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金鈺一個月被上交所點名3次 延遲披露定增被否再遭通報
和訊網消息 日前,東方金鈺因信披違規,公司及董事長趙寧予被上交所通報批評,公司董事會秘書劉雅清被監管關注。
據上交所披露,2017 年 11 月 21 日,證監會發審委對東方金鈺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的申請進行了審核,結果顯示未通過。晚間,公司董事長趙寧及董事宋孝剛已獲知審核結果,但董事長趙寧決定次日商議後再行決定信息披露事宜,未告知董事會秘書等相關人員審核結果,公司次日未及時披露上述重大信息。
11 月 22 日上午,董事宋孝剛將上述非公開發行審核未獲通過的信息告知公司董事會秘書劉雅清,但董事長趙寧要求董事會秘書劉雅清 11月23日再發布上述審核結果信息。
經監管部門發函督促,東方金鈺直至 11 月 24 日才披露上述非公開發行申請未獲通過的審核結果。而在此期間,保薦人已提醒董事長應於 11 月 21 日當晚提交公告披露上述審核結果。
東方金鈺時任董事長趙寧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經保薦人提醒後仍然兩次決定延後披露重大信息,對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的違規行為負有主要、直接責任。
對於延遲披露,趙寧表示,由於信息披露操作錯過披露時間及審核結果重大需審慎考量而推遲信息披露。而上交所表示,對其異議理由不予採納。最終,上交所決定,對東方金鈺和時任董事長趙寧予以通報批評,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另外,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劉雅清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延遲披露違規事項也負有一定責任,上交所決定對其予以監管關注。
除上述處分外,自5月份以來,東方金鈺還收到上交所兩份問詢函。
公開信息顯示,4月18日,東方金鈺披露重組預案,擬作價17.26億元收購房地產公司及珠寶交易市場資產。
5月2日,上交所向其下發問詢函,對交易對方是否存在股權代持、標的資產增值率、收購必要性,以及上市公司支付能力等細節予以問詢。
一周之內,上交所再次向東方金鈺下發問詢函,主要針對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進行五點問詢。其中,東方金鈺存貨期末賬麵價值96.54億元,占期末總資產的比例達到73.92%,主要系採購翡翠存貨增加所致,上交所問詢公司翡翠原石存貨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其二,東方金鈺負債期末餘額92.90億元,上交所關注公司通過負債持續增加存貨的必要性和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公開財務數據顯示, 2015年至2017年,東方金鈺凈利潤已經連續三年下滑,從2015年的3億元,降到2016年的2.5億元,再降到2017年的2.3億元。不僅如此,公司經營活動現金凈額連年巨負,2015年至2017年、2018第一季度分別為-16.8億元、-10.89億元、-17.81億元、-1.0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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