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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處決死刑犯時,為何偏偏那麼多地方選,而選擇在菜市口?三個原因

在現代電視劇,朝廷殺人時總是說推出"午門斬首,"其實不是誤解,這是訛傳。明清兩代並沒有在午門斬首的慣例。午門建於明代,最初這個地方是明代執行"梃杖"的地方,也就是俗稱"打屁股"。當然也不排除犯人被打死的情況,這也是訛傳的由來。那麼,清朝處決犯人為什麼後來選擇在菜市口執行處決呢?

一、歷史原因

從漢朝說起。漢朝時,藩王割據。晁錯向漢景帝進言削藩,以此加強皇權。這下犯了眾怒,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七國諸侯以"請誅晁錯,以清君側"為名,興兵反叛。景帝不敢背鍋,於是殺晁錯以平眾怒。晁錯被「朝服斬於市」的。所以,古代中國執行死刑後,有將死囚屍首暴露於街頭的習俗 ,所以古語有云「刑人於市,與眾棄市」,就簡稱為「棄市」,是指被執行死刑的另一種說法。廣東話里還有句罵人的話叫「撲街」,就該明白啥意思了。清代執行死刑後,就在地上撒上爐灰掩蓋血跡,繼續賣菜,所以叫「菜市口」。清朝時,北京的窮人死後一般都埋在陶然亭,那裡離菜市口很近,行刑後掩埋也比較方便。

二、震攝效果

北京城的菜市口,歷來是清朝京城裡面最為熱鬧的地方之一。這裡是北京城裡面最大的蔬菜市場,大街小巷,四通八達,沿街菜攤眾多,買菜的,賣菜的更是不計其數。由於菜市口十分的熱鬧,所以一天下來,人流量很大,來來往往,車水馬龍。這樣的地方,當然就可以起到震攝民眾中的潛在犯罪的動機。這種震攝民眾的方法分為二種,一種是用遊街和公開處決來羞辱罪犯的人格,一種是利用血惺的斬殺或凌遲來震攝潛在的犯罪動機。當然,這要有個前提,民眾要愛看這類血惺的熱鬧,而恰恰國人都很喜歡看熱鬧。見了什麼熱鬧,使勁往前擠,擠了還看不見的,就儘力踮起腳,伸長個脖子,憋著氣搖搖晃晃地,使勁往人頭簇動的間隙中,有一眼沒一眼地去看。

三、信仰鬼神

在古代,由於科學欠發達,人們都比較迷信,他們都覺得給死刑犯行刑是一件十分晦氣的事情。這個時候,由於死刑犯馬上就要死了,所以陰氣特別的重,如果處理不好,後患無窮。因此,一般情況下處決犯人都要選在午時三刻,太陽最大的時候。這還不夠,菜市口由於人流量巨大,所以也是陽氣最為鼎盛的地方,選在此處行刑可以壓制陰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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