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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掉滴滴才是正事

滴滴又出事了,而且是出大事。

作為一個動不動就黑一下滴滴的業內人士,正常情況下,我應該積極撰文,落井下石。但非常尷尬的是,這次出事的,是我之前一貫鼓吹滴滴應該更加重視的順風車業務。

鑒於滴滴近年來風評堪憂,加上此次慘遭不幸的被害人自身條件出眾,輿論的引爆也是在意料之中。以二更食堂為代表的各路網路地攤文學,不遺餘力地強化當事人從青春貌美到慘死,與滴滴失職不作為,撩撥圍觀群眾的情緒,一篇篇十萬加百萬加的文章應運而生。

另一方面,在知乎這類號稱理性求真的社區討論中,在此次事件的相關問題中,也充斥各種反智傾向的言論。各種情緒化、歸咎滴滴的答案和評論被高票頂起,而評論區相當數量的憤怒群眾,連滴滴順風車不等於網約車這一點事實都搞不清,「氣的渾身發抖」。

知乎上某高贊答案,目前已刪除

在我之前關於網約車業務的文章中,對以滴滴為代表的平台型企業,有如下幾個判斷:

輕資產模式不穩定,重資產模式發展慢,終極解決方案是無人駕駛

低價模式不可持續且荼毒行業

政策制約將長期存在

順風車業務雖難盈利,但其社交元素有利於平台的用戶粘性

但在這次的事件中,我逐漸意識到,用戶所期待的理想中的網約車平台,已然是滴滴們的一個不可能任務了。經過深刻的反省,我得出了以下幾個結論。

低價才是王道

順風車不屬於網約車(網路預約計程車),而是私人合乘模式,這個在「網約車新政」(《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有明文定義的。

相當數量的用戶不清楚順風車和快車專車的區別,並且不清楚順風車的車主收入幾乎無法盈利(普通用戶認為車輛的成本只有燃油)。於是,在該叫快車的場景下叫順風車,就成了一種常態,因為順風車價格還不到同距離快車、計程車的一半。

很難說用戶是錯的,因為價格確實是大多數普通人在消費決策時的高優先順序考量因素。並且,用戶沒有義務去理解「順風車不屬於網約車」這個問題。在本次事故的早期,大量媒體報道中,將被害人乘坐的車輛描述為「網約車」「滴滴快車」。連媒體都搞不清的事情,你怎麼能指望普通用戶有能力、有意願去搞清楚?

因此,只要存在價格較低的解決方案,產品、品牌都不再重要,甚至人身安全都可以先放在一邊,哪怕如網傳的滴滴界面截屏,司機劉振華是一個信任值只有66分的司機,都無法阻礙他一次次地成功搭載乘客。順便說一句,在滴滴順風車平台的設計上,一個正常的、言行得體的司機乘客,分數應該是高於80分的。但在低價出行的迫切需求面前,又有多少人會在意這件事呢?

我的滴滴順風車用戶界面

社交出行?不存在的

價格導向的另一面,意味著滴滴順風車的司機群體,在拉順風車的動機中,以分攤、降低成本甚至增加一定收入的目的,佔據了非常重要的因素。

雖然,包括我本人在內,有相當一部分車主在使用順風車功能時,是以社交目的為主,或者說只是希望路上不要太悶,有人聊聊天也好。但當我們考慮到順風車的乘客是以省錢為主要動力時,這個社交場景便難以存續。更不必說,我這樣一個生活在一線城市,日常無需通勤和跨城出行的人,無法代表主流滴滴順風車用戶的需求。

既然在順風車這個產品中,大家開車、坐車的目的是以省錢甚至賺錢為主,那社交不社交的,還有很大意義嗎?

記得滴滴順風車在早期的產品設計中,還替司機設計了諸如「請坐前排」「請不要叫我師傅」之類的面向乘客的標籤,在後來的產品迭代中,這類強調司乘間關係平等的設計也逐步消失了。順風車產品不僅沒有從滴滴主產品中下大力氣剝離出來,並且在產品設計中越來越淡化「合乘、順路、社交」的元素,越來越像一個標準的快車產品。

因此,且不說順風車這個業務在滴滴中被列為與專快車、計程車同級別的入口,這次出了影響如此惡劣的事故,投鼠忌器,我早年所期待的「出行社交」肯定是沒戲了。就連「社交出行」這樣的標籤,都在因產品中社交元素的逐步淡化,而難以留存。我也越來越習慣於乘客上了車直奔後排睡覺、玩手機,下車時一句「謝謝師傅」。

代價我不接受

最惡劣的一點,也是會殺死順風車業務乃至專快車業務的一點,是用戶並不接受花錢少而相應付出的代價。

當然,我不是說發生性騷擾乃至刑事案件,是花錢少的代價,這顯然與消費無關,在任何情況下都是要禁止的。

但在實際場景中,當你試圖說服用戶,為了省錢而乘坐順風車,就必須克服諸如「司機駕駛技術不專業」「司機無法門到門接送」「司機有可能希望和你聊天」這類問題時,以及需要花精力自行鑒別司機的可信度以避免安全隱患時,大多數用戶真的是無動於衷。從用戶的心理出發,花錢少未必代表要求低,更何況用戶搞不清順風車和專快車的區別,他只知道他花錢了。

前天我發了個朋友圈「順風車本質上還是個社交平台,拿順風車當便宜的出行平台來用的人,有意無意地忽略了一種契約精神」,結果引來了諸如「坐順風車就得讓人摸腿?」「順風車就不用遵紀守法?」之類啼笑皆非的評論。買理財產品還需要簽個風險告知書呢,何況是坐一個非專業司機的車?但當你要求用戶接受坐順風車的(潛在)社交代價和人身安全隱患,對不起,車我坐了,代價我不接受,出了事,司機、平台都要負責任。用戶協議?不存在的。

人是不完全可控的因素,出行場景中存在司乘雙方人的因素,安全事故無法徹底避免。實際上,滴滴將出行行為網路化、數據化,考核更透明,數據更容易追蹤,更有利於杜絕安全隱患。然而在當下,誰出來說這個話,簡直是找噴。

我之前想過,以滴滴的體量和實力,是否有必要去做一些「有限收益、無限責任」的產品。考慮到順風車業務對於滴滴整體業務數據的拉動,他的存在,雖然無法盈利,但仍然有意義。然而此次事故一出,滴滴的名聲基本掉到了和百度一個水平。

百度會出魏則西事件,根本原因在於他基本不為平台上的信息和服務提供增信。增信是需要成本的,一旦平台提供增信,意味著業務天花板與平台的資金掛鉤,這個在金融領域是很容易理解的。百度、滴滴這樣的信息平台企業,當下面臨的尷尬之處在於,如果不提供增信,則社會輿論和道德風評會急速負面化;一旦提供增信,則企業估值與業務天花板立刻受限。

想來想去,既然滴滴的業務無法重資產化,又無可避免地會背上罵名,那麼乾脆順應民意,關掉算了,大家該開車開車,該打出租就打出租,以前那麼多年沒有滴滴,不也過來了?

判官:十四年產品經理工作經驗,現專註於社交和商業化產品領域。微信公眾號:判官老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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