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逆行、違停,邢台街頭又現不文明交通行為
5月9日上午,在邢台部分城區交通嚴管街和示範崗,發現道路交通通暢,文明出行深入人心,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大幅減少。但仍有個別行人闖紅燈、騎車逆行和機動車斑馬線上不禮讓行人等不文明現象。
個別行人闖紅燈、騎車逆行
9時34分
地點:一招崗,發現非機動車越線停車現象不少見。該崗東西方向的信號燈顯示為紅燈,南側非機動車道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車越過停止線,停在人行橫道上,隨後到達路口的大多數人能夠停車耐心等待,有6人越過停止線。
9時36分
一招崗南北方向的信號燈顯示為紅燈,6人越過停止線停車,4名騎電動車、三輪車的行人,穿過人群、闖紅燈向南而去,很快到達路中間。
【解讀】行人在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機動車不禮讓行人
9時47分
新華路與西門裡街交叉口附近的一處斑馬線,幾名行人正等待時機通過,西側南行10多輛車陸續駛過,沒有減速、避讓,個別車輛還對「夾」在路中間的行人不耐煩地摁起了喇叭。行人只得看準時機,跑了過去。
紅星街崗、天一城崗等,均有不同程度的非機動車越線停車、闖紅燈以及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現象。
【解讀】斑馬線前禮讓行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規定的,目的是尊重生命,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同時也是城市文明最直觀的體現。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禮讓。違反上述規定的,處以50元罰款,並記3分。
具體處罰標準為:在沒有信號燈控制的斑馬線路口,行人有優先通行權。只要行人已在斑馬線前,機動車就必須主動減速讓行。機動車在通過斑馬線時加速、搶道、鳴號的,一經發現,予以處罰。
便道上機動車亂停
9時52分
新華路西門裡街口北側約100米處,東側便道上有10多輛機動車沒有停在車位中。沿此路繼續北行,不時看到便道上車輛亂停現象,個別車輛佔壓盲道。
10時
新華路與紅星街交叉口東南角,幾輛車停在便道和非機動車道上,沒在停車位內。
10時15分
新華路天一街口附近,有女子向過往行人發放小廣告。有人隨手扔在地面上,風一吹,小廣告飛到了馬路上。不遠處的公交站點,站台有「辦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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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剛發布延長供暖時間至3月18日,誰料16日零點就停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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