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離你的婚,搶什麼孩子!
作者:晏凌羊
黃奕和前夫黃毅清離婚以來,一直在撕逼(主要是黃毅清撕黃奕)。
時不時的,黃毅清就爆出來一段所謂的事實:他是一個很愛女兒的好父親,是黃奕一直在阻止女兒見爸爸。
最近,黃毅清在微博上發出來一段女兒鐺鐺的視頻。視頻里,鐺鐺一直拿著紙巾在哭,連我這個旁觀者看著都要心碎了。
視頻里的奶奶問:「你想幹嘛呢?」
鐺鐺回答:「我要找爸爸。」
奶奶回答:「爸爸在樓上哭,他不忍心下來。」
原本正在哭的鐺鐺聽到這句話之後,開始擔心爸爸,她說:「那你們去上面看一看爸爸。」
奶奶讓鐺鐺自己上去,鐺鐺說「好」,期間還夾雜著一句「媽媽老是不讓我待上海」「讓警察把我也抓走好了」,疑似有人跟她灌輸過「見爸爸時間過長,爸爸會被警察抓走」的思想。
與此同時,我看到另外兩條新聞。
一篇是黃奕帶5歲女兒「鐺鐺」黃芊玲參加了在北京舉行的時裝秀。鐺鐺還和模特一起走T台秀,小小年紀,颱風很穩。
新聞一出來,黃毅清就炸了,責怪黃奕在高溫下帶女兒去參加走秀活動。
不過,幾天之後,黃毅清帶著女兒去迪士尼樂園玩,還進行了一場直播。直播中,鐺鐺滿頭大汗疑似中暑,到最後幾乎熱癱。
另外一篇新聞是黃奕起訴前夫名譽侵權。該案黃奕一審敗訴,黃奕提出了上訴,後來勝訴,黃毅清被判賠了十幾萬。
黃毅清還因此發了個微博@了黃奕。就是這條微博差點讓我笑出聲來:他這是還一直深愛著黃奕吧?所以才要用各種各樣的方式來引起她的注意,再變著法給她送點錢。
黃毅清和黃奕離婚後,一直在撕逼,口水戰和官司戰一直打個不停。
兩個人都是奇葩,爭相向社會公眾展示自己才是最愛孩子的人,孩子反而變成了一個道具。
吃瓜群眾也根本分不清楚誰說的是真的,誰說的是假的,倒是夾在中間的無辜孩子讓人心疼。
鐺鐺做錯了什麼呢?要經受這些?她不過就是投胎投錯了,認領了黃毅清當爸、認領了黃奕當媽而已。
現實生活中,我們見過不少夫妻雙方離婚時或離婚後展開搶孩子爭奪戰。
山東一對準備離婚的年輕夫妻為搶孩子,差點把孩子撕成了兩半,還在小區里吵得雞犬不寧。鄰居不堪其擾,向轄區派出所報警。
我一個朋友因忍受不了前夫賭博而離婚,法院判決兒子歸她撫養,孩子父親對兒子有探視權。她和丈夫離婚時,孩子還不到一歲。
某年過春節,她的前夫和前婆婆過來看兒子並提出要帶兒子回自己家住幾天。
她思量著,對方畢竟是孩子的父親,雖然兒子小她不放心,但還是答應了他們的請求。
前婆婆一聽,就搶著抱上孫子走了,說是帶過去住幾天就送回來。
朋友相信了,並跟他們說務必兩天後送回,結果兩天後她再找前夫,前夫說已經把孩子送去遠房親戚家了。
就這樣,兒子被她前夫藏匿了起來,一藏就是小半年。那半年時光里,她幾乎要崩潰了,報警了幾次也沒解決。
為了找回兒子,她邊起訴前夫邊花錢請人去找孩子,折騰了將近一年的時間,才再次見到了兒子。兒子長期與她分離,都快不認識自己的親媽了。
而她的前夫回來跟她搶兒子的原因,僅僅是他新娶的妻子懷的是女兒。
一個網友也跟我講過發生在她身上的事:
她跟前夫離婚後,前夫沒有給過兒子一分錢,也沒照顧過兒子一天,兒子對這個父親根本沒有任何印象。
但是,某天,孩子父親突然出現在了幼兒園門口,趁接送孩子的外婆不注意,一把抱住兒子並把他塞到了車上。
小孩的魂都快嚇破了,不停哭喊。孩子外婆想攔住孩子父親的車,但對方人多勢眾,車子還是很快地開走了。
接到母親打來的電話,她如五雷轟頂,情急之下趕緊報警,最後的結果就是做了個筆錄了事。
那段時間,她吃不下、睡不著,萬分焦急到處找小孩,好不容易找到前夫藏匿小孩的地點,結果前夫又把小孩扛走了,她只看到了小孩的一個背影。
更令她感到萬分心疼的是,小孩穿的依然是那天被搶走時穿的衣服褲子。
一想到小孩被一個陌生男人(對小孩而言是)搶走的驚恐,她就悲傷成一條河。
我不知道這個事情最終是怎麼解決的,但很清晰地記得她說過這樣一句話:「我多希望自己生的是女兒,這樣他就不會來搶了。」
在這樣的案例中,搶奪孩子的一方並不是真的愛孩子,他們只是把孩子當成一個物件,搶奪孩子的行為更多像是宣示主權、滿足佔有慾、享受「贏」的快感。
也有一些案例,是夫妻雙方真的愛孩子,誰都不捨得放開孩子,才展開「搶孩子大戰」的。
我一個老鄉(男),花了五年的時間才離成婚,原因是雙方就孩子撫養問題談不攏,又不想通過法院解決。
兩人離婚的原因,是女方出軌。他覺得女方人品有問題,將來肯定帶不好孩子,要求女方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而女方覺得她出軌是一回事、孩子的撫養權是另外一回事,不肯做出任何讓步。
雙方就這樣扯皮了五年,一轉眼孩子都八歲了。這孩子從記事以來長到八歲,就沒有過過一天父母不為自己的撫養權問題爭吵的日子。
某一日,她看到自己的父母又吵架,衝出來說:「你們誰都不要爭了,以後我自己過!」
老鄉也覺得累了,最後同意把孩子的撫養權給女方,他自己每個月出撫養費。
我問他,你何苦呢?他說,把女兒給她,我就是不放心。
我說,放不放心她也長這麼大了,這五年她若是不在父母爭吵的環境中長大,或許會快樂得多。
我說這樣的話,其實是有感而發。
我一個遠房姐姐,當年離婚時也遭遇到了前夫誓死跟她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她看到對方那副「爭不到孩子撫養權就不罷休」的架勢,怕這樣的戰爭會傷害到孩子,忍痛在離婚協議上籤了字,約定孩子給前夫撫養,雙方很快辦妥了離婚手續。
對於一個母親而言,要跟自己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長大的兒子分開,是一件非常煎熬難忍的事。起初,她每周見完兒子,就忍不住轉過身痛哭。
後來,慢慢的,她也習慣了,後來看到前夫新娶的妻子對自己兒子還算可以,就更覺寬心。
她說:「孩子是從我身上掉下來的肉,我怎麼可能不疼他?但就是因為疼他,所以才捨得放手,寧願我自己疼,也想讓他有一個好的成長環境。如果我那時不肯讓步,也許孩子會受到更多的傷害。」
我同意她的說法。努力爭取是愛,懂得放手也是愛。
潘粵明和董潔離婚時,潘粵明沒爭取到兒子的撫養權,但父愛深沉無言。
離婚之後,每年到了兒子的生日,潘粵明都會發這麼一條微博,隔空祝福兒子,他已經連續發好多年了。
而董潔教給孩子的卻是:「我爸爸很忙長期在外面工作,家裡只有我,媽媽,姥姥和姥爺。」
王菲跟李亞鵬離婚,放棄了對李嫣的撫養權,但李嫣成長得很好,是因為她知道自己被爸爸媽媽愛著。
王菲帶李嫣出遊,這才是離異夫妻帶孩子的正確打開方式
也正因為如此,我也很反感這樣一種言論:「寧要討飯娘,不要當官爹。
這個女人離婚時居然把孩子拱手讓給前夫而不是帶在身邊,簡直心太狠。只顧著自己快活,而不顧孩子死活。」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也是一種母愛綁架,也是一種社會偏見。
女人一旦當了母親,離婚時如果放棄孩子的撫養權都成了一種「政治不正確」,是因為社會默認孩子應該由母親撫養;
而且,這社會上單親媽媽的數量遠遠超過單親爸爸的數量,卻沒有幾個人說沒爭到孩子撫養權的爸爸「只顧著自己快活」,儼然他們就該這樣似的。
夫妻要離婚,解除掉的是「夫妻關係」而不是「親子關係」,有什麼必要把孩子當成一個物件來搶呢?
「搶孩子」本身,就是一種很不文明的行為。
孩子不是誰的附屬物,也不是誰的私有財產,TA跟父親或母親的血緣、親緣關係任何時候都不該被人為割裂。
孩子撫養權歸誰,並不等於孩子就歸了誰,只是綜合來看的話,孩子跟誰在一起生活更有利於成長。
夫妻雙方離婚時搶奪孩子,或者離婚後一方控制孩子,故意不讓對方見到孩子,是野蠻人的行為,這樣的離婚雙方對孩子十分不負責任。
他們或許根本沒有真正考慮過孩子的真實感受和想法,只是借孩子發泄私憤或達成某種私慾;
也沒意識到這種做法對孩子的身心發展極為不利,甚至對孩子未來人生觀產生惡劣影響。
試想一下,孩子天生對父母有較強的認同感,可本該跟TA最親的父母卻把TA當成一分財產、一塊豬肉一樣搶來搶去,TA會對這個世界產生怎樣的想法?
孩子最需要的是安全感,信任和愛,可被搶奪的過程中TA只感受到不安、猜忌、惶恐以及人性的自私和惡。
離婚已經給孩子造成了一次傷害,父母就不要再把孩子推到矛盾的夾縫中,讓孩子承受更多的心理壓力和傷害。
雙方能協商就協商,不能協商就讓法院判決,法院判決完了就要執行,別再因為自己的私心耍無賴。
比做孩子的爸媽更重要的是,你得先做一個「人」,一個能被孩子、被世人看得起的「人」。
夫妻雙方離婚,真要是為了孩子好,就看孩子願意跟誰、誰對孩子更上心、誰的經濟實力更強,誰能保證孩子過上更好的生活、受到更好的教育,那就跟誰。
沒必要為了自己的私心,拿孩子做籌碼。
沒有爭到撫養權的一方,也不要覺得「孩子撫養權歸了誰,孩子就屬於誰」。
你對孩子的權利和義務永遠在,走出狹隘、放下怨念,為了孩子與前任和諧相處才是王道。
作者簡介:晏凌羊,80後,2001年雲南省高考某市文科狀元,在廣州生活的單親媽媽。著有情感暢銷書《願你放得下過往,配得起將來》《願你有徵途,也有退路》 。
潘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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