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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三年老公沒有實現承諾,反而更窮了,該不該離婚?

相見情已深,未語可知心。如果你不小心被愛情辜負,那就學會吐出來,縱然愛情遠了,我的友情依然支持你----明一悅讀。

明一悅讀:我和老公結婚時,他一無所有,老家是農村的,父母常年有病,別說房子首付,連彩禮都一分錢拿不出來,但他特別會哄人,「以後一定讓你做最幸福的女人,人家有啥你就有啥」,那時年輕,我信了。可是婚後這些過的,實在是苦不堪言!租房子,從小兩居到一居再到跟人合租,別人的工資是漲了又漲,他的工作是丟了又丟,別說好工作,連吃飯都成問題,我上班的錢要跟他一起貼補他老家的父母,不是今天治病就是明天買葯,真的是夠了!我們吵過,打過,說過離婚,但他都不同意,一直說「再給我點時間,我一定努力,一定賺很多錢回來」……可是明一悅讀你知道嗎,三年了,我們窮得連生孩子的計劃都一推再推,3月份我因為意外流產,身體不好丟了工作,他一個月2800多塊的收入,除掉1200的房租和各種費用,我們連生活費都是借的!本來醫生建議我多休息,可為了生活,我不得不提前找工作,想想就委屈……結婚三年,老公沒有實現他的承諾,我該不該跟他離婚?

明一悅讀:窮不是離婚的理由,而應是奮鬥的動力,當婚姻里的一方把窮當成了離婚的借口,只能說愛的還不夠。對於女人來說,想過好日子,就必須婚前睜大眼睛,想過怎樣的日子就找怎樣條件的人。而對於男人來說,有多大能力就說多大話,不要總把承諾掛嘴邊,說到做不到才更傷人。建議:你們的婚姻表面看是窮得過不下去,實則是感情不夠,一個嚮往美好,一個能力不夠,沒有誰對誰錯,也沒有誰會窮一輩子,但卻有人會因為愛的不堅定而離開,如果不夠愛,那就放手吧,去選擇足夠愛和足夠堅定的感情好好堅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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