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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我居然因為銀行叫了一個警車接送機

前言

首先要對Sherry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並對Sherry女士的玩卡水平表示respect。美卡沒有接觸過,不過反覆開卡換卡這種騷操作有所耳聞。同時希望有越來越多的高端女卡友加入擼卡的行列中。

其次做一下法律科普。在絕大部分國家,持有他人的信用卡都是違法的行為,因為信用卡是給持卡人本人使用的,附屬卡也不行,實際操作中只看卡片上面印的名字。其他國家不太了解,說一下中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第一百七十七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以下是權威法條解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司法認定》 沈康新,胡春健著:

註:根據最新量刑標準,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為5張及以上。

正文

18年4月1日,復活節,然而我卻因為銀行叫了一個警車接送機!

復活節是紐西蘭的重要節日,學校放兩個整周假,於是我和夫人決定回國玩一圈。4月1日晚上19點30分,我和夫人完成了漫長的AKL-HKG-SZX-MFM-SZX的旅途。本以為下了船過了蛇口碼頭,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回金茂睡個覺了,,沒想到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讓我經歷了這輩子都沒有想過會發生的事情!

來接我的居然是一輛警車!!!

今天天氣不錯,風和日麗的。因為一個小時就一班船,等待安檢的隊伍也比以往短了許多。對於在隨身行李裡面我的卡讓安檢人員特別在意這件事,我已經習以為常。畢竟也是拱北口岸,皇崗口岸掛了號的人,之前口岸的人員都是抽查幾包,隨便看看大部分都是我和夫人的名字也就放行了,但是蛇口口岸的按鍵人員明顯檢查的非常的仔細,把我所有的卡包都掏出來了,打開之後讓他們驚呆了……這些卡包裡面有我和夫人的儲蓄卡以及信用卡共千餘張,但是大部分我都沒激活(因為懶得刷年費),放在卡包裡面只是為了收藏……場面相當壯觀了,所有的信用卡都被掏出來,攤在桌面上,也就佔滿了兩張辦公桌吧……

他們邊檢查名字我邊向他們念刑法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有關法條,並且解釋到帶自己的信用卡不違法。他們於是指著一大堆沒有名字的卡,我說那些是儲蓄卡,中國人口多,每張儲蓄卡都印名字的話銀行成本高,而且印名字還要等一個星期才能拿卡,大家嫌效率低,於是絕大部分的儲蓄卡都不印名字。不過也有印名字的,你看這張帶菊花的卡就是,還有那個P開頭的都是。

這兩張是美國銀行和富國銀行的,美國的銀行就比較大方,它先是給你一張不印名字的臨時卡能用30天,然後制一張印了名字的卡郵到你家裡。

你看的這些都是紐西蘭的卡,對,刑法不管外國的卡。你看這個卡,不光沒VISA,master,他啥logo都沒有,出了紐西蘭就是一個沒用的廢塑料片。咋還有個銀聯的,那是工商銀行,對,是紐西蘭的分行,但是也算國外銀行了,你看背面英文寫著呢。嗨,我還能騙你咋地。

但是但可是,就算我現在沒辦法證明這些儲蓄卡是我的,刑法中並沒有攜帶他人儲蓄卡的相關罪名。法不禁止即可行。啥,你說刑法有漏洞,那也不是我定的啊,人家知道儲蓄卡沒印名字沒法識別,咋招我還得挨張卡給你刷1分錢啊。行,那你給我兩塊,我別虧了,把你們pos機拿來。啥,海關沒有pos機?那你們都咋補稅啊。啥,都是現金?當我沒說好了。然後海關說讓我打電話讓銀行證明一下,我說我這裡面不算沒有電話客服的銀行,都有三位數了,這個電話費海關是不是提前給我報銷一下啊?

這時候來了個海關的大BOSS,說我持有大量卡片形跡可疑,然後給機場派出所打電話說要移交一個案子。邊打電話邊吹噓,之前有個案子52張信用卡判了4年,今天這倆小年輕照這麼算這輩子恐怕是不夠用咯。臉上露出一副立了大功一件,馬上就升職加薪出任CEO贏娶白富美的表情。

等公安的時候來了個離退休老美,包里有個老式彩電樣子的可疑物品。老美邊拆邊自嘲說我從北京帶過來的時候都沒讓我拆開。然後掏出了說明書,大BOSS看完撓了撓頭扔給了我,說考驗一下你們是真留學還是假留學,翻譯一下標題。我說可能是個醫用的示波器,看了下背面有個receipt,價格300刀,我說這個價格可能都沒到兩千。大BOSS皺了皺眉揮手放行。

之後又來了一個日本姑娘,說是日本郵過來的東西清關,都是生活用品準備在中國長期生活工作。我剛想裝個逼想要秀一下我日語N2的騷操作,結果海關有個小哥哥居然聽得懂,還流利作答……我默默地退下了……

這時候機場公安開著警車來了,看我這老多卡給我拿了兩個某東的紙盒箱裝上叫我抱著拍照取證。拍完了帶著我上了警車。這時我叫的某州專車給我來電話了,我費力得騰出了一隻手接了電話,然後沒好氣的說怎麼現在才來,太慢了取消吧,我打了警車走了,然後在司機反應過來之前掛掉了電話。

派出所大概離碼頭一公里遠,警車四面都是鐵欄杆,一個4座的車擠了5個人,擁擠之餘還有種鐵鏽味,我猜一定是手銬的味道。帶頭的是一個小胖警官,為了緩解一下尷尬的氣氛,我就在警車等紅燈的時候問他,警車是不是可以闖紅燈來著。小胖警官看了看我,沒說話。恩,看來是個人狠話不多的人設。

到了派出所,先和警長彙報情況。警長叫我去錄筆錄,我簡單的說了一下之後,我說按照刑法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我這個是不違法的。警長說你說不違法就不違法啊,我們派出所不幹了你來。我說警長啊,你看知法才能犯法,哦不,守法對吧。警長說,你,給我出去。

之後是小胖警官給我錄筆錄,問我你有多少張卡啊,我撓了撓頭,雖然都是我的卡,但是我是真不知道啊。小胖警官把筆一扔,數吧!

我們把所有卡倒了出來,10張一摞,10摞一裝箱。裝完了100張發現才少了十分之一,覺得大事不好,連忙從隔壁辦公室叫來了幾個哥們一起數。我一邊數一邊心疼,我好不容易排列好的順序啊,這讓我整理又得一整天。卡裝了箱拿去複印室複印,我本想說信用卡就別印了吧,轉念一想派出所應該不至於監守自盜,而且這是他們辦案流程沒辦法,我就把話咽了回去。

我的所有卡整整數了3遍,確定了數量是1170張,然後到了確認證據的環節。首先是給筆錄簽字按手印,並寫上上述文字為本人口述確認無誤。然後就是給1170張銀行卡的複印件簽名按手印,並抄寫上本人已確認原件和複印件一致以及時間日期。我說小胖警官,這複印件一頁10張卡,這可是117張複印件啊,你能和警長商量一下我騎縫寫或者怎麼著的不。於是小胖警官去問了,於是小胖警官就被攆出來了,於是我只好乖乖抄寫。自從小學畢業了我感覺就沒幹過這種事了……

寫壞了派出所的兩支筆之後,我終於寫完了。時間已經是晚上10點多,小胖警官給所里叫了披薩外賣。小胖警官看我饞的流口水,說披薩還有剩的,你要是想吃就去隔壁吃點吧。我二話不說沖了過去,恩,夏威夷味,上面的菠蘿好吃好吃。第一塊披薩下肚才反應過來,天吶,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鐵窗飯?

手續都辦好了,小胖警官說為了保證你倆還能回來,我們得扣押你倆的身份證。我說這可不行啊小胖警官,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中國公民入住酒店必須出示身份證,你看我倆今晚金茂的訂單,沒身份證我倆只能睡香蜜湖立交橋下了。小胖警官說那就護照吧,我說不行過幾天出去玩要用,行程都定好了,我倆駕照押你這行不行。小胖警官說不能再講價了,港澳通行證!於是我們就開開心心地(筋疲力盡地)拿著扣押清單離開了派出所。看了眼表,已經是4月2號了。

尾聲

幾天後,大概是4月9號,打電話叫我們去取卡,我說我們在巴厘島這邊有火山一時半會回不去,於是改約了11號回去取卡。取卡的時候小胖警官話還是不多,案情也沒說啥,就說可以拿走了。不過我可以腦補出海關大BOSS和警長大功沒立成的悻悻狀。

我和警官說,我這輩子第一次坐警車,第一次進派出所,我可以跟你們拍照留念么。小胖警官沒說話,默默地擼起了袖子露出了小豬佩奇(並沒有)。於是我識相地走掉了。恩,也並沒有什麼紀念幣,連扣押清單都不給我留個紀念。

總結

能夠感覺得出來,安檢人員以及機場警察都是很負責任的,嚴格執法,不放過任何一個潛在的守法公民。各位卡友們,千萬不要把這麼多自己名下的信用卡隨身攜帶,即使這些都是你的卡,在海關眼中你就是一個盜用信用卡的嫌疑犯,盡量不要給自己惹麻煩。如果要攜帶,記得別走蛇口海關。我覺得自己算幸運的,碰到了很nice的小胖警官,並沒有遇到小豬佩奇,警察海關們都是想解決問題,並沒有想直接抓人,很幸運能夠解釋清楚這件事,否則後果不堪設想,萬一被全部扣押,我將如何補辦我這一千多張卡,得多少電話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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