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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子:「道德經」 :第三十八章

原文:

上 德 不 德 , 是 以 有 德 ﹔

下 德 不 失 德 , 是 以 無 德 。

上 德 無 為 而 無 以 為 ﹔

下 德 無 為 而 有 以 為 。

上 仁 為 之 而 無 以 為 ﹔

上 義 為 之 而 有 以 為 。

上 禮 為 之 而 莫 之 應 ,

則 攘 臂 而 扔 之 。

故 失 道 而 後 德 , 失 德 而 後 仁 ,

失 仁 而 後 義 , 失 義 而 後 禮 。

夫 禮 者 , 忠 信 之 薄 , 而 亂 之 首 。

前 識 者 , 道 之 華 , 而 愚 之 始 。

是 以 大 丈 夫 處 其 厚 , 不 居 其 薄 ﹔

處 其 實 , 不 居 其 華 。 故 去 彼 取 此 。

譯文:

上品德性看不出德性,才是真正有德性。

下品德性不能失離於德性,所以本質是無德性。

上品德性不作什麼,但無所不能,

下品德性什麼都作,但作不成什麼。

崇尚仁者什麼都要作,但作不成什麼,

崇尚義者什麼都作,結果什麼都要作。

崇尚禮推行而不得回應,只好揚臂而扔出去。

所以喪失大道而後才講德性,喪失德性而後才講仁愛,

喪失仁愛而後才講教義,喪失教義而後才講禮制。

所以利制只是忠信的一張表皮,是亂世之開端!

自以為有先見之明,那不過是玩弄道的虛華,而實際正是愚蠢之至。

所以男子漢,選擇厚重而不選擇輕薄,

選擇樸實而不選擇虛華,不要後者而要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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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於道,自覺於法,自在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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