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0-3歲嬰幼兒托育的領先者
上個月,上海出台了我國首個關於幼兒托育工作的地方規範和標準:《關於促進和加強本市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為我國0-3歲嬰幼兒托育服務行業的空白提供了可以參考的標準與意見。
其實一直以來,我國的托育服務行業一直處於空白,近年來才開始起步。而且,隨著經濟水平的提升,0-3歲嬰幼兒托育的需求越來越大。所以,如何發展好我國0-3歲嬰幼兒托育服務成為了我們需要學習和關注的問題。
之前的文章《@所有人:一起來圍觀歐洲最牛的嬰幼兒教育:芬蘭》中提到過領先世界嬰幼兒教育的國家芬蘭。也許有人會說,國外的經驗並不能適應國內,就算借鑒過來,也可能會水土不服,導致夭折,或者是出現其他問題。
那麼,今天就和大家說說近年來,一直領先我們內陸地區嬰幼兒托育服務行業的中國台灣。
台灣
台灣在托育服務的發展上,既借鑒了歐美國家的理念與經驗,又保留了中國的傳統文化,最終形成台灣獨有的托育特色。
台灣對於托育服務的定義是一種「補充而非代替父母親對孩子照顧」的幼兒照顧方案,主要是由幼兒父母親委託,在一天中父母不在的期間,給予孩子適當的安置與照顧服務。
台灣對於0-3歲嬰幼兒托育的研究和實踐上是先行的。據悉,早在民國時期台灣就已經對許多國家關於0-3歲嬰幼兒托育的相關措施與政策,以及台灣自身0-3歲幼兒托育的發展狀況、理念、目標做了全面的調查與研究。
在經過長時間的實踐和研究之後,台灣發現託兒所和幼兒園的功能在某種程度上是重疊的,但是又有所不同。於是台灣將幼托整合,完善了幼兒教育體系。
1、托育機構班級人數少,多以社區化為主,保證老師能夠顧及班上的孩子們,跟孩子們玩遊戲等。
2、善於利用學校的環境資源,開展貼近孩子生活的教學課程。而且這些課程的安排都非常的多元化,不僅促進孩子的智能發展,同時也不斷激發孩子的想像力。
3、台灣對幼兒上、下學的交通安全作了規定,要求托育機構為幼兒辦理兒童平安保險。
4、台灣的幼兒教育更加註重的是培養孩子的自主性。無論是課上還是課下,都主張利用豐富的活動讓孩子快樂的自主學習。
雖然,台灣最初的教材教法,仍是從我們內陸移植而來。但是,自1981年台灣公布《幼兒教育法》後,又不失時機地引進了國外先進理念,30年來的發展,台灣幼兒教育發生令人刮目相看的進步。
和台灣相比,我們大陸對於0-3歲嬰幼兒托育服務行業還是有著較大的差距的,所以,台灣托育服務的成功,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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