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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合法化?不存在的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在經濟學類的暢銷書中,有一套書叫《魔鬼經濟學》,它的作者是史蒂芬·列維特和史蒂芬·都伯納,其中史蒂芬·列維特是美國鼎鼎大名的經濟學家,芝加哥經濟學院終身教授,曾被譽為「當今美國40歲以下最負盛名的經濟學家」。

《魔鬼經濟學》以及作者史蒂芬·列維特

在這套書里提到過一個說法:合法化毒品會起到積極效果

為什麼會有這個結論呢?其實邏輯也很簡單:

首先,禁毒無效。世界各國努力了這麼多年,毒品交易依然沒有被消滅的勢頭。正所謂,虧本的買賣沒人做,殺頭的生意搶著做。另外,由於吸毒非法,導致毒品只能在地下交易,官方無法進行監管。而且在這樣的情況下,毒品的價格會被惡意抬高,毒品質量也不能得到保證。加上國家進行各方面的宣傳,吸毒人群會特別少。這樣,毒販子為了獲得穩定的吸毒群體,就會通過強迫、引誘等手段讓普通人染上毒癮。染上毒癮的人為了獲得足夠的毒資,很有可能還會危害社會。而且,國家在打擊毒販的過程中也要投入大量的成本。

那如果合法化毒品會出現什麼狀況呢?首先,官方便可以進入毒品市場,提供供貨穩定、價格便宜、質量可靠的毒品。這樣的話,原來的地下毒品市場一定會崩潰。這樣,被迫吸毒的人就會減少。而且,吸毒的人也不會因為買不起毒品而去危害社會。國家也不需要再投入大量的成本去打擊毒販。

有的人可能會說,那豈不是所有人都能吸毒了嗎?對啊,但是所有人都能吸毒並不代表所有人都會吸毒。

因為這個社會還有一種約束力量叫道德。道德這種東西說它約束力強吧,缺德的人也有;說它約束力不強吧,我們每個人幾乎都會共同遵守那麼幾條道德底線。毒品便是我們幾乎每個人心目中的道德紅線。如果說一個人非要吸毒的話,無非就是慢性自殺,這是他的個人意志,他選擇墮落礙不著別人。

《魔鬼經濟學》的作者用經濟學的思維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分析。我無法用經濟學的邏輯來反駁這套邏輯,我被這套邏輯征服了。我同時翻看了網上反駁「毒品合法化」的文章,說實話,沒有一篇有水平的。

既然如此,那我就認為毒品合法化是可行的嗎?

我的回答是不存在的。為什麼呢?我的理由當然不是從道德、倫理、制度的角度去抨擊毒品合法論,因為在我的世界觀里,這個世界是以效益為導向的,在時間的長河裡,道德、倫理、制度都會逐漸為效益讓路。

我的原因也很簡單:這麼多年來,圍繞著「禁毒」這個主題,各國已經發展出了一整套複雜的禁毒系統,而切除這個系統幾乎是不可能的。

為了解釋這個觀點,我想問另一個問題:為什麼大自然設計的人類身體如此精密,能夠形成像大腦、眼球這樣如此精緻的器官,卻總是存在各種各樣的小瑕疵呢?比如人的食道和呼吸道,這是被吐槽最多的一個設計。

食道的作用是把食物送到胃裡,呼吸道的作用是把空氣送到肺里,按理說彼此八竿子打不著。但是實際情況確是這兩個通道在咽喉交叉,造成嚴重的交通隱患。相信大家有被水嗆過或者被食物噎過的經歷。而且,據說每年全世界有上千人會被噎死。你看,是不是很不合理?

但是如果站在漫長的生物進化的背景下來看,這樣的設計又是特別合理的。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首先要明白,生物進化並不是一個追求長遠利益最大化的一個過程,而是一個根據當前環境修修補補的工作。

在很早以前,陸地上還沒有生命,只有一些微小的生物生活在水裡,它們根本用不著喘氣,水中的溶解氧從體表滲透,就滿足了呼吸的需求,不需要氣管。後來隨著演化,身體越長越大,而且上了岸了,自然滲透不夠用了,呼吸系統才應運而生。剛開始的生物是不可能的有時間進化出一套完整獨立的呼吸系統。所以,只好因地制宜,給進食的管道加上一個呼吸的功能,雖然有些小瑕疵,但無傷大雅。

再一個比方,如果讓一個設計師憑空設計一輛性能優越的汽車,那麼設計師是比較容易設計的,他只需要把各個因素考慮得盡善盡美就好。但是如果讓設計師在一輛破車的基礎上,不破壞整體結構,再設計一輛性能同樣優越的汽車,那難度就大大增加了。

把這個邏輯套用到社會制度上也能講得通。

一個社會制度的形成是各方力量就某一個問題進行長期博弈之後的產物,時間越久,這種制度就嵌入得越深,這就相當於生物進化。即便少部分人後來分析發現,這項制度其實並沒有什麼好處,甚至有很多負面影響,那也無濟於事。因為人們已經習慣了這種制度的存在,無論在道德還是法律上都深深認同這一制度。如果自上而下地強行推翻,那就相當於革命,而革命的成本其實是更加巨大的。

所以,禁毒就是一個在經濟學邏輯上不合理,但是國家又得繼續維持的一項制度。

- 謝謝閱讀 -

題圖來自網路

ONE MORE THING:

那麼,有辦法根除毒品犯罪嗎?

我的觀點是:在人類眾多罪行名單里,毒品犯罪算是比較年輕的一個。這麼長時間了,它的前輩「坑蒙拐騙偷」、「奸淫擄掠搶」都沒有辦法完全禁止,毒品怎麼可能被完全扼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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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一件事

就是我什麼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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