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慶市首例監委移送職務犯罪案件一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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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5月11日上午,由安徽省安慶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安慶市委宣傳部原常務副部長張金華(正處級)受賄罪一案在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系監察體制改革後,安慶市首例監察委員會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職務犯罪案件。安慶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張金華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安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張金華利用其擔任中共安慶市望江縣縣委常委、副縣長、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13家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建、工程款撥付、項目申報、工程施工協調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193.8萬元、美元2萬元、購物卡5.4萬元、黃金1100克。
安慶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張金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金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張金華進行了最後陳述,併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安慶市紀委監委、市直部分單位黨員幹部,人民監督員,部分新聞媒體記者,群眾代表及被告人的近親屬共100餘人參加了旁聽。
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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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安慶檢察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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