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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與狗不得入內」這塊木牌,是從哪裡來的?

圖:《精武門》劇照,陳真曾踢碎寫有「狗與華人,不得入內」的木牌

文 | 楊津濤

因影視劇的渲染,上海外灘公園曾掛著寫有「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木牌,被視為一種史實,為許多中國人所熟知。

不過,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學術界即有人質疑木牌是否真的存在。

1994年,上海學者薛理勇發表《揭開「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流傳之謎》,稱「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故事缺乏根據,是「編造一個史實去嘩眾取寵」。一石激起千層浪,全國大小媒體刊出了很多批判薛的文章。刊載薛文的《世紀》雜誌,在轉載針對薛的批駁文章的同時,還做了檢討。檢討稱,薛文發表後,「許多讀者紛紛來信,指出該文存在嚴重的錯誤」,「本刊未對史實嚴格核對即予發表,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也正是以此事件為契機,海內外學界針對「華人與狗,不得入內」這個問題,開展了一系列新的研究。這些研究,大致還原了史實的原貌。

試略作扼要的介紹與梳理。


1884年工部局的遊園規定

上海外灘公園建於1868年,是中國第一家現代公園,佔地約30畝,環境優雅。

起初,公園尚無明文禁止華人入內,只是由工部局(租界的行政管理機構)指示巡捕,允許衣冠整潔的所謂「上等華人」進入,從事體力勞動的「下等華人」則要擋在門外。其間,也有華人向工部局表示抗議,但影響不大。

1884年,工部局對遊園者做出6條規定,其中第1條是「腳踏車及犬不準入內」,第5條是「除西人之傭僕外,華人一概不準入內」。

工部局稱,禁止華人入園的主要原因有兩個:第一,不希望華人大量湧入,影響外僑遊玩;第二,華人在公園中有很多不守公德的表現,如隨地吐痰、折花驅鳥,到處大小便,破壞景觀,提升管理成本。

這一禁令,激怒了租界中的華人富商。怡和洋行買辦唐茂枝、房地產商譚同興等致信工部局,稱公園維護費用來自於租界稅收,租界內中國居民作為納稅人,理應擁有自由出入的權利,並說:「我們的鄰居日本人和朝鮮人(高麗人)都能自由地出入公共娛樂場所,而我們中國人則由於服裝的關係,竟引出意外的麻煩,被阻止在花園門外」,實在太不公平。

工部局董事會「一致認為,(唐茂枝等人)信中提出的要求是公平合理的」。1883年前後,工部局拿出了一個折中方案:

「任何受尊敬的華人都可以從公園委員會要到一張門票,讓他們自己和他的朋友們進入公園。」

1889年,由於唐茂枝等人再次抗議,工部局同意給華人發放「遊園券」,時效為一星期。

不過,這個制度僅實行了一年,又被工部局取消,並再度加強了對華人的限制。工部局的理由有二:1、公園內的中國人數量激增,外國人產生 了許多抱怨;2、有些中國人「在遊園券上搗鬼,如更改日期,過期的入場券再使用」,被人指摘。

從以上事實來看,工部局對華人進入外灘公園確實有所限制。面對華人的抗議,工部局也曾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退讓。因「華人與狗不得入內」,分列於兩條規定之中,而非集中於同一條規定,故此說未出現在抗議聲浪之中。提出抗議的華人,更關注的是另一種歧視:同為納稅人,為何日本人和朝鮮人能自由出入公園,華人卻不可以?

圖註:1917年的公園管理條例


自稱見過「華人與狗」牌子者的回憶

中華民國成立後,租界華人地位上升。

工部局的6點遊園規定,在措辭上也有所變化。1913年,改為「這些公園僅供外國人使用」、「狗與自行車不得入內」;1917年又改為「這些公園供外國人使用」、「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內」、「狗與自行車不得入內」。

簡言之,此一時期,工部局開始刻意避免在遊園規定中提及「華人」字眼。考慮到「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說法也恰恰產生、流行於此時,工部局更改措辭,很可能是為了迴避來自中國人的民族主義情緒的衝擊。

直至1928年,工部局始同意向所有華人開放公園。

由於至今沒有發現寫有「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木牌的實物或照片,中國學者熊月之、日本學者石川禎浩等傾向於認為,「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說法綜合自工部局1884年頒布的遊園規定。

1917年到《密勒氏評論報》工作的鮑惠爾曾回憶:

「那時,外灘公園門口掛著一塊木牌,上面寫著到這個公園來的注意事項和若干規定……有一條是禁止攜帶家犬入內……下面一項是『中國人,除前來工作的苦力外,不許入內』……專做學生運動的煽動家很巧妙地,很有效地把它說成:『狗與中國不許入內』。」

儘管鮑惠爾的回憶重點放在「專做學生運動的煽動家」的「巧妙」綜合,但他也還是承認,公園的園規確實曾禁止華人與狗入內,儘管二者是分列在兩條園規之中,而非同一條。鮑惠爾未曾意識到的是:無論分列,或者集中,園規給中國人造成的情感傷害,並沒有多少區別。

當然,雖無實物,還是有很多人回憶自己在外灘公園門口見過那塊寫有「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木牌。這些回憶材料,曾被作為核心史料,在90年代被拿來批駁薛理勇。

學者吳恆對這些回憶材料做了細緻的分析。他發現,這些回憶全部出現於1900年以後,並以1949年為分期,前後呈不同特點。

簡單來說,出現於1949年前的資料,關於木牌上寫的究竟是什麼,文字表述方面的差異較大。見表1。

表1:1949年前的相關回憶文字

以上說法中,有的用「犬」,有的用「狗」;有的把「華人」放在狗前前,有的把「華人」放在狗後面。惟楊昌濟將「華人」和「狗」分為兩句,與工部局頒布的6條遊園規定相符。姚公鶴的說法也值得注意,他說木牌在跑馬場門外。跑馬場的木牌,被公共記憶移植到外灘公園,也是有可能的。

1949年後,政治話語體系大變,外灘公園的木牌得到更廣泛的宣傳。新建立的「上海市歷史與建設博物館」製作了中英文對照的「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展出,引起轟動效應。不少當紅的政治人物,如陸定一、陶鑄等,在講話或文章中,也提及了「華人與狗不得(准)入內」的說法。

1964年,排演大型音樂舞蹈劇《東方紅》時,毛澤東親往觀看,指示在劇中加入「華人與狗不入內」的牌子。也有親歷者回憶,毛澤東當時的指示提到的,是「華人與狗不入內」。從現存視頻看,《東方紅》一劇當時使用的是「華人與狗,不準入內」。

「不準」被更為上口的「不得」逐漸代替,也許同改革開放後,電影《精武門》的流行有關。電影中,李小龍飾演的陳真,一腳踢碎了寫有「狗與華人不得入內」的牌子。

據學者吳恆的統計,1949年後,眾人留下的「親歷回憶」,關於木牌文字的表述,相當一致。見表2。

表2:1949年後,親歷者們的回憶高度一致

這些人的回憶中,金秉英、陳岱孫說在1918年,陳孟熙說自己和陳毅在1919年,姜豪說在1921年,看到了將華人與狗並稱的木牌。這無疑是個體記憶被集體記憶修改所致。因為現存史料可以證實,工部局在1917年更改了遊園規定中,在文字上完全避免提及華人,他們仍希望將華人擋在公園之外,但他們不會掛一個牌子寫上「華人與狗不準入內」。

綜上。在上海租界,對華人的歧視確實存在。「華人與狗不得入內」這塊木牌,在歷史上雖然無法尋到實物,但工部局當年,確實曾在遊園規定中,分列過兩條——第1條:「腳踏車及犬不準入內」;第5條:「除西人之傭僕外,華人一概不準入內」——這兩條規定,與時代的集體記憶融合後,滲透並影響了許多人的個體記憶。這是「華人與狗不得入內」這塊木牌的真實來源。

圖:租界時期的外灘公園

注釋

熊月之:《關於上海外灘公園的歷史記憶》,《晚清國家與社會》,社會文獻出版社2007年,第14—33頁;吳恆:《「華人與狗」與「『華人』與『狗』」——以公共租界工部局檔案為中心重新檢視近代上海租界公園歧視華人的史實與傳聞》,《近代史學刊》第9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蘇智良、趙勝:《民族主義與殖民主義的較量——外灘公園「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文字資料的歷史解讀》,《甘肅社會科學》2009年第4期;表格參考自吳恆《「華人與狗」與「『華人』與『狗』」》、馬福龍等《「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來龍去脈》及《上海園林志》附錄《有關不準中國人進入租界公園的資料輯錄》等;薛理勇:《揭開「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流傳之謎》,《世紀》1994年第2期;楊永生編:《世界藝術風采(第2集)》,廣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75頁;默秋:《音樂舞蹈史詩誕生台前幕後》,《文匯報》200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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