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哲學的基礎,理性是這樣的「不客觀」
首先給出一個最重要的限定:理性是人類意識里的追求,不是一種"客觀存在"。
1.理性不是某種現象,但是在這種追求的指引下,會有相應的現象被稱為理性,或者具備理性的屬性。
所以:不能以"找不到純粹的理性現象",而否定理性,這是本末倒置!
2.理性就像幸福、公正、平等一樣,不是固定不變的——道理很簡單,不同時代的人類,總有不同的追求。即:理性是不斷變化的。
所以:不能以不同時代的理性相互評判各自時代的現象!
3.理性這種"人類意識里的追求",是哲學的基礎。因為理性追求的是"清晰性、根本性、便易性"等人類比較容易掌握的屬性。
而這些屬性恰好是哲學的根基:清晰性的追求,讓人嘗試分門別類而不是渾渾噩噩;根本性得追求,讓人嘗試找出本原和規律;便易性的追求,讓人試圖找到更適合的方式或途徑。
當然,理性不止這些追求屬性。但正是這些屬性的存在,才讓理性成為哲學的根基——在這些"追求"之上,才有哲學的各種方法論,如認識論、邏輯與辯證法等。
所以注意:否定理性,就是否定哲學的存在。這樣的所謂"哲學"已經否定了自身,就像在說"我不是我,我說的都不存在"。那還有什麼探討的必要呢?
接下來說一下開篇提到的客觀:客觀有大小之分。
小的客觀指"具備公共範疇的",而大的客觀,則近乎宇宙大道。
宇宙大道,以目前人類的認知水平而言,可以嘗試去探索和解讀,但無法掌握其實質。
所以無法基於宇宙大道去討論問題。也就是說,我們人類能討論的"客觀",都是指小的客觀,即"存在公共範疇的就是客觀"。
一開始談到,理性不是一種"客觀存在",是因為無法證明理性這種"人類意識里的追求"具備"公共範疇"。
因為即使都具備"清晰性、根本性和便易性"的追求屬性,但也無法證明人類的這些追求屬性都是同一種!
當然,部分人可能會有類似的追求。但是基於嚴謹的理念,就先將理性處理為"不是客觀存在"的。
事實上,作為一種意識里的追求,是否客觀並不重要。道理就像每個人追求的幸福一樣,是否客觀,不重要!
重要的是在這種追求指引下,人類所能產生的行為動力。
文:何為貴,201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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