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是一個旅店,不是真實的家
佛學
05-10
如來十番顯見之二——顯見不動
宣化上人《大佛頂首楞嚴經淺釋》
【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以不住者,名為客義。又如新霽,清暘升天,光入隙中,發明空中諸有塵相。塵質搖動,虛空寂然。】
【編按】此段經文淺釋已融入上人隔日重講之部分。
這一段文,憍陳如說,我像上面這樣想:這個旅客住到旅店裡,吃喝完了之後,他又要走的,不會永遠住到這個店裡的。那麼永遠住在店裡的是哪一個呢?就是那個店的主人。前邊已經說了,什麼叫「客」?見惑、思惑──就是這個「煩惱無明、煩惱障、所知障」,這都叫「客」。那麼這個「塵」,就是搖動的;不動的,就是真正的主人。「不動的」是什麼呢?虛空是不動的;這虛空就比方我們人的見性,這見性也是不動的。真正的主人,就是我們常住的真心,它也不來,也不去。
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以不住者,名為客義:我像這樣子想:不在這個店裡永遠住,這就稱為「客」;永遠住在店裡頭,這就是個「主人」。所以,以「不住到店裡」這個,做為「客」的定義。所以憍陳如也就明白,這個「客」,就是住店的旅客;若是這個店的主人,就不會走了。
那麼什麼地方是個「店」呢?我們這個身體,就比方一個店一樣;我們的自性,就是個真主人。我們住這個旅店,這是暫時的;我們這個真主人,那是永遠的。我們既然明白這個身體是一個旅店,而不是一個真實的家,不是我們自己的家,就不應該太過執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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