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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窮人致富的捷徑,官府抓到就是死罪,但冒險的人還是殺不完!

古代獲得暴利的商機:鹽業

「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從古至今都是如此,所以很多人一直都很熱衷於發家致富。中國古代也是如此,雖然那個時候的商人在社會上的地位是很低的,但是依舊不能否認商人對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而且那個時候的商業規定也是很完善的,社會上有兩種商業體系,一種是官營,另一種就是個體運營。不過個體運營是不能干涉官營的,否則懲戒是很嚴重的,就比如販賣私鹽。

食鹽一直以來都是由朝廷一手掌控的,因為朝廷可以從這其中賺取暴利,也就是屬於官營類的。而最早推行這樣經營制度的是齊國的管仲,不過後來秦朝時期也就基本上將這種制度扼殺了。然而漢武帝欲增強國家勢力,便在國家實行了官營鹽業,其中定價、販賣統統都只能由政府決定,真正意義上的實行專營專賣。這樣做一來是為了增強國庫用來支援征服匈奴,二來限制地方商人和其他勢力的崛起,以防危機江山社稷穩定。

到了唐朝,又對鹽業進行了改革,朝廷只負責批發的事情,而剩下的所以事情都交給商人來處理,這也使得唐朝後期朝廷財政收入主要來源就是鹽業的盈利。

而宋朝的時候,便由一些富甲一方的商人們,向官府繳稅並從朝廷人的手中購買鹽引,以拿到鹽業的壟斷權,所以那個時候的這些鹽商們基本上都是富甲一方的。

因為鹽業的經營方式,鹽的價格讓很多平民老百姓都買不到,但是鹽是人生活中不能缺的東西,所以就滋生了很多販賣私鹽的商販,即使朝廷用怎樣的酷刑去打壓,也阻止不了私鹽販賣業的出現。因為官府對鹽業價格控制的越高,私鹽販賣控制的越嚴格,那麼私鹽販賣的利潤就會越高,從來私鹽販賣的人也就更多。就連張飛這樣的人物,年輕的時候也販賣過鹽,從來獲得暴利。

如此高利潤的商機可不是那麼好做的,一旦被抓住不是立即處死,後來也是要掉腦袋的,即使存在這麼大的風險,但是在金錢的作用下,仍舊是有很多將腦袋別在褲腰上的人,不惜去試一試,從來獲取謀利。很多敢於朝廷抗衡的勢力,也正是在早期不要命的販賣私鹽,在積累了一定的財富了以後才有了與朝廷抗衡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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