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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汲古閣書跋試論汲古閣刻書性質

原標題:從汲古閣書跋試論汲古閣刻書性質




毛晉作為明末清初重要的出版家和藏書家,師從錢謙益,自天啟年間伊始在以後的40多年中出版了近600種書籍,他出版的書致力於使唐、宋、元作家的作品集,史書,儒家經典註疏及士人為讀者對象的小說的宋元珍稀版本。


從出版史的角度來講,把印刷品作為商品出售,以謀利為目的的是坊刻,否則便是家刻。但是這一條標準並不能把二者界分清楚,分歧比較大的是對毛晉汲古閣的看法。有人認為,毛晉自己斥資,他又是個學者,校對印刷的質量又很好,應該算作家刻;也有人認為,汲古閣編印發齊全,體制完整,人員眾多,印刷量大,遠銷國外,是很完備的出版大企業,應該算是坊刻;也有人認為,毛晉刻書的前期,用「綠君亭」的名稱,這時期出的書,應該算是家刻,後期用「汲古閣」的名稱,應該算是坊刻。在出版史著作中,對汲古閣的歸類尚未一致。

何忠林在《蘇州大學學報》發表的《明代吳中著名藏書家出版家毛晉》一文中,將毛晉汲古閣歸類為書坊,筆者覺得不太妥當。根據錢大成所編的毛晉年譜可知,毛晉刻書不是始於何忠林文中所提到的崇禎元年成立刻書作坊,而是在天啟年間就已經刊刻頗具規模,後來由於屢試不中的原因,徹底放棄了仕途,在崇禎元年擴大了刊刻書籍的規模,並不是成立書坊售書。


在胡英發表的碩士論文《毛晉汲古閣刻書研究》中也認定毛晉為以刻書為業的坊刻家,該作根據葉德輝的觀點「毛氏刻書,至今且尚遍天下,亦可見當時刊布之多,印行之廣」,「光緒年間,舊書攤頭插架皆是。」得出刊刻眾多,流布寰宇,就只能是以出售書籍為生的坊刻家才有的成就。根據國家圖書館藏清抄本《汲古閣刻版存亡考》以及封樹芬的研究基本推翻了上述的論述,葉氏所云光緒間「舊書攤頭插架皆是」,「尋常之本」,當為書坊翻刻或仿刻毛本,由國圖藏《汲古閣刻板存亡考》得知版本價格不同,初版即為汲古閣刊刻,大多數再版則為汲古閣衰落之後,書版散落在各處書坊翻刻而來。一些書賈為了射利,甚至偽造汲古閣本,影響了汲古閣本的聲譽,使不明就裡者混淆,並不是流布至清末的本子全部為汲古閣刊刻,所以胡英得出的結論並不存在立論的依據。


有人把坊刻和家刻混為一談,歸類於私人刻書,這樣是不妥當的。家刻和坊刻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坊刻的書籍不僅在市場上流通,而且印刻周期短,是一種以營利為目的的刻書機構,書坊別稱書肆、書林、書堂、書棚、書鋪等。進入明代書坊發展相當迅速,但坊刻正是因為從「射利」的角度出發,無論什麼書,「聞價高,即為翻刻」,甚至有些書坊的老闆為了節省成本,在翻刻部分書籍時,隨意抽減書中文字,校勘不嚴,出現錯字錯篇,甚至於驚動官府,當然,這是說的士子必讀的經書,因為經書是士人登官取祿的工具,錯了會影響士人的前途,直接影響到政府基層選官的問題,所以官府會嚴查不待,如此重要的書籍都會刊刻出現大量的錯誤,普通的民俗讀物必然會有更多的問題。


日常實用類圖書,例如農書、醫術、日用小叢書、年畫、善書等;應試圖書、童蒙讀物;俗文學讀物,如傳奇、唱本、戲曲、民間通俗小說等,成為了書坊刊刻的三類最基本的圖書。坊刻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關於小說的刊刻,特別是演繹史事的小說,這個在明代的書坊中特別明顯,由於明代工商業的發達,特別是明代中葉以後,資本主義萌芽誕生,生活在都市的居民,不管是官吏還是地主,商賈,都需要飽食之餘的娛樂,需要文化上的享受;而「市井細民」也同樣在搜尋一種述愁解悶的手段,而小說技能滿足前者的精神文化需求,也適合市井細民的興趣,不需要深厚的文化背景就能理解內容。對於這樣的書籍,官府的刻書機構又不屑一顧,於是就給書坊有了很好的生長空間,也給那些熟知史事又富有想像力的士人提供了除仕途之外的另一條求生之路,因而這類書自然地成為了書坊大量刊刻的主要類型。


家刻本顧名思義,某種意義上是在自己家裡進行刊刻活動,屬於私人印刻行為,區別於坊刻本因「射利」而刻和官刻本因事而刻。


家刻在明代有了進一步的發展空間,儘管部分家刻和書坊一樣,經史子集無一不刻,所刻門類多,範圍廣,但是在家刻的整個發展體系中,「射利」並不是目的,藏書家自己刻書是家刻的主要構成部分。


學者進行學術研究,或者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研究,必須得有自己的藏書,這樣他們必然傾心於書籍。各方求購圖書、抄秘本珍籍、校舊刻本、編叢書、以及刻書,之後他們的藏書不斷豐富,學者逐漸變為藏書家。隨著藏書的增多,文化典籍的極大豐富,利用藏書進行研究的成果也不斷增多,這樣又促進了學術研究的良性循環,為刻書進一步提供了素材。家刻的書籍更多是為了能夠讓學術成果能夠在社會上廣泛地流傳,能夠更好地保存當時的學術成果,增強學術的影響力。


毛晉汲古閣就是這樣的文化背景下產生的最為規模的私家刻書典範。


根據出版印刻的規模來看,汲古閣的刻書算得上是坊刻,歷史上終無定論,但從毛晉毛扆父子對於汲古閣的經營理念以及藏刻書書目來看,汲古閣的刻印更應該歸於家刻,在毛晉的部分序跋中可以看出他對於坊刻本的態度:


《癸辛雜識前集》跋云:「余向酷嗜是書,可與芥隱筆記南邨輟耕錄並傳,苦坊本舛繆,喜閔康侯緘正本見示,亟梓以公同好。」


《劍南詩稿》跋云:「近來坊刻寡陋不成帙,劉須溪本子亦十僅二三,甲子秋得翁子虡編輯劍南詩稿,又吳錢兩先生嚴訂夭天者,真名秘本也,亟梓行之,以公同好。」


《宋徽宗宮詞》跋云:「五嶽山人止選一百六十七首,坊刻或二百八十一首,或二百九十二首,或三百首有奇,多混入鄙俚贗作。」


《極玄集》跋云:「即留署中近刻,只掛空名於簡端,雖然劉須溪點次鴻文典冊,奚止什伯,悉為坊間冒濫,混入耳目,贗刻之行,日以長偽,何如原本之藏,適以存真也。」


《竹屋痴語》跋云:「賓王詞,草堂集不多選,選入如玉蝴蝶,坊刻竟逸去,又如杏花天思佳客諸作,混入他人,先輩多拈出以慨時本之誤。」


《介菴詞》跋云:「又曾見琴趣外編六卷,章次顛倒,贗作頗多,不能悉舉,至如席上贈人,清平樂,昔人稱為集中之冠,反逸去可恨,坊本之亂真也。」


《花間集》跋云:「據陳氏雲,花間集十卷,自溫飛卿而下十八人,凡五百首,今逸其二,已不可考,近來坊刻往往繆其姓氏,續其卷帙,大非趙弘基氏本來面目。」


《東觀餘論》跋云:「王氏書苑與諸書同梓,大是坊賈伎倆,偽謬脫簡甚多,如周雲□跋,原與周彝周洗及一柱爵各自著說,挑然四簡,混為一段,款銘首尾,無從摸索,又劉原父跋弫仲醫銘全文百五十餘言,僅存二行半,不大失長睿本色耶。」


《西京雜記》跋云:「卷末記洪家有劉子駿書百卷,先公傳之云云,按所謂先公者,歆之於向也,而館閣書目以為洪父傳之,非是,陳氏雲,未必是洪作,晁氏雲,江左人以為吳均依託為之,俱未可考,至若邇來坊刻作劉歆撰,抑可笑矣。」

《琴趣外篇》跋云:「昔年見吳門抄本,混入趙文寶諸詞,亦名琴趣外篇,蓋書賈射利,眩人耳目,最為可恨。」


從上述的態度可以明確地表現出毛晉對於當時坊刻本錯誤百出校刻粗糙的憤怒和失望,也並沒有把自己所刻之書歸為坊刻本。



小說,在《辭海》中的定義是:「文學的一大樣式。一般通過情節描寫,表現人物的心理狀態和行動,塑造人物性格。現代西方」新小說派「則主張小說可不要情節或淡化情節。敘事角度靈活多樣。」


在書跋中能夠看到毛晉對於小說的態度:


在《卻掃編》跋曰:「野史中能不涉荒唐譎誕新奇飾說。而簡次朝寧之鉅典法制。一代史館之所未嘗搜羅者。雖曰小說。實有攸關。班孟堅諸君敘列於百家之末。」


在《玉堂雜記》跋曰:「公集中有奉詔親征龍飛閑居陵諸錄,託言未刊為多,傷時事不欲令人見耳。茲紀亦在隱顯之間,然多載朝制及君臣禮遇同官一心之事,堪補全史之遺,非若小說家瑣褻炫目也,至其始末,已詳具本序,及丁蘇兩公跋語云。」


在《輟耕錄》跋曰:「惟輟耕錄三十卷,上自廟廊實錄,下逮村裡膚言詩話小說,種種錯見,其譜靖節貞白世系,尤簡韻可喜。」


在《冷齋夜話》跋曰:「浮屠之裔,求其籍籍於述作之林,殆不多見矣,習小說家言者尤鮮,宋僧自文瑩而外,覺范洪公,亦喜弄此事,洪公自是宗門傑士,盍不守面壁祖風,往往著書不憚,且有目為文字禪者,何哉。」


在《癸辛雜識前集》跋曰:「唐宋末諸家小說,多稱某,蓋祖五柳先生但書甲子之意,以自寓其悲憤雲......」

在《琅嬛記》跋曰:「前人著書,多取名於本冊中,如席夫所輯三卷,首載張茂先至琅嬛福地歷觀其書,因名琅嬛記,或以小說置之,然豈可與虞初置楊羨書生云云同視耶,其間如琴為暗香,棋為鬼陣,舞有百華,歌有雙曲之類,奇名奇事,不可悉舉。」


在《劇談錄》跋曰:「唐人最拈弄小說,雖金紫大老趨蹡殿陛之餘,使命一方,鞅掌簿書之暇,盡日有所記錄,積久成編,李文饒劉賓客尤兢兢耳,時至咸通以迨乾寧,其間韻事,足新耳目,況三輔曲江士庶,都冶景物,為之點次,事事俱堪捃拾也。」


在《誠齋雜記》跋曰:「予初從書目見誠齋雜記,誤謂伊洛淵源之類,貯之宋儒道學簏中,未曾寓目,偶披伊席夫琅嬛記,援引鳳凰台唱和,及吳淑姬張子冶合簪二則,注云,出誠齋雜記,因復覓而閱之,凡二卷,所記百二十餘條,皆小碎雜事,新異可喜,絕無腐氣,頗似太平廣記,又不墮於淫褻迂誕,真小說家不多見者,急付梓人,以公同嗜,據周達夫序雲,林載夫所著書並詩文凡十二種,恨未窺其全耳。」


綜上所述,毛晉對於「小說」有兩種態度,一種「小說」即是敘事雜記之意;另一種「小說」則是明清市井小說,他的態度是「墮於淫褻迂誕」。作為一個正統的知識分子,毛晉對於坊刻的明清通俗小說是排斥的,從汲古閣刊刻的眾多與史料相關的書籍,以及《十七史》和《十三經》為代表的經史典籍,就可以看出毛晉以翻刻宋元版的珍善本作為刊刻目標,目的在於保存更多完本的古籍。


毛晉出版事業最值得注意的是出書的結構。在我國古代經史子集的典籍中,最重要的代表作是十三經、二十一史、歷代名家詩文集以及佛道經藏。這些內容,毛晉幾乎都出版齊全了。他所出的書,從其總體來說,可以說是一部「四部要典」。當時,無論是實力雄厚的官刻,還是經營過數百年的書坊,都沒有毛晉這樣的成就。



毛晉自小接受良好的私塾教育,早習舉子業,為明諸生,但在天啟、崇禎年間「屢試南闈,不得志」,於是他放棄仕途,一心「為古人之學讀書治生,之外無他事事矣」①。最終成為明末清初最傑出的藏書家和出版家之一,也是「棄儒入賈」的典型範例。


明代以朱注「四書」取士,早年從事舉業的毛晉自然也熟讀《論語》、《孟子》、《大學》、《中庸》。所謂的「棄儒入賈」,只是毛晉放棄了科舉考試,不再在仕途上求發展,轉而在商業世界求發展。但是毛晉沒有忘卻儒家的價值和精神訓練,錢謙益讚賞他「壯從予游,益深知學問之指……蓋世之好學者,有矣。其於內、外二典,世出世間之法,兼營并力,如饑渴之求飲食,殆未有如子晉者也」②。這些儒家價值和修養成為了他汲古閣出版事業成功的動力和精神基礎。


毛晉為何在出版事業上如此注重道德修養呢?他從藏刻書伊始就有著身為知識分子的社會責任感,同時對於商業經營活動看得很嚴肅,甚至很神聖,他對於刻書,讓聖賢言流布寰宇的目的,具有高度的自覺,肯定自己所承擔的社會責任與追求仕途的「士」是一樣的。用當時的話來說,就是「良賈何負閎儒」。如沈垚所說,明清以來「睦姻任恤之風往往難見於士大夫,而轉見於商賈」。也就是說,從家族親戚、州縣,一切社會公共事業,道德責任以前由「士大夫」承擔著的,落在了「商賈」身上。據《毛子晉年譜稿》「天啟四年甲子(1624)」條記載,常熟由於特大水災的侵害,很多居民住宅、堤壩、橋樑毀於一旦,毛晉帶領鄉鄰「採石於金山,求木於胥口,糜金鏹二百八十兩有奇」,使得「一十八里,無揭、厲之患」等等。更說之,出版印刻書籍,涵蓋經史子集、詩詞歌賦、百家小說等各類書,刊行《六十種曲》、《津逮秘書》、《十七史》、《十三經》等叢書,也是為文化事業做出了非凡的貢獻。「利以義制」,即追求商業利潤而不違背道德原則,事實上韓邦奇認為「士」如果抱著做官的目的去讀聖賢書,其實也就是求「利」;相反,「商」如果逐利而不違背道德,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則恰恰保存了「義」。毛晉甚至於為了刊刻《十三經》《十七史》,不惜舉世代積攢的財力,「亟棄負郭田三百畝以充之」、「猶幸數年以往,村居稍寧,扶病引雛,收其放失,補其遺忘,一十七部連床架屋,仍復舊觀,然囗之全經,其費倍蓰,奚止十年之田而不償也」,這種為了文化傳承的出版精神和坊刻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汲古閣作為毛晉刻書的場所,出發點就在於刊刻經史,在《重鐫十三經十七史緣起》中毛晉指出了他刻書的緣由「雖窮通有命,庶不失為醇儒」,就是以刻書來達成自己作為知識分子的追求,不能仕而優於仕。

綜合考慮,無論是從刊刻的書籍種類以及對「小說」這種坊刻必不可少的刊印類型的主觀排斥,還是從汲古閣書跋推斷出毛晉對於坊刻本粗製濫造校刻不精的痛心疾首,加之毛晉自己斥資刻書,自己「卷帙從衡,丹黃紛雜,夏不知暑,冬不知寒,晝不知出戶,夜不知掩扉,迄今頭顱如雪,目睛如霧,尚矻矻不休者。」區別於坊刻射利為主,筆者認為毛晉汲古閣應該是明末清初最大的私家刻書機構,而非書坊。


注釋:


①張海鵬,王世元主編.明清徽商資料選編.合肥:黃山書社,1985:251.


②張宗芝等.《以介編》:為昆湖毛隱居六十乞言小傳(陳瑚).


③錢謙益.《牧齋全集·有學集·卷三十一》:毛子晉墓志銘,1140.


參考文獻:


[1]毛晉.汲古閣書跋[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2]余英時.中國文化史通釋[M].三聯書店,2012.


[3]葉德輝.書林清話[M].中華書局,1957.


[4]胡英.毛晉汲古閣刻書研究[J].廣西師範大學學報,2007.


[5]曹之.毛晉身世考略[J].圖書與情報,2001.


[6]錢大成.毛子晉年譜稿[J].國立中央圖書館館刊第一卷第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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