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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筆太短寫不盡人世悲歡

紙筆太短寫不盡人世悲歡。原本這句話是執筆提出來想寫一篇故事的。可我十分喜歡,幾經商量之下拿來寫散文了。原本早該寫完的文章因為最近的話劇作業被我一托再托,竟托到再托下去都對不起這句話了。其實我是不善於寫散文的。我總覺得散文寫得多了,別人就會把你看透了,當一個對作者失去了好奇,那麼這個作者的文章就對他毫無吸引力了。畢竟在我眼中散文是一種要挖心掏肺才能寫好的東西。

曾經我開始學寫散文的時候,我師傅和我說散文的精髓就是讓讀者感同身受,把讀者帶入到你筆下的生活中去。我依稀記得我當時說散文是自己的東西,為什麼要把別人帶入進去呢?我的生活就是我的生活,沒人與我走過同樣的路,每個人都是不同的。又如何讓別人感同身受呢?我師父說這就是文字的魅力,需要強大的文字功底。後來我寫過不少的散文,但大多數都是在寫我自己的感受與生活。我給過很多人看,他們看完後大多數都會說你的生活原來是這樣的啊,真令人羨慕。原來你是這樣想的啊.......總之是很少有人會有感同身受的感覺。當時我想的是我更適合去寫故事,亦或是我的文字功底不夠。給自己的總結就是我不適合去寫散文。反正那種挖心掏肺的東西是不再願意暴露在人群了。

那一年我對好多人說我不會再寫散文了。很多認識的人起初並不相信,說我對散文這東西愛得深沉根本不會放棄。他們這點倒是說的一點都沒錯。我依舊會在深夜寫散文記錄生活亦或是吐槽品評只不過再也不會發出來給大家看罷了。也就是從那一年起我開始寫故事。我感覺這是絕美的偽裝,能夠釋放人性而不被發現的絕佳方法。我習慣性的將小說一類的文章稱為事故事。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麼,或許我是給散文換了另一身衣服而沒被大家發現罷了。很多作者寫下的東西都是大家喜歡看不就好了么,何必在乎是不是自己所喜歡的呢。而我這種自己喜歡不就好了么,何必在乎大家喜不喜歡的東西註定不會被大家所喜愛。

我是喜歡去寫很長很長的故事的。感覺這更像是自己走過了另一個不一樣的人生。但我自己感覺自己寫的故事有沒有很長的。大概真的是應了這句執筆太短寫不盡人世悲歡。或許深夜的散文才是我真正喜歡的東西。嗯,我似乎為我的失眠找了一個堂而皇之的借口。我曾看到過這樣一句話:每個凌晨還清醒著的人代表著人類靈魂最後的堅守。或許我一直以來都做著這樣一件偉大的事情,堅守這人類的靈魂。這或許是一件值得自豪與榮耀的事。

我愛上了聽別人講故事,也總是想把這些故事寫成文章去講給別人聽。其實我聽過的故事遠遠比我寫下的文章多得多。往往總是信誓旦旦的對自己說今夜一定要把這個故事寫出來。鍵盤噼里啪啦地作響然後再按住刪除鍵刪除。如此往複間天色將明,我對自己說該睡了。這個故事還是留在自己這裡吧。時間流逝一場無用功罷了。執筆不久前寫過《孤獨患者》。其實我想說的是,每個寫文的人都是孤獨的。寫得越好就越孤獨,所幸我的程度還不是無藥可救大概只是一場流行感冒。

其實公眾號成立以後我一直在考慮一個問題。我想我是否應該變得更勤奮更大膽一點。有些故事無論好壞它都有存在的意義與價值,我不應自私的剝奪了它們生存的權利令故事夭折甚至連屍體都沒有

紙筆太短寫不盡人世悲歡!寫不盡為了喜歡與愛也要寫下去難道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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