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東漢名臣孟嘗》系列之一:孟嘗出生於怎樣的家庭?
孟嘗(約102—171),字伯周,漢代上虞人,曾任合浦太守,東漢中葉名宦。任合浦太守後,革除前弊,為民求利,不到一年,去珠復還。典故珠還合浦、孟守還珠即由於此。他的廉潔、善政深得民心,歷來受到讚譽,被稱為古代廉政的典範。
同時,孟嘗更是一位豐惠鄉賢,在老家有不少孟嘗的遺迹,有不少吟誦孟嘗的詩篇,也流傳著關於孟嘗的故事。本人將從浩瀚的典籍中尋找有關孟嘗的史料,就像合浦先民從大海中撈起「南珠」那樣,從九個方面加以整理和闡述,意圖撰寫出一篇比較完整的史料。
第一篇:孟嘗出生於怎樣的家庭?
中國古代的《二十四史》中,把奉職守法、清廉賢能的人物稱為「循吏」。司馬遷的《史記》中就有《循吏列傳》,後代的史籍都加以承襲。循吏為官一地,常有重農宣教、清正廉潔、所居民富、所去見思等情節。
正史中所稱的「循吏」,也叫「良吏」,也就是民間所稱的「清官」,以致演變為戲曲中的「青天大老爺」。而孟嘗就是這樣一位「循吏」,或者就是一位百姓口中的「青天大老爺」。
《後漢書》的《循吏列傳》中,所載第七位循吏就是孟嘗:「孟嘗字伯周,會稽上虞人也……」因為有孟嘗等名士,使上虞揚名於正史,這是我們上虞的驕傲。
接下去一句話耐人尋味:「其先三世為郡吏,並伏節死難。」這句話導出了孟嘗的家史。孟嘗不是出生於普通的農家,而是官吏之家,世代為官,為國效力,且又前仆後繼,悲壯赴死,其情可歌可泣,其義著稱於世。
孟嘗前的三世,指的是曾祖父、祖父、父親這三代。
他的曾祖父在史籍中有名有姓,叫孟英。《三國志·吳書》中記載:「決曹掾上虞孟英,三世死義。」光緒《上虞縣誌校續》上專門有一篇孟英的傳記。
孟英,字公房,東漢上虞人,孟嘗的曾祖父。他是稽郡的「郡掾史」,就是《三國志》所說的「決曹掾」。「決曹掾」是秦代的一種官職名稱。秦漢時期,地方的司法由當時的郡守、縣令兼理,而專職司法的官吏就叫做「決曹掾」,但對案件的最後決定權在郡守。打個比方,「決曹掾」相當於審判員,但最後的判決權在審判長手上。
當時,發生了這麼一個案件:有個叫王憑的人,因受別的案子的牽連獲罪,被抓進監獄,不過他的罪行較輕,不至於判死刑。但時任會稽太守沒有詳加審訊,盛怒之下,判了個斬立決,王憑頓時人頭落地。
王憑的家人不是老實巴交的鄉下人,而具有一定背景和勢力,眼見親人被冤殺,立馬進京告御狀,到處呼冤叫屈。此事終於驚動了皇帝,下詔讓州官查究。
漢代的會稽郡隸屬於揚州。揚州刺史奉詔,馬上派出審訊官來會稽郡徹查案件。翻看此案的「卷宗」,發現裡面的文書材料都是孟英所寫,署名也是孟英,孟英脫不了干係,但孟英和同僚都知道,真正決定案件的是太守。
怎麼辦?孟英決定攬下所有罪責,以使太守免罪。
審訊官當然不信,認為背後肯定有人指使,定要一查到底。便對孟英施以種種刑罰,定要他交代受何人指使。孟英身受酷刑,仍持原來的供詞不變,一心為太守開脫。他這樣說:太守因身體患病,許多案件沒能親自審理,這事從頭到尾都是我一個人在操作。審訊官是懂行的,追問說:你說太守不知情,那這些文書上怎麼會有太守的官印?孟英繼續編故事為太守免罪,他說:那是冬至那天,他借探望太守病情之名,偷偷進入太守的私室,竊得官印加蓋在文書上,然後下達判決書,殺了王憑,太守真不知情。
口供似乎編得天衣無縫,但審訊官仍不信,沒判他的罪,而是將其繫於大牢,等待他翻供。從冬到夏,孟英身上的皮膚都腐爛了,但仍堅不吐實。為了永遠地閉嘴,他竟絕食而死。
如果用現在的眼光看,孟英的行為似乎並不可取,但我們不能脫離當時的世俗環境,孟英俠肝義膽,犧牲自己,保全他人,是古代「捨身取義」的典範,與那些為了自己能苟延殘喘或功名利祿,置道義於不顧,出賣朋友的行為,有天壤之別。
孟英的兒子,也就是孟嘗的爺爺,名叫孟章,所任的官職是會稽郡郡功曹。郡功曹,是給郡長官擔任助理、從事、秘書等輔助職能的官員。一次,一幫賊兵侵擾會稽郡,打家劫舍,為禍鄉里。太守命孟章前往清剿,孟章便領兵而去,身先士卒,奮勇作戰,打得賊兵節節敗退。賊兵對他痛恨不已,暗使詭計,埋伏弓弩手於叢林,待孟章趕來,突發強弩。孟章為流矢所傷,當即陣亡。
孟嘗的父親名字失考,也是一位郡吏,同樣公而忘私,節義為重,以身殉職。故史稱孟嘗「其先三世為郡吏,並伏節死難」。
孟嘗就是生長在這樣的家庭,從小耳濡目染各種節義事迹,從長輩的言傳身教中深受教益,故而能立大志,明大義;重節操,輕生死。以致為郡吏時,不顧自己的前途,仗義為包娥伸冤;為官後,能清廉自守,造福一方,終於成為一代名宦,萬世楷模,名滿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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