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子:「道德經」 :第三十八章
原文:
上 德 不 德 , 是 以 有 德 ﹔
下 德 不 失 德 , 是 以 無 德 。
上 德 無 為 而 無 以 為 ﹔
下 德 無 為 而 有 以 為 。
上 仁 為 之 而 無 以 為 ﹔
上 義 為 之 而 有 以 為 。
上 禮 為 之 而 莫 之 應 ,
則 攘 臂 而 扔 之 。
故 失 道 而 後 德 , 失 德 而 後 仁 ,
失 仁 而 後 義 , 失 義 而 後 禮 。
夫 禮 者 , 忠 信 之 薄 , 而 亂 之 首 。
前 識 者 , 道 之 華 , 而 愚 之 始 。
是 以 大 丈 夫 處 其 厚 , 不 居 其 薄 ﹔
處 其 實 , 不 居 其 華 。 故 去 彼 取 此 。
譯文:
上品德性看不出德性,才是真正有德性。
下品德性不能失離於德性,所以本質是無德性。
上品德性不作什麼,但無所不能,
下品德性什麼都作,但作不成什麼。
崇尚仁者什麼都要作,但作不成什麼,
崇尚義者什麼都作,結果什麼都要作。
崇尚禮推行而不得回應,只好揚臂而扔出去。
所以喪失大道而後才講德性,喪失德性而後才講仁愛,
喪失仁愛而後才講教義,喪失教義而後才講禮制。
所以利制只是忠信的一張表皮,是亂世之開端!
自以為有先見之明,那不過是玩弄道的虛華,而實際正是愚蠢之至。
所以男子漢,選擇厚重而不選擇輕薄,
選擇樸實而不選擇虛華,不要後者而要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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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於道,自覺於法,自在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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