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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做夫妻的六個條件,符合四樣就可以結婚了,最後一種不可或缺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這句話適用於朋友,也適用於夫妻。不是一路人,走不到一家去。從不相信緣分,要說真的有「緣分」的話,那也是彼此努力的結果。於千萬人中相識、相知、相戀,最後成為夫妻,彼此的努力必不可少,給你天大的機緣巧合,不適合,也是白搭。適合做夫妻,就看彼此能不能滿足以下六個條件。

1.三觀是否一致

三觀一致,默契度高,兩個人有說不完的話題。三觀即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三者缺一不可,少之則難成眷屬。

三觀不一致就恰如強扭的瓜果,終釀成苦果。各種南轅北轍,誰也說服不了誰,誰也不肯妥協。三觀不同,就算勉強在一起,也不會真正快樂和幸福。會因為很多原則性的問題產生巨大的分歧,導致感情破裂。

2.缺點是否包容

知道對方有什麼樣的缺點和優點。即使這樣仍然能夠在一起,而且過的很舒服。

愛上一個人的優點很簡單,接納一個人的缺點卻很難。愛情是否持久不是看兩人有多恩愛,而是面對對方的缺點還能堅持多久。

3.是否心有靈犀

可以根據對方的眼神或者小動作讀懂對方的意圖。簡而言之,心有靈犀一點通。

心有靈犀的情侶,就是郎才女貌,找不到半點瑕疵。當然心有靈犀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培養的,是兩個人相處久了,為人處事,待人接物,包括思維方式都會變得接近。

4.是否因對方生活變得更好

沒有對方的日子覺得過的蠻好,但是有了ta後覺得會過的更好。要的就是這種怦然心動的感覺。

一個人的生活愜意還又自由,只有當另外一個人出現時,讓ta覺得自己的生活會變得更好時,他們的愛情才能守住。

5.激情是否永駐

久處不膩,兩人生活在一起充滿樂趣與激情,不會覺得失落與厭倦。

彼此相戀的過程中不斷給對方創造驚喜和樂趣,心不會涼,愛意時刻伴隨。

6.家長是否同意

各方父母看見對方都覺得很順眼,覺得是ta的最佳伴侶。

婚姻,最大的坎還是父母。不被祝福的愛情,步履蹣跚,即使堅持下去,也沒有好的結果。想要結婚,最重要的還是搞定對方的父母。

(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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