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案件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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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
案件的反思!
12日凌晨4時30分許,警方在鄭州市西三環附近一河渠內打撈出一具屍體。經查驗,其體表特徵與嫌疑人基本一致,可初步確認該屍體系殺害滴滴順風車乘客李某珠的嫌疑人劉某華。警方已展開屍體DNA檢測等後續工作。
這條新聞是這兩天刷屏的一個事情,我們也來關注一下首先要向這位遇害者的家屬表示慰問,一個21歲花季少女長歲剛參加工作就遭遇不幸,確實讓人無法接受,可以推算她的父母也還是中年人,中年喪女而且,她又是家裡唯一的孩子,後面的生活怎麼辦!確實很揪心!
下面談談個人對這件事的理解,網上很多人,包括網友和媒體把炮火指向一個公司,也就是滴滴,我看見國內的主流媒體也在說這個事情滴滴難辭其咎!
首先來說說滴滴的應對措施 滴滴也展開了一系列的工作,一個是他們有一個緊急應急小組,另一個就是懸賞100萬來抓人,這個態度做法還是值得讚賞的。
但還有另一方面我們必須要冷靜理智的提出來,它到底該付什麼責任,情緒可以理解,但是事實,你說它該負責,他該付什麼責任這是我們特別要搞清楚的。如果搞不清楚的話,大家只是靠著情緒的,掏一百萬再掏一百萬,然後呢,就完了是嗎?那之後再發生類似案件,我們再來一輪情緒嗎。
必須要找到有什麼法律依據沒有,明確它該負什麼責任,人民日報也發表平論說:「公眾再關注緝拿兇手的同時更加該網約車頻頻犯事,平台該當何責「我覺得這個問題問的特別好,我看了看這篇文章,遺憾的是作者並沒有給出答案。那換句話說就是按照現有的法律法規它是不是不需要付什麼責。這才是問題的關鍵,現在的網約車在法律方面的責任邊緣是空白地帶,怕就怕在這個你說負責,把責任拍向滴滴,但是他到底付什麼責,拿什麼做依據,最後你發現只能靠情感的話,這就不對了。
比如我們打計程車,我也看了看這方面的新聞,其實計程車司機這個見財見色起意的事也有,計程車也不能說百分百安全,但是計程車有公司,從某種意義上說的是個單位,有僱傭關係,甚至他有什麼前科,有什麼不正當的表現也好。這個計程車公司負有相應的責任應為這屬於你的管理,按規定法律走,相對來說好辦一點。但像滴滴這樣的網約車,它更向是一個平台,一個中介,我沒有說它不該負責人,而是它應該付什麼責任,這個東西能推而廣之嗎,就是按規矩來,它付什麼責任,明天那個公司出事,它也該付這個責任,這就好辦,怕是沒有。
我注意到有法律界人士,站出來說他不應該付什麼責任,然後大家就罵,罵人是容易的但是,說到底他改負什麼責任還是沒有人回答啊!我們要追的是這個答案如果沒有答案,那就是我們出短板了,出短板就要想辦法把他補上。而不是要靠情緒,你罵死滴滴也沒意義。重要的是趕緊補上這個的短板,在法律法規上我們要想什麼辦法,而且隨著技術的發展,護欄網日益的進入我們的生活,影響真的是很大,我曾經風靡一時的行業都已日博西山了,還有很多我們以前都想像不到的職業現在大行其道,像快遞小哥。甚至我在想,街道的擁擠問題,交通事故的問題要不要查一查,這些和快遞行業的發展有沒有關係,這些問題都是需要解決的。
同時網約車的出現,它給我帶來好處的同時,另一面類似這樣的悲劇怎麼去避免,如果完全把責任放在平台上也不是不行,那按規矩辦事,那平台再想其他的辦法去怎麼界定他和網約司機的關係,你是僱傭關係也好或者其他什麼關係也好,總之就是最終把大家系在一起,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確定好邊界,如果是這樣的話再落實的具體實際問題上,發生的問題它該負責任有多大,這個是我們要做的,如果說這個事責任特大,到他承受不起,那就不要幹了,回到傳統計程車時代,也是一個選擇,如果說隨著技術的進步,這樣的公司還會層出不窮的話,它承擔什麼責任,比如在這樣一個事件中,不是靠我們的情緒我們的將心比心,而是靠法律最後來界定他的責任,對所有的企業公司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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