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長得這麼丑,誰會傷害你?
每個再平凡的女孩子,也要躲過幾場風險,才能安全地過完這一生。要知道,你很珍貴,所以,要漸生智慧。餘生,更要懂得保護好自己。
文 | 劉娜
1999年,我18歲,剛剛考上大學。
因為家庭貧困,大一起騎著自行車,城南城北地做家教。
有天傍晚,我騎著車子做家教回來。
在離學校還有一公里的小巷裡,碰見一個大姐。
她大概三四十歲,表情痛苦地攔住了我說:
「學生,我頭痛得厲害,你能不能幫我喊喊家人,我家就在前面那個小巷裡。」
我自幼都是沒什麼心眼的傻大妞。
因為長得又黑又丑,就特別愛做些幫助別人的事兒,進而尋找「我雖然丑,但我很溫柔」或者「我黑丑的外表下有顆善良的心」的存在感。
我想都沒有想,就答應說:
「好,你家在哪裡?」
她說:
「往前走,走到小巷盡頭,然後向右拐,進入另一條小巷,右手邊第三家就是她家,門口有棵石榴樹。」
我飛快地蹬著車子就去喊人。
果然在另一條小巷看見了門口有棵石榴樹的一戶人家。
但站在門口,看著虛掩的大門,我忽然猶豫了:
「這裡,距離剛才大姐喊我的地方,不過三百米。
如果這裡就是她家,她應該和周圍的街坊鄰居都熟。
她如果真的生了病,隨便喊開一家人的門,應該就會有鄰居幫她。
但她,為什麼不去求助鄰居,反而求助沿途經過的我呢?」
我覺得,這裡面可能有問題。
狐疑之下,我調頭回去找那個大姐,她卻已經不見了蹤影。
- 她暈倒被鄰居發現了?
- 她頭不疼自己走開了?
- 她不過是騙我的?
都有可能!
但我慶幸,我沒有推開那扇虛掩的門。
沒有走進那座門前石榴花開院內昏暗不明的老宅。
因為,2013年7月24日,有個女孩在熱心地把一名孕婦送回家後,被孕婦的丈夫強姦殺害。
她還有一個月才滿18歲。
她的名字,叫「胡伊萱」。
2003年,我22歲那年,大學畢業,到報社上班。
當時,我在政法口,負責熱線和法制新聞的采寫。
有天,某局領導讓我去採訪某件事。
採訪完,這位領導友好地安排司機送我回來。
司機比我大七八歲的樣子,路上詢問我哪裡人在哪兒住。
我一說謊就結巴,所以極少說假話,就如實相告:
外地人,一個人在這裡上班,一個人在報社家屬院租房。
三四天後,這位司機和我聯繫,說局裡有事兒,領導讓來接我。
那時正是紙媒的黃金時代,我剛上班工作積極性特高,想都沒想就同意了。
他開車過來,載著我一路往北行駛。
我問他去哪裡,他支支吾吾地說,先去吃飯,吃完飯再採訪。
吃完飯,他開著車在郊區晃悠,並把車停到偏僻處,手有意無意地亂碰我的身體。
我那時瘦小單薄,就像沒有發育好的假小子。
除了暗戀過兩三個男生,壓根兒就沒談過戀愛。
但我依然覺得,司機那樣對我是不對的。
我掏出才買的小靈通,給報社直管主任打了個電話。
我對主任說:
「某局領導派司機接我去採訪,現在就在路上,希望主任和局長通話,具體什麼時候採訪,具體採訪什麼內容。」
我掛完電話,司機的臉馬上變得很難堪。
他正了正身子說:「要不,我送你回去吧。」
就在這時,主任回電話,說當天沒有什麼採訪,估計是司機搞錯了。
那天,我當機立斷,求救自保,讓司機難堪。
但至今想來,我都沒有半點後悔。
因為,2018年5月6日凌晨,有位剛上班一年的美麗空姐。
在鄭州乘坐滴滴順風車時,給朋友發微信說,司機覺得她好看想親她,有性侵的圖謀。
兩天後,身中13刀的空姐屍體被找到。
後來,強姦並殺害空姐的滴滴司機溺亡的屍體也被打撈後確認。
她,就是這幾天備受關注的「空姐遇害案」的受害人——李某珠。
2010年,我29歲,成了媽媽,住在城北,單位在城南。
29歲那年,我成了媽媽,住在城北,單位在城南。
報社采編一體後,尚沒有給孩子斷奶的我,也經常上夜班編稿子。
為快速甩掉懷孕哺乳期間的渾身贅肉,我從那時起開始騎賽車。
有天晚上,我簽完版騎著車子回家。
當時,大概是晚上11點,街上行人已經不多了。
前面非機動車車道上,有個中年男人,騎著電動車,一會兒往左騎,一會兒往右騎,擋著我的去路。
害怕碰到他,我摁了一下自行車的車鈴。
這一摁不要緊,那人剎車停下,扭頭大罵:
「找死啊!摁什麼摁!是不是連你也看老子不順眼?」
借著路燈,我一看,那人臉紅脖子粗,像喝了酒。
我二話不說,加速蹬起賽車,飛快從他身邊馳過。
令我沒想到的是,即便我沒有回罵也沒有辯解。
那人還是騎上電動車,罵罵咧咧地追著我騎了一二百米。
情急之下,我騎著賽車拐進旁邊一個大院。
見我進了院,那人才一搖一晃地騎遠了。
當時我想:
如果我進了院他還跟我,我就扔下車子隨便喊開一家的門躲進去。
不和惡人交戰,不與醉漢辯論,不在深夜逞強,首先保全自己。
這是我從那時一直保留到現在的認知。
因為,2016年的11月11日,在雲南麗江,有位和我當時年齡差不多的女士。
在燒烤店發現鄰座一群醉酒的男人,不停地學她說東北話,故意挑釁辱罵她,就回了一句。
結果,她被一擁而上的對方聚眾毆打,渾身是傷,滿頭是血,滿臉是傷。
她就是「麗江毀容案」中的董女士。
2017年,我36歲,開了公眾號,開始在網上寫文章。
有天晚上,8點左右,我坐公交車回家。
當時,車上除了司機,還有兩位乘客。
我看乘客稀少,就特意在距後門較近、距司機也不遠的座位上坐下來。
我拿出手機準備翻朋友圈時,掃了車上的兩位乘客:
一位男子,三十歲左右,個子偏低,相貌偏瘦,坐在我同側前方、面朝司機那排座位上。
另一位是阿姨,坐在後排,懷裡抱個大袋子。
車行兩站後,阿姨下車,好像又上來了兩個人,然後他們又相繼下去,只剩下我、司機和那個矮瘦的男子。
不知從哪一刻起,我憑藉車內昏暗的燈光,發現那個男子在看我。
我本普通,年歲漸老,極少自戀。
但我天生把命看得重,且對所有生疑的事情保持警惕。
為緩解這種疑慮,我把眼睛投向窗外,並故作輕鬆地用手按了按酸痛的頸椎。
但眼睛的餘光提示我:
那個男子仍在時不時回頭看我,不是茫然掃視,而是雙眼直視。
我回看了他一眼。
這一看不要緊。
他開始頻頻看我,眼神極其複雜,讓我心裡發毛,感覺非常不好。
當時,我盤算了一下,還有5站我才下車。
看著窗外行走的人群,我當即決定:提前下車。
雖然距車到站還有段距離,我還是疾步走到後門,握著門口的右側扶手,故作鎮定地站穩。
這時,男子也起身,走到車後門,並緊緊地站在我身後。
我快速閃開,從門右側移動到門左側,眼睛不再看男子,堅定地盯著窗外一動不動。
一兩分鐘後,公交到站。
我移動了幾下雙腳,作出要下車的樣子。見我準備下車,男子快速跳下車。
此刻,我雙腳快速後退,倒退著坐到座位上,沒有下車。
司機見我不下車,立即合上車門。
讓我覺得這麼做一點都不多餘的是:
男子下車後的第一個動作,不是如一般人一樣大步流星地往前走,而是再次回頭看我是否下了車。
至今,我也不敢斷定那個男子就是真的要圖謀不軌。
我唯一肯定的是:
彼時彼刻,我必須採取果斷有效的行動,幹掉那萬分之一的壞念頭——
那男子想侵害我,而我,必須保證自己是安全的。
去年年底,我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則新聞後,更斷定當時自己的決定是對的。
2017年12月22日,四川樂山市,下雨天在公園跑步的單親媽媽離奇失蹤。
7天後,警方偵破此案。
這位媽媽的屍體被找到,行兇者是退伍後半年輸掉15萬元的青年李某剛。
當天,輸光錢的李,碰見孤身跑步的她,就動了搶劫的念頭。
由於她身上沒帶錢,又不停反抗,就被李殺後拋屍。
她,就是優秀老師「王某欣」。
從貧困飢餓的1981年,到安穩知足的2018年,我走過了37年。
- 在父母的養育、兄妹的資助下,我讀了大學,參加工作。
- 在愛人的成全、孩子的依賴中,我成了妻子,成為媽媽。
- 在讀者的關注、寫作的回饋中,我自信樂觀,目明心軟。
我有點黑,有點丑,有點普通;
有點平凡,有點膽小;
有點多慮,有點缺乏安全感。
但,我始終堅定不移地認為:
每個再平凡的女孩子,也要躲過幾場風險,才能安全地過完這一生。
作為媒體人,我向來覺得:
「世界並沒有想像的那麼糟糕,好人終究多過壞人。」
「幼時遭性侵、夜路遭強姦、吃飯被砍頭、指路被殺害,終究是小概率事件。」
但是,作為女兒,作為妻子,作為母親。
我更願意相信:
對這個世界來說的小概率事件,對所有善良的人來說,都是一場滅頂之災。
所以:
我寧願被懷疑疑神疑鬼;
寧願被嘲笑反應過度;
寧願被指責忍氣吞聲;
寧願被損為懦弱可笑;
也一定要保全自己好好活下來。
我本黑丑,但絕不膚淺。
我本善良,但絕不好騙。
我本單純,但絕不簡單。
我本貧窮,但絕不自賤。
所以:
我不和惡人爛事糾纏;
我不和渣人暗事辯理;
我不給壞人壞事機會。
因為,我很珍貴,所以,要漸生智慧。
姑娘,你那麼聰慧那麼美麗。
餘生,更要懂得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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