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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首例冒名頂替「入矯」罪犯被收監服刑

日前,在郴州市檢察院和嘉禾縣檢察院的依法監督下,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作出了對罪犯唐毅撤銷假釋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刑罰的刑事裁定。罪犯唐毅怎麼也沒想到自己在假釋考驗期只剩一個月不到的時間竟被收監服刑。

兩份指紋?

今年2月,嘉禾縣在重新採集社區服刑人員指紋和人臉識別信息時驚訝地發現,罪犯唐毅竟然有兩份不同的指紋……。嘉禾縣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接到通報後,意識到罪犯唐毅可能存在嚴重脫管的情形,便立即立案進行調查。

立案調查

嘉禾縣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在收集了法院對唐毅的相關判決、裁定書、執行通知書等資料;調取、對比每月日常報到、集中學習及社區服務簽到手冊上的字跡;對罪犯唐毅及頂替者體貌體征進行辨認,收集對比指紋、調取相關監控視頻等資料,詢問了相關人員的基礎上,3月14日,嘉禾縣檢察院向嘉禾縣司法局提出以罪犯唐毅在假釋考驗期間嚴重違反法律和社區矯正監督管理工作規定應對假釋罪犯唐毅撤銷假釋收監執行的檢察建議書。

審理查明

經法院審理查明:假釋罪犯唐毅2016年1月28日經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假釋,假釋考驗期至2018年6月1日。2016年2月4日入矯後,2016年3月、4月按時到司法所報到、參加學習和勞動。2016年5月後,由其表弟唐某頂替接受社區矯正、每月到司法所進行報到、學習、參加社區勞動等社區矯正活動,期間還因缺席社區服刑人員行為規範演練活動受到警告處分,管理等級調整為嚴管級。在鐵證下罪犯唐毅不得不承認了找表弟「頂包」進行社區矯正活動的事實。

收監服刑

5月3日,法院最終作出撤銷唐毅假釋的裁定。罪犯唐毅也於當日被送至郴州監獄服刑,最終吃下了自己釀下的苦果。

審核:許志華

文字:周伏波

編輯:周亞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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