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裁判文書 提高審判效率 實現「簡案快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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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長安區法院速裁庭為提高審判效率,在「速裁」道路上不斷學習、探索,裁判文書的「瘦身」便是其中一項改革。
4月23日,長安法院速裁庭任潔法官審理了三起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案件,當事人在法庭當庭宣判後的三十分鐘後領到了令狀式民事判決書,案件得以當庭宣判當庭送達,有效地減輕了訴累,提高了審判效率。
當日下午,三起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案件在長安法院速裁庭公開開庭審理。
因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承辦法官任潔在庭審前告知雙方當事人該案適用令狀式裁判文書,並向雙方送達了《適用令狀式裁判文書告知書》。
庭審中,當庭對案件事實進行認定,並對裁判的理由、適用的法律和裁判的主文作充分闡述且記入筆錄。
法庭辯論終結後,當庭進行宣判,併當場製作令狀式裁判文書,當庭送達。
三起案件從開庭、製作文書、送達文書不到一個小時,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認可,真正實現了「簡案快審」。
該令狀式裁判文書,只包含當事人基本情況、原告訴請、裁判主文,不記載當事人訴辯主張、案件事實和裁判理由。
簡化裁判文書是繁簡分流工作的一項重要改革,包括令狀式裁判文書、要素式裁判文書、表格式裁判文書,通過簡化裁判文書極大的降低了裁判文書製作的時間成本,提高審判效率,同時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
來源:西安市長安區法院
編輯/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