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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患上皮膚病,激素到底用還是不用?

「激素」!!!

好多家長談「激素」色變,對激素類藥物不敢用、不願意用。醫生在給患兒處方激素類藥物時,家長們要麼是拒絕,要麼是質疑。家中萌娃出現皮膚問題,可以用激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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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認識激素

人們常說的激素即「糖皮質激素」,是皮膚科醫生臨床上處方最多的外用藥物之一,是許多皮膚病的首選藥物,療效肯定,種類齊全,價格低廉,使用方便,如遵醫囑應用,絕大多數是安全的。糖皮質激素改善了皮膚病的治療效果,被譽為皮膚科藥物治療學的「里程碑」

臨床中,皮膚科醫生往往要費很大的時間和精力才能說服患兒家長遵醫囑用藥。一些父母不敢用激素,或過早停葯而造成疾病控制不理想和複發主要是被濫用激素的新聞嚇到了。與抗生素一樣,外用糖皮質激素是目前臨床上濫用最為嚴重的藥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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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質激素作用強度分級

外用糖皮質激素的作用強度可以分為許多級別。臨床上將其分為超強效、強效、中效和弱效 4類。激素的結構是決定其作用強度的主要因素,但濃度、劑型對其影響也較大。復方製劑中加入的某些成分,比如,促滲劑氮酮或角質松解劑水楊酸等也會提高激素的強度。此外,激素的作用強度分級不一定都與臨床療效平行,比如,地奈德分級是弱效激素,但臨床療效和作用卻與某些中效激素相當。

超強效激素和強效激素適用於重度、肥厚性皮損。一般每周用藥不應超過50 g;連續用藥不應超過2~3周;盡量不用於

中效激素適合輕中度皮損,可以連續應用4~6周;

弱效激素適用於輕度及中度皮損(包括兒童皮膚病、面部和皮膚柔嫩部位),可以短時較大面積使用,必要時可以長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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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質激素雖好,可不是想用就用

確認過眼神,遇上對的「葯」

適應證

皮炎濕疹類皮膚病、紅斑鱗屑性皮膚病、自身免疫性皮膚病、皮膚血管炎、非感染性肉芽腫、皮膚淋巴細胞浸潤症、白癜風、斑禿、血管瘤、增生性瘢痕、皮膚T細胞淋巴瘤等。

禁忌證

額,你不是我的菜

對糖皮質激素或其基質等成分過敏是絕對禁忌。各種皮膚感染,如,真菌、細菌、病毒等感染,酒渣鼻、痤瘡、口周皮炎、皮膚潰瘍等則為相對禁忌,必須評估風險和效益比,在充分控制原發病的基礎上方可考慮使用。

注意事項

首先明確皮膚病的診斷是否正確

是否存在外用糖皮質激素的適應證及禁忌證

所選糖皮質激素的強度、劑型是否合適

對擬用藥物的作用、不良反應、使用方法、注意事項是否了解

能否在適當時間內控制病情

病情控制後能否很快減量直至停葯

應向患者或家屬交待用藥的必要性、注意事項、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及防範方法。最後,必須注意,使用激素時不能忽視針對病因和誘發因素的檢查和治療。

萌娃用藥應關注療程

由於兒童生理和皮膚組織結構特點,外用糖皮質激素更易發生副反應。常見局部副反應有皮膚屏障功能破壞、皮膚萎縮和萎縮紋、毛細血管擴張、酒糟鼻、痤瘡、口周皮炎及紫癜等。

強效糖皮質激素連續使用不應超過2周,弱至中效不超過4周。但在皮膚薄嫩部位,如面頸部、腋窩、腹股溝等,即使弱效也不能連續應用超過2周,並且避免封包以免引起藥物吸收。外用次數以1~2次/d為宜。

對一些糖皮質激素不敏感的兒童皮膚病如斑禿、局限性白癜風、銀屑病等,往往需要長期用藥。為避免副反應可採用間歇治療,即連續用藥2周,停葯1周,然後再用2周直至病情控制。除非在皮膚薄嫩部位,間歇治療法在3個月內發生副反應風險很小。

最後還要提醒的是,除氫化可的松等少數弱效激素外,包括鹵米松在內的絕大多數外用激素類藥物都是處方葯,即必須憑醫生處方才能購買和使用。在使用外用激素類藥物時,選用哪一種藥物,如何應用,療程多長,如何調整等應該由醫生決定;醫生處方藥物時也要向患兒及家長交代清楚用藥的注意事項,遵醫囑用藥,才能保證療效和和安全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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