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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再多國家旅行,也不能讓你成為一個有趣的人

導讀:即使足不出戶,一個有好奇心的人也可以永不停歇地進行智力與精神上的環球探索。

作者:孟常,資深媒體人,生活方式品牌創始人。遊歷過五十多個國家。曾先後在丹麥、荷蘭、香港等地居住。

我去過50個國家。嚴格意義上說,是52個——如果把科索沃和在迪拜的24小時轉機也算上的話。

在一些人看來,這值得稱羨,因為你去過世界上那麼多地方。

但跟一些以「旅行者世紀俱樂部」(入會條件:至少旅行過100個國家)為目標的朋友相比,我甚至不好意思把「熱愛旅行」寫進自我介紹欄。

一個朋友上周在微信群里向我們宣布,他月底要去敘利亞旅行了。

他去過南北極和十大高原,在印巴開戰時陸路穿越了克什米爾。他說自己很早就想去看敘利亞的古代文明,可惜還沒等到十八歲那邊就爆發了戰事。

我這些朋友們和我一樣,都喜歡四處遊歷和折騰。

但每當回望那些在不同大洲與城市間旅行的經歷時,我內心其實一直有隱隱的不確定感——對於一個以深入的理解世界為目標的旅行者來說,我真正抵達了那些地方和那裡生活著的人嗎?

「去過很多國家」:這會不會只是一個通過打卡集郵式旅行來表明「我很厲害」的標籤而已?


旅行:又一個消費主義的陷阱

世界那麼大,我們都想去看看。

「環遊世界」曾在很多人的一生中產生過或多或少的誘惑力。因為那是人類超越此身局限、探索無限未知的本能渴望。

看過一個說法是,環遊世界大概需要一百萬元預算。

一百萬對於習慣了國內房價數字的我們來說,倒並不算誇張。

那也是我第一次意識到,原來環遊世界這種抽象的、帶有浪漫主義色彩的「人生夢想」,是可以被具象化、被解構、乃至明碼標價的。

換句話說,這個彷彿遙不可及的「成就」,是可以通過購買實現的。

我們內心裡把一擲千金買遊艇的行為視作暴發戶式的粗鄙,卻對那些會變賣家產進行環球旅行的網紅夫婦致以敬意。同樣是有錢人,後者好像隱約跟「有趣」相關。

一個人身上最直觀可感的「有趣」,其實就是經歷和體驗,而體驗是可以通過花錢實現的。

也就是說「有趣」是可以用錢買到的。

旅行,則成為了「有趣」的官方認證。

所有的廣告、旅遊中介、博主都在告訴你,旅行是最高價值,「說走就走」是最理想的人生態度。(當然,跟團肯定位於旅行鄙視鏈底端,必須得自由行,還要玩出花樣和逼格。)

人們真誠相信,沒有什麼問題,是一次旅行不能解決的。實在不行,就辭職旅行或者去Gap Year。

所有人也都聲稱自己熱愛旅行,在社交媒體上貼一個「#Wanderlust」(渴望流浪)的標籤,就像喜歡閱讀和看電影一樣——這樣的愛好體面、文藝,且無需專業能力的佐證。

只要飛到東南亞某個小島上,把伸出去的腿、雞尾酒和沙灘來幾張陽光下的合照,就可以向世界宣布:自己的某個人生困惑被旅行治癒了!

如果你沒錢又沒閑,那至少可以在社交媒體上關注自己心儀的旅行網紅,讚歎他們勇敢、獨立、不羈、自由。

但其實,在非洲喂大象、去世界的盡頭打卡發朋友圈、跟住總統套房和買限量的奢侈品包包有什麼本質區別呢?

只不過為旅行買單就像為知識付費一樣,能夠體現出你是一個有品位和文化追求的消費者。

但你還是一個消費者啊!而旅行,只是消費主義的高級誘惑罷了。

保羅 · 鮑爾斯在《遮蔽的天空》一書中,曾對「觀光」和「旅行」進行了經典的劃分:

「觀光客」(tourist)追求享受,而「旅行者」(traveler)追求體驗。

觀光客「毫不質疑地接受他自己的文明」。但旅行者不然,他會比較自己的文明和其他文明,並排斥那些不對自己胃口的元素。」

在鮑爾斯看來,真正的旅行是對其他生活模式和生活可能性的探尋、對存在之可能性的的延伸教育。

為什麼旅行讓我沮喪?

2012年的聖誕節,我站在古羅馬廣場上,看夕陽一點點披在那些殘垣斷柱上,我感受到了某種歷史的莊嚴感,但腦袋裡除了西塞羅演講集里的隻言片語和電影鏡頭之外,什麼都表達不出來——除了《羅馬假日》、奧古斯都、元老院這些抽象的符號,我對這座永恆之城的歷史和文化細節所知有限。

和同行好友約定,回去一定要啃下那套書名比內容出名的《羅馬帝國衰亡史》,然後再來一趟。

但就像人生中很多個決定和計劃一樣,我之後又重訪過羅馬,卻從沒翻過那套書。

2017年末的一天,我從蒲甘坐車前往曼德勒,據稱沿途的伊洛瓦底江畔仍保持著一百年前的景象,就如同1922年在東南亞遊歷的的毛姆坐在汽船上航行時所看到的一樣。

而當我在旅途中拿出奧威爾的《緬甸歲月》來惡補時,才知道緬甸曾對當年那個不過20歲的大英帝國警察產生過怎樣的影響——以至於讓他在五年後決意辭去公務員的工作,去混跡巴黎和倫敦的底層社會,在貧困中寫作、參與社會活動、報道戰事,直至生命終點。

緬甸的經歷,奠定了這個我最欣賞的作家一生的寫作基調和思想起點,也塑造了他的文學視野。而除了昂山素季的故事,我行前對緬甸歷史之豐富、族群之複雜幾乎一無所知。

這對於一個把旅行視作理解自我、人類和世界的方式的人來說,讓我時常會在旅途中陷入沮喪。

自然而然地,我到了倫敦,知道去查令十字街84號朝聖;在龐貝古城,會聊起Pink Floyd那場傳奇演出;去布拉格,一定要拜訪卡夫卡故居;而站在伊斯坦布爾的宮殿下,則會有興亡之嘆。

但這些,仍是一個文藝青年式的「刻奇」(kitsch),我並沒比那些浮光掠影的觀光客高明到哪裡去。

我推崇加繆式的旅行者,與其說消遣,旅行對他們來說,更像一場「苦修」。

「旅行中沒有歡愉」加繆在筆記中寫道:「旅行如同偉大莊重的科學,帶我們重返自我」。

在他看來,一個人踏上旅途,是為了自我養成,即練習內在的、對永恆的感受力

而樂趣卻會讓我們迷失自我。

我期待像記者一樣旅行,一旦踏上旅途,就進入24小時無休的「工作狀態」——市集上、酒吧里、街角處,我的天線隨時向那些嗡嗡作響的聲音打開:

我好奇人們吃什麼、穿什麼,如何談論家人、伴侶和社群,以什麼樣的態度面對政府和宗教;我還好奇歷史幽靈和現實語境的糾纏互動;我希望探究此地是如何一步步成為今日的模樣。

我期待那些雜亂的、狂野的、新鮮的經驗來沖刷我已有的個體偏見、文化立場和價值判斷。

我對旅途的野心越大,沮喪感就越強烈。

因為我試圖抵達的旅行狀態,往往超出了自身的能力——無論是由於時間和語言的限制,還是如前文所述那種知識圖景和歷史視野的缺失。

我總是在剛剛建立起對某地的基本理解、萌生出問題意識時,也到了需要離開的時刻。一切就都只能留待下一次再來探索。

如此循環往複。直至我最近決定停下來,暫時不再去往新的國家。


世界何其相似

其實早自維多利亞時代起,探索未知之境的冒險精神和英國皇家地理學會等機構給予的支持,就已讓四處遊盪成為了一種時代風氣。

20世紀最偉大的女性旅行家芙瑞雅 · 史塔克在中東地區進行了數十次極具傳奇色彩的探險。她常常孤身深入人跡罕至之地,也為後世樹立了兼具歷史深度和文字美感的旅行文學標準。

波蘭國寶級記者卡普欽斯基的經歷也足夠傳奇,他有長達四十多年的駐外記者生涯,經歷了多次非洲、中東的戰爭和政治動蕩。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他作為一個波蘭人所寫下的蘇俄帝國——如同何偉筆下的中國那樣極具洞察力和豐富的細節。

而在去過的地方中,我有信心說自己真正了解了的,也就只有少數幾個。

因為在丹麥居住過,所以我對斯堪的納維亞模式略知一二,知道所謂「最幸福的國家」不是媒體所描繪的那樣。

因為在歐洲時最好的哥們是以色列人,所以我先後兩次去以色列遊盪了一個多月,做了很多採訪,把朋友推薦的書和紀錄片差不多都看了,在我們阿姆斯特丹的公寓里把困惑的問題差不多都聊透了;大概了解了耶路撒冷、基布茲公社和以色列建國的歷史細節。

也許是我對於「真正了解一個地方」的期望過於高了。

只有這樣,遠方才可以持久地對我產生吸引力,誘惑我投身其中——在對更多可能性與未知的探尋中,去思考自我和世界的關係,並試圖理解進而描述這一切。

遠方對我來說,有著「理解自我,梳理存在」的重要意義。

這跟任何一次閱讀時體驗到的思維冒險,並沒有本質區別。

只是,你會更渴望抵達真實。

可我們也從來不曾這樣便捷地獲取到「真實」——在今天這個用谷歌地圖就可以一覽地球上幾乎所有景色的時代,我們為什麼還要出門遠行?

至此,或許終於可以回到旅行的本質了:因為你想要去人類生活發生的現場,跟那些生動的、即時的、未經安排的現實情緒產生互動。

只是,我們越要抵達「真實」,旅遊業就越試圖迎合我們的需求:

異域風情的民族舞蹈和匠人手繪,緬甸馬哈伽納揚僧院的千人僧飯,只選用自家田地里種植的有機蔬菜的餐館……這些所謂的「當地體驗」,或許根本和當地人的日常生活相差甚遠。

這一切,都對一個真正的「旅行者」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4年的春節,我站在衣索比亞南部的奧姆谷底一個當地原始部落的市集上。

「以物易物」的古老交易方式,和粗糙而混亂的市場景象,讓我為闖入了某種「真實的」部落生活而興奮。

可是轉過頭去,我看到了一個攤販手上「中國製造」的內衣和襪子—— 剛剛沾沾自得以為總算逃離了現代文明的包圍,可全球化其實早已站在拐角,以勝利者的姿態默默地望著我們。

在去過更多的地方,遇到更多的人之後,我最大的感觸是:世界太複雜多樣了。不同的種族、宗教、文化、語言,乃至在同一類社群內部,都有著多元分野。

但與此同時,世界又太相似了

不同國家和宗教信仰的人們,所思考的議題、遭遇的情境、縈繞的慾望,其實都沒有本質差別——

如何發展自我?

如何處理跟家人和伴侶的關係?

如何思考性別和貧富議題?

如何享受快樂?

如何思考生老病死和慾望別離?

衣索比亞的嚮導Solomon告訴我,他在這個世界上最崇拜的人是馬雲。因為馬雲也是白手起家的,這讓貧苦出身的他對未來有了信心。

來自突尼西亞中部小鎮的朋友告訴我,如果有了機會,他也想去法國留學,去看看更大的世界。

在開往馬拉喀什的火車上,摩洛哥當地一個富二代小哥說,他們有一個秘密夜店,那裡的姑娘不裹頭巾,年輕人一起瘋狂地享受酒精和音樂——而那居然是一個我待了一個星期都很難買到酒的國家。

在不同的文化、宗教和語言之影響下,哪怕是同樣的情緒和動機,人們表達出來的東西又總是不一樣的。

想要獲得真正的理解,就需要彼此真正的同理心。

而不是作為旅行者期望到訪的部落還在跟他們祖父輩一樣飲毛茹血、結繩記事,同時對我們片刻不肯離手的iPhone和中國製造的廉價內衣無動於衷,只為了滿足審美上對「真實」的渴求。


你是什麼人,就會有什麼樣的旅行

2013年在義大利旅行時,朋友介紹我認識了一位旅伴。

我至今清楚記得她去參觀佛羅倫薩的聖母百花大教堂後所發的朋友圈,「經過在義大利的旅行,我感受到了宗教的力量」。

五年後,她成了微博上的旅行KOL。

可令我嘆惜的是,她去了更多的地方,收穫了更多的經歷,但對世界、事物與議題的描述能力和觀察框架卻無寸進——

「澳洲的海很藍陽光很好。」

「非洲的孩子天真可愛。」

「我站在教堂里感受到宗教的神聖和信仰的力量。」

人們對一個旅行KOL的預期實在太低了。

我認識一些去過很多國家的人,可你很難從他們身上找到在不同文化中穿梭的多元經歷所留下的痕迹,他們對複雜議題與文化細節並沒有發展出超越表象的智識興趣。

這讓我困惑。

多元的價值衝撞、複雜的身份認同、陌生的情境體驗,這些我所推崇的東西為什麼都不起作用呢?

我把這問題拋給剛從間隔年旅行回來的朋友阿若,她在微信上直接拋回了一句:你是什麼樣的人,就會有什麼樣的旅行。

旅行增加的只是見聞,而非見識。

一個平時對自我和世界的關係沒有反思能力、對事物本質沒有探究欲和好奇心的人,去再多的地方,遇到再多的人,都只是在重複TA已形成的反應機制而已。

TA不可能突然變成一個頭腦開闊的人。

而對於更多人來說,旅行只是消費主義狡猾的陷阱。「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也不過是又一句消費主義的宣言。

在《權力的遊戲》的拍攝地杜布羅夫尼克的城牆上打卡。

在拉雪茲公墓里親吻王爾德的墓碑。

在一個周末逃離北上廣,去蘇梅島的沙灘上懷疑人生。

至於旅途中那些歷史和現實交織的細節、那些自我與世界的衝突和互動,並不是所有人都關心,因為那是一次次枯燥而掙扎的精神功課。

所以,旅行有那麼重要嗎?

在非洲唏噓人們的貧窮和笑容,在哭牆下感嘆宗教的神聖,在科索沃和巴勒斯坦默念和平來之不易。

然後呢?So what?

這些不過還是「kitsch」,是米蘭·昆德拉所諷刺的「個體的認知體驗與情感表達成了一場矯揉造作的表演和自我感動。」

對於頭腦開闊、觀察敏銳的人而言,在陌生情境里的體驗能夠幫助他們抵達新的視角和維度——如果有時間和預算,多些遊歷當然沒什麼不好。

但即使足不出戶,一個有好奇心的人也可以永不停歇地進行智力與精神上的環球探索。

畢竟,很多人環遊了世界,卻根本不關心世界。

你沒有世界觀,去看再多世界又有什麼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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