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產證上的名字怎麼去掉最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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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夫妻間房產證去名,大多是離婚的情況下。離婚時,夫妻雙方通常要對財產進行分割,分割僅限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對於婚前個人財產不能用於分割。離婚析產就是針對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要辦理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相關資料去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訴訟離婚的,單方就可以憑相關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夫妻之間去名免徵契稅、個稅、增值稅。
上面看起來比較簡單便宜的手續只針對於無貸房!和夫妻之間,房產證上加名字一樣。在有兩個人名字的房產證上去掉一方的名字,同樣是有到有貸按揭房和無貸房的差別。
無貸房一切好辦,但如果離婚時候夫妻共有的房產是有貸按揭房,那麼情況就跟有貸按揭房加名一樣複雜了。需要還清銀行的貸款才能進行除名,而銀行一般情況下出於一些考慮,往往是不會同意的。
這種情況下,如果得到房產的一方無法還清剩餘貸款,擔心夜長夢多日後有糾紛的話,可以選擇如下做法:夫妻兩人帶著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結婚證(離婚後也可以帶著離婚證辦理)到公證處辦理協議公證書,約定房產(以及承擔貸款的義務)歸誰所有。離婚後另一方就此不能再主張任何權利,具體情況雙方協商註明。另一方也有義務配合得到房產的一方在貸款還清後辦理過戶手續。
這麼看,結婚和離婚,哪一件事都不容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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