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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導自演大戲:湖州發生一起搶劫案?報案人稱頭部受到重擊!

狼來了」的故事很多人都聽過,就是通過一則小故事教育人們要誠實,不要撒謊,而近日,長興縣公安局煤山派出所真有這麼一位朋友上演了一出這樣的大戲,實在是讓人啼笑皆非。」

5月10日16時許,長興縣公安局煤山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稱,在距離煤山鎮新槐水泥廠3公里處發生一起搶劫案

接到報案後,煤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報警人楊某稱,其剛從煤山鎮建設銀行ATM機取了3萬元現金(放在褲子口袋內)後騎一輛電動三輪車在前往新槐水泥廠的路上,距離新槐水泥廠3公里處,突然感覺有人用不明物體在其後腦上砸了一下,導致其從車上摔下趴在路上,起來後發現口袋內的3萬元現金及一部ViVO手機不見了,並補充到隱約看見有兩個陌生男子在往回走,兩人個子不高,其它特徵不明。

辦案民警連夜調查

辦案民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楊某所陳述的情況與事實不符,存在以下疑點:

1、通過訪問楊某工作地門衛,稱看見其回廠時,未提及有被搶劫的事情;

2、通過對案發時段在案發地點經過的人員訪問,均表示沒有看到過案發情況;

3、經檢查,楊某頭部並無明顯傷痕;

4、在對楊某進行詢問時,並未發現其有驚恐和不安;

5、視頻偵查發現,楊某在騎行過程中身後始終無人跟隨。

辦案民警立即對楊某進行深入詢問,最終楊某在民警提出的重重疑問之下交代了實情。

楊某接受詢問

經查,楊某(男,32歲,山東省東明縣人)於5月10日15時許,為了向公司老闆討要拖欠的部分工資(後經了解,公司老闆表示該部分工資將在工程等驗收合格後予以支付),臨時想出報假警的方式,想通過編造自己被搶劫後沒有生活費而要求老闆提前把剩餘的工資結清。

楊某指認現場

民警在楊某的辨認下成功在煤槐線路邊一小竹林中找到其埋藏的3萬元現金。

目前,楊某謊報警情的行為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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