎?」

我瘋狂點頭。

人生的確很長,長到年輕的我們會覺得它有些無聊:「生命在我面前無窮的展開,我只是嫌棄它太長了。」

既然漫長,既然難熬,那麼一定要有一些有趣的人相伴,這過程中除去家人和愛人,朋友自然是陪伴時間最長,最渴望穩久的關係了吧。

想像一下,不奢求多,哪怕身邊有一個知心好友,彼此三觀契合,親密無間,一個眼神就能知道對方在想什麼,是能夠抱住痛哭流涕也是能夠一起懟天懟地的存在,那該有多幸福。

而從另一個方面說,生命又是何其短暫,枝頭一樹夏花,初見無比燦爛,墜落也無比迅速,短短一段旅途,自然是希望陪伴的人能夠帶給自己快樂,一路上能夠有話可聊,有痛可怨,有愛可訴。

而不是需要我們委曲求全的遷就,也不需要我們強顏歡笑的偽裝,留戀和放手,都是清清楚楚的存在,而我們卻無所畏懼。

生活雖然不易,但是身邊的人卻讓自己倍感珍貴。

昨天在刪微博,看到高二時發過的一條微博,「三觀不同的人怎麼能玩在一起呢?」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刪掉了微博。但是這條微博所帶來的回憶卻還清清楚楚地留在腦海里。

那個時候我跟同桌的女生玩得很好,當然這只是別人眼中所看見的。其實我算不上多喜歡她,她懶惰,傲慢,換男朋友的速度快到我記不清他們的臉和名字。

她一邊喊著青春萬歲一邊虛度著光陰,我勸過她多次未果,漸漸覺得疲憊,卻仍舊每天跟她一起上下學,一起吃飯。

我不得不這樣做,原因是當時高二期上學期的期中考試後我從理科班轉到文科班,朋友都在遙遠的另一棟樓里,身邊一個認識的人沒有,就只有同桌的她最先跟我一起玩。

那個時候真心覺得疲憊,在努力跟上學習進度的同時,還要擔心這種岌岌可危的友情,彼此三觀不同,卻還要維護這種表面上的關係,彷彿她就是一根最後的稻草,抓不住它,我就要溺死在暗無天日的孤獨里了。

那個時候,覺得孤獨真的是人生里的頭號敵人。

後來回想,覺得自己是真傻。因為害怕被貼上「不合群」的標籤,因為害怕成為別人眼中孤獨的怪胎,於是只是一味的遷就和忍耐,就連笑容都不曾發自內心,浪費掉了本該美好度過的歲月。

我跟Z君說這件事的時候,他顯得並不驚訝,只是說:「當時只覺得你有些為難,跟她一塊玩的時候有時候會皺著眉毛。」

我啞然,原來,並不是所有的情緒都可以被小心掩蓋,我以為自己藏得很好,卻總是在無意間敗露心底的秘密。

原來,跟不喜歡的人一起玩,既無法騙過自己,也無法騙過別人啊。

那麼,我想,那個女生曾經瞭然我的態度嗎?

如果她也清楚的話,那麼看我的時候會不會覺得我像一個跳樑小丑,那麼我們彼此互相浪費在對方身上的光陰,又是為了什麼呢?

虛與委蛇的友情?不想當場撕破的臉面?枯燥生活中的一種另類的消遣?

高二過後,我們再無交集,直到現在也未再見過面,答案自然無從得知。

但是,有一個確定的事情,就是高二時候的我,真的是一個蠢到令人髮指的傻逼。

有很多道理,初時不明白,並沒有關係。

時間慢慢沉澱和歷練,我們所謂成長,必然是去明白一些我們不曾明白的事情。

高二升高三的時候,我意識到我不能讓這種壓抑的友誼繼續影響我的生活了,於是給同桌寫了一封信,算不上絕交,因為語氣絕不強硬。

那個時候我是真的用了這輩子最大的勇氣,才做出這個決定,甚至做好了一個人在別人嘲笑或憐憫的目光里孤獨地度過高三的準備。

然而,當我在天氣正好的秋日傍晚,從食堂吃完飯出來,一個人走過教務樓前面的人造湖的時候,看到金黃的銀杏葉漂在湖面,秋風撩起細細的漣漪,一圈一圈地漾開。

我突然覺得內心十分安靜,好像過往的人群都消失掉了,隱在了歲月的陰影里。

但是道理都明白了,卻還蒙住眼睛去做違心的事情,去說違心的話,那麼我真的不知道該作何評價。

我身邊不乏這樣的人,就像過去的我。

出於各種各樣不同的原因,或許是為了討好某些處於中心位置的人,或許是想找個人來排解自己的孤獨,或許是為了達到某些期待,於是跟那些三觀不同的「朋友」在一起,小心翼翼地維護關係的同時,也要確保自己的三觀不被他們影響。

而人生已如此了,又何必再委屈自己呢?

最次最次不過是孤獨罷了,而孤獨又有什麼不好的呢?

正如周國平在書里寫:「我天性不宜交際。在多數場合我不是覺得對方乏味,就是害怕對方覺得我乏味。可是我既不願忍受對方的乏味,也不願費勁使自己顯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我獨處時最輕鬆因為我不覺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自己承受,不累及他人,無需感到不安。」

如果沒有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的話,那麼便心甘情願地享受孤獨,並在孤獨中審視自我,以期待更好的自己;如果有幸找到的話,那麼並肩行走於世界間,彼此有說不完的有趣話題,這漫漫漫漫一生也不覺得有什麼遺憾了。

能留住我們的,往往是我們所熱愛的,對事也好,對人也罷,這都是通用的道理。

我所愛的Z君,沉穩而不乏味,一直守護著我,讓我漸漸找到自己最好的狀態;我身邊的二花,大大咧咧卻對我很細心,讓我的性格逐漸變得開朗;包括我上大學後遇到的阿遲,我們在辯論會上針鋒相對,私下裡卻是惺惺相惜的好朋友。

他們熱情,真誠而善良,能夠了解我的想法,讓我不用偽裝出另一個自己,可以很輕鬆地和他們待在一起;他們天真又成熟,有趣又有自己的想法,讓我深深地為他們身上的特質而著迷。

這大概就是彼此相處中最好的狀態了吧,棋逢對手,一切才會生動。

現在的我仍認為交朋友是件麻煩而需要耐心的事情,當然這裡所謂的朋友並不是手機通訊錄里多出的一個人名,也不是朋友圈動態里新增的一個需要點贊的熟人。

真正的友情能讓我們成長,讓我們看到所謂更好的世界,讓我們更從容地去生活。

值得交往的朋友身上會有無數讓你為之著迷的閃光點,可能是一腔孤勇的熱忱,可能是談吐不凡的修養,可能是真摯而溫暖的包容。

我承認,尋覓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甚至有些無聊,有趣的靈魂並不是張揚的所在,只有相同的磁場才能激發出來。

有些人少時便幸運地找到了,陪伴著彼此度過青春路上的迷茫與磕磕絆絆,有的人卻兜兜轉轉直至而立之年才得三兩知心好友。

不過這又何妨呢?

靈魂相撞的片刻所迸發出的火花,足以照亮之前暗淡的人生。

孤獨也好,陪伴也好,最重要的是不要委屈了自己。

人生是漫長又短暫的矛盾般的存在,去和能讓你開懷大笑的朋友一起玩吧,去和有趣的人在一起吧,這樣,才不辜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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