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3000多萬,上海買52套房!這個全州籍的女人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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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這個全州籍女人,真是不得了。「百名紅通人員」黃艷蘭,據說她可「只手通天」,你聽說過這個人嗎?
這個桂林女人到底什麼來頭?
黃艷蘭,女,桂林全州人,1961年9月20日出生,曾為桂林市依蘭發展有限公司(原桂林地區物資發展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貪污犯罪,被桂林市檢察院立案。
2001年12月逃亡美國、加拿大,2005年5月23日由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
5月10日,黃艷蘭的名字再次出現在公眾的視野,這次是一次公審。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犯罪嫌疑人黃艷蘭貪污違法所得沒收申請一案。
貪污3000多萬,在上海購買52套房
經查,1993年至1998年,犯罪嫌疑人黃艷蘭利用擔任桂林地區物資發展總公司(以下簡稱發展總公司)總經理兼法人代表、桂林地區物資局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違反財務規定。
將發展總公司自有資金、向銀行貸款、向其他單位借款(融資)共116708.09萬元資產未納入財務管理,並將其中40004.96萬元轉入發展總公司開立和控制的二級期貨賬戶進行期貨交易。
後來,黃艷蘭直接或指使他人從上述期貨賬戶轉出57547.75萬元,其中52895.22萬元未納入公司財務管理。
1997年7月30日至1999年4月26日,黃艷蘭夥同近親屬等人設立多家公司,以近親屬名義設立多個銀行賬戶、證券賬戶,將上述隱匿資金中的3000.35萬元作為首付款,先後在上海市購買了52套房產。
為非法佔有上述房產,2001年至2002年,黃艷蘭指使他人將其購買的房產部分虛假過戶、部分出售、部分出租。
2002年8月14日,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對黃艷蘭開展立案偵查,黃艷蘭在檢察機關立案後逃匿。
2005年,國際刑警組織對黃艷蘭發布紅色通緝令。黃艷蘭至今逃匿不到案。桂林市人民檢察院遂依法向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沒收犯罪嫌疑人黃艷蘭貪污違法所得。
來源:桂林中院、桂林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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