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鬆手格猛虎,背後卻疑竇重重?或藏水滸鮮為人知的秘密!
文:河湟三月(作者原創授權)
《水滸》中有許多膾炙人口的橋段,武松打虎應該算得上最廣為人知的故事之一,這段人獸大戰,將英雄的血性和英勇描述的淋漓盡致,但這段故事疑竇重重,很不合邏輯。
武松空手打死老虎,這件事本身就經不起推敲。
關於動物園老虎傷人的新聞,現在不時見諸報道,在老虎這種猛獸之前,人類根本沒有反抗的餘地,何況這些動物園老虎,經過長期人工馴養,野性早就弱化了很多,在自然環境中的老虎,肯定更加兇猛。
無對比無差距,數據能說明一切,老虎的百米速度是4秒43,飛人博爾特創造的世界紀錄也不過是9秒69,老虎一掌拍力度可達1200磅,拳王泰森出拳最大也不過600磅,老虎可跳12米以上,人類的紀錄是8.95米。
就是說,無論是世界短跑運動冠軍,還是拳王,根本不是老虎對手,綜合各方面係數,老虎都完勝人類。
另外,根據《水滸》記載,武松在柴進莊上生過病,他過景陽岡之時,體力應該還處於恢復期,何況還喝了酒,意識有點模糊,手腳以有點不聽使喚了,又是在夜間與老虎相遇,老虎隊周圍環境熟悉,加上它的夜間視力絕對比人類強,可以說,老虎佔據了各項優勢,武松不過是給它送上門的夜宵美餐,根本不是對手。
不過會有人說,武松打虎這件事本身就是藝術塑造,為了提升好漢的高大形象,運用了誇張手法,自然不能當真。
姑且,暫把武松打虎這件事是否具有真實性先放一旁,姑且,當做武松就是變形金剛了,或者猛獸格鬥師,打虎此事,還有許多疑問。
待武松經過一番駭人心魄的人獸大戰後,已是精疲力盡,又被人扮裝的假虎嚇得不輕,虛驚一場後,才知道是當地獵戶,從獵戶們口中得知,他們由於沒有捕捉到老虎,沒少受縣衙的責罰。
按理說,獵戶們打獵是一種為了生活的職業,他們並沒有義務擔起公眾責任,消除虎患,確保一方百姓不受到野獸威脅,保證地方平安是縣衙的責任,應該是縣衙派人去捕殺老虎才是。
但是,縣衙將本是自己的責任,轉嫁給獵戶們,推卸責任不說,而且苛責獵戶,這是什麼邏輯?
其實,如果縣衙組織捕快,或者請求官兵援助,以他們配置的裝備,捕殺一隻老虎,應當不是什麼難事,但縣衙為何不做?
這就要從事情的利益攸關方來看,老虎的存在,對誰有害,對誰有利。毫無疑問,老虎的存在,對過往客商和周圍居民生命構成威脅,但陽谷縣知縣老爺不會有這種切身感覺,因為龍不離淵、虎不離山,老虎總不能離開景陽岡,去鬧市口吃人。
如果說,剛開始時候,官府命獵戶們去捕殺老虎,或許可以以獵戶們熟悉當地環境,對野獸習性熟悉等理由來搪塞,那麼,在老虎已經連續傷害七八名獵戶之後,仍然不改變方式,執意命獵戶們限期捕虎,其動機就值得懷疑了,難逃故意縱虎在山的嫌疑。
其實,自從景陽岡出現老虎以後,官府假惺惺出了一張懸賞榜文後,再也沒有做任何事,而景陽岡老虎傷人事件還在不斷增加,那麼果官府真是奈何老虎不得嗎?
或許我們可以從《水滸》的同人小說《金瓶梅》中尋覓一絲線索。在《水滸》中,武松打死老虎後,官府兌現了賞銀三十兩,對於賞錢的來源沒交代,但在《金瓶梅》中特意說了這麼一句「將庫中眾土戶出納的賞錢三十兩,就賜予武松。」
一語道破了內幕,就是縣衙以捕虎的名義,向當地百姓徵收錢財。老虎傷害獵戶,自然要給家屬補貼撫恤,縣衙肯定不願意掏這筆錢,那麼只有當地百姓來出錢,估計在這過程中,縣衙也撈了不少。
如此看來,這老虎不啻於官府的搖錢樹,豈能輕易讓它去死。
當武松打死老虎後,估計陽谷知縣表面上又是給與賞銀,又是招他到縣衙做都頭,但內心中,肯定對武鬆氣惱不已。
從一件事就可以看出來,武松在縣衙當了一段時間都頭後,知縣便打發他到東京出遠差,表面上看是器重武松,委以重任,其實或包藏禍心,試看《水滸》中,走遠差的無不路途兇險,不少人還丟了性命,如果武松將差事辦砸了,估計他在劫難逃了。
幸好武松出差沒出意外,安全歸來了,然而,誰料就在他出門在外期間,發生了家庭悲劇,嫂子潘金蓮與西門慶勾搭成奸,害死了兄長武大郎,而西門慶與知縣關係非同一般。後來的故事大家都知道,武松替兄報仇,手刃賊人。當然,也因為這件兇案,他的人生走向,終發生不可逆轉的改變。這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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