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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母賢妻恩師保駕護航 一個農家少年的性格成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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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出身貧中下農,從小身體好武藝高,似乎極有可能成為草莽英雄。但他一心應徵入伍走「正路」。外公姚大翁很喜歡岳飛,帶他和明槍陳廣學習槍法,為從軍打下紮實基礎。

北宋崇寧二年,公園1103年,河北真定府(今河南安陽)湯陰縣永和鄉的小村中,一名男嬰降生在岳姓農家,他呱呱墜地的時候,一隻大鳥在岳家小院上空吟嘯而過。嬰兒的父親於是為他取名為「飛」,成年後表字 「鵬舉」。

他自幼力大驚人,據說還沒成年就能挽弓三百斤(宋朝一斤約合今1.2市斤),同鄉有位武術大師周侗,岳飛拜他學會了全套射技。也許因為是岳飛的授業恩師,周侗在民間傳說里愈發神勇,盧俊義、林沖、史文恭、武松都被演繹成他門下弟子。周侗因病去世,岳飛悲痛萬分,每月初一和十五都要到他墳前弔唁,甚至典當衣服換來酒肉祭奠。父親岳和以為兒子在外花天酒地,痛斥幾次,岳飛卻來了倔勁兒,不吐實情。岳和跟蹤他來到墓地,才知道真相。在周侗墓前,岳飛對父親說:「唯大人許飛以遺體報國家,何事不敢為?」岳和感嘆:「有子如此,吾無憂矣。」

求職不順 酗酒丟差

岳家貧寒,世代:「以力田衛生」,不能供岳飛接受專業的文化教育,父親教他識字,給他講歷代英雄人物故事。據岳飛之孫岳珂記述,岳飛從小最喜歡的書的《左氏春秋》及《孫子兵法》、《吳子兵法》。岳飛並沒有太多時間讀書,他很小的時候就要到野地撿柴, 充當勞力。十六歲時,家裡為他娶劉氏女為妻,次年生下長子岳雲。新婚不久,他就離家到安陽縣權貴家族韓家莊做莊客,賺錢養家。

韓家大宅的建造者為韓琦,北宋三朝名相,曾協助范仲淹施行「慶曆新政」。岳飛來到韓家時,韓琦已去世五十年,家業傳至他的子孫和曾孫掌管。有一天,農民軍頭領張超率人馬圍攻韓家大院,意圖搶劫。岳飛挽弓登上牆頭,一劍封喉射死張超,手下幫眾一鬨而散。

岳飛武藝超群,在韓家眼裡終究是家奴,只能埋沒在苦力中。也許是因為不得志而借酒消愁,岳飛在這期間染上嗜酒的毛病。二十歲這年,岳飛離開韓家,到相州某市鎮充當游徼,即追捕盜賊的弓手。多年後岳飛成為名將,韓家子弟還會在外有意無意提起岳飛的莊客出身。

在韓府這一段經理對岳飛影響很大。十六歲到二十歲,正是世界觀、價值觀形成時期,岳飛沒有上過專門學校,在世代公卿之家耳濡目染,形成了忠君報國的思想框架。當時正是《水滸傳》的背景年代,江湖上豪群並起,高舉義旗。岳飛出身貧中下農,從小身體好武藝高,似乎極有可能成為草莽英雄。但他一心應徵入伍走「正路」。外公姚大翁很喜歡岳飛,帶他和明槍陳廣學習槍法,為從軍打下紮實基礎。

公元1122年,劉韐上任真定府知府,當時宋軍正在童貫率領下,意圖收復遼國佔領的燕京,作為童貫的參謀官,劉韐在河北招募「敢戰士」參與對遼戰役,岳飛就在這次徵兵中被劉韐相中,指定他擔任一個小隊長。劉韐是岳飛人生中第一個伯樂,也是電視劇《精忠岳飛》中和「敢戰士」岳飛一起最早亮相的將領。「靖康之變」後,劉韐拒絕招降,自縊而死。

關於敢戰士征遼,後世有許多美化傳說,據鄧廣銘等學者考證,岳飛在此期間並無機會立下光輝戰功。兩次征遼,宋軍皆狼狽而逃,敢戰士雖然作戰勇猛,也被打得潰不成軍。恰在這時,岳和病逝,岳飛回家服喪。

1124年冬,服喪期滿,為糊口岳飛又當了游徼,不久因酗酒滋事丟了差事,母親姚氏十分惱怒,嚴厲斥責。岳飛對母親一向孝順,鄭重保證從今不再喝酒。事實證明完美英雄的成長是曲折的,在未來的人生中他還將多次做出類似的保證。

屢次違紀 屢遇伯樂

公元1126年,即靖康元年,閏十一月,金兵攻陷北宋都城開封,兵荒馬亂之中,欽宗派人衝出重圍給九弟康王趙構送去蠟丸密信,任命他為河北兵馬大元帥。十二月初一,趙構在相州設立大元帥府,大舉招募勤王義兵,岳飛抓住機會再次入伍,邁出抗金第一步。

世代相傳,就是加入抗金大軍之前,母親姚氏在岳飛背上刺下「盡忠報國」四個字。實際上,直到清朝文學作品中才出現岳母刺字的故事,正史中並無確切依據。但可以確定的是,當時金兵殘暴屠殺漢族平民,岳飛飽受刺激,一個在求職道路上彷徨不順的血性青年,開始有了明確的人生坐標。過去當兵是為了謀生,現在當兵是出於愛國的自覺,盡忠報國四個字已深入岳飛內心。

1127年4月,在岳飛進入大元帥府部隊不到半年的時候,北宋徽欽二帝及皇室子弟、大臣等三千多人被金兵擄走,趙構在應天府南京即位,改元建炎。不久,岳飛就因「上書論事」而獲罪。據岳珂《金佗粹編》記載,岳飛入伍後幾個月無仗可打,心裡憋悶,請求新皇帝放棄南撤,「乘敵穴未固,親率六軍北渡,則將士作氣,中原可復」。無論岳珂複述的詔書內容是否完全屬實,岳飛剛剛參軍就越級上書給最高統治者,其率真無畏、不太通曉人情世故的性格可見一斑。

岳飛被削去軍籍,又陷入「孤孑一身,狼狽羈旅」的無業狀態。幸運的是,經人引薦,岳飛拜會河北撫使張所。張所為主戰宰相李綱一手提拔,他極力反對政權南渡,岳飛與其一番暢談,性情相投,很快得到對方賞識,借補「正八品修武郎」,不久升為統制。可惜李綱只做了七十一天宰相就被罷免,張所也被貶嶺南病死。短暫的知遇之恩使岳飛銘記終生,多年後,因岳飛立戰功,朝廷欲獎賞其子岳雲一個官銜,岳飛上疏奏請將官銜轉給張所的兒子。

張所被罷免之後,岳飛追隨都統制王彥,率領部隊按照張所原定計劃作戰,渡過黃河奪回新鄉縣城,可惜遇到金軍大舉反攻圍城。王彥用兵穩重,沒有立刻主動突圍。岳飛年輕氣盛,急切求戰,質問王彥為何膽怯觀望,然後竟帶著人馬不辭而別,獨立作戰去了。

此舉不僅自己鋌而走險,也陷王彥部隊於艱險境地。金軍大舉來襲,激戰後,王彥手下只剩七百餘殘兵,面上皆刺「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八個字,人稱八字軍,越戰越勇,召集大批忠義民兵,最後集結了十幾萬人鎮守黃河南岸。岳飛帶著小股部隊東一槍西一棍,自己身上受了十餘處傷,戰馬也宰殺分食給部下。看到八字軍發展壯大,岳飛後悔自己一時衝動,單身匹馬回到王彥軍營請罪。

背離主將出走,是最嚴重的違反軍紀行為,斬首也不為過。王彥看到岳飛敢於獨自認罪,不禁被他的勇氣打動,備了酒菜款待他,將此事報告東京留守宗澤,請他處置。宗澤見到岳飛,發現這個年輕人雖然行事魯莽,但的確懷有將才,不但赦免他,還把他留下在自己麾下直接指使。

王彥雖然沒有開罪岳飛,但內心陰影終生揮之不去。紹興六年(公元1136年),岳飛任湖北、襄陽兩路的宣撫使,時隔九年,他的官位和戰功已在王彥之上。朝廷指派王彥調做知襄陽府充京西南路安撫使,這項任命的實際意圖是,王彥年事已高,一旦去世,八字軍可直接歸岳飛統帥。王彥不願讓岳飛當自己的上級,推辭了這項任命。岳飛深感遺憾,與王彥相約在鄂州停舟敘舊,兩人剛在長江相遇,才說幾句話,忽然一陣風吹來,王彥立即命令解纜,鼓帆而去。岳飛見王彥如此,依然望著他的帆影,對部將讚賞這位老領導昔日風采,嘆服不已。

A:金 B:南宋 C:西夏

拒學陣圖 野戰起家

建炎元年十二月,金兵進犯汜水,宗澤指派岳飛為突擊隊長,帶五百騎兵退敵。叮囑他說,我看你是很有作戰本領的人,所以特地不追究你以前的罪過,現今是你奮勇立功的時候了,不要輕率從事。岳飛謹記宗澤教誨,一戰告捷。此後宗澤屢次委岳飛重任,岳飛均圓滿完成,被提升為統制。

宗澤是進士出身的儒將,精通兵法,他看岳飛打仗總是「野路子」,有心引領他登堂入室,於是送《陣圖》給他,勸告他好好研究,為以後當大將做準備。岳飛把《陣圖》翻閱一遍,直言不諱地表示,「兵家之要,在於出奇不可測識,始能取勝」。如果在平原曠野突然遇敵,哪有時間按圖布陣?毛頭小子竟然如此回應一位身經百戰的老將教誨,宗澤略有不悅,問道:照你所說,難道陣法不足用嗎?岳飛回答:「陣而後戰,兵之常法,然勢有不可拘者。且運用之妙,存於一心。」宗澤沉思片刻,向岳飛誠懇的說,你的看法完全正確。

宗澤在開封修建大量防禦工事,鍥而不捨地向趙構上書,請他「迴鑾」,趙構把他當作愛嘮叨的老人,起初還回信假意敷衍他,後來乾脆不理他。七十歲的宗澤憂憤成疾,建炎二年七月初一,他高呼著「過河!過河!」死不瞑目。岳飛一生繼承宗澤的戰略遺產,時人評論說,宗澤「雖身不及用,尚能為我宋得一岳飛」。

宗澤的繼任者杜充暴躁固執,缺乏軍事指揮才能。聽說金軍即將進攻,他下令開決黃河河堤,此舉只換得一時喘息,卻使沿岸百姓家破人亡。岳飛已不是衝動青年,背離王彥的事件給他留下深刻教訓,他雖然對杜充極不服氣,但依然在他帳下聽命。杜充好猜忌,但岳飛屢建戰功,幾次保得他逢凶化吉,他因此對岳飛十分信任,岳飛升至下武德大夫,授英州刺史。

建炎三年五月,杜充擅自離開封南下,岳飛等將官也跟著他一路南撤。途中常遇到叛亂部隊和被金兵擊潰的散兵游勇,這些兵匪大肆劫掠百姓。岳飛對他們並不趕盡殺絕, 而是征服並收編對方,用嚴厲的紀律來約束,使自己的部隊愈發壯大。在宜興縣,當地居民感念岳飛維持治安,秋毫無犯,以他為造型雕刻石像,建廟宇供奉。

切骨恨前妻 守孝撂挑子

離家三年,岳飛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河北淪陷區的母親和妻兒,,極偶爾才能得到家中音信,母親姚氏總是一句話:勉事聖天子,無以老媼為念。到江南安定下來之後,岳飛派人回老家尋訪十餘次,終於把四處逃難的母親和兒子岳雲、岳雷接到身邊。他的髮妻劉氏據說迫於生活改嫁,不知去向。

顛肺流離,再加上到南方水土不服,姚氏健康狀況很差。岳飛只要一有空閑,就奔到母親身邊,親自煎藥喂葯。紹興四年,姚氏病危,岳飛向朝廷請假要全職照顧母親,上書云:「臣孤賤之跡,幼失所怙,鞠育訓導,皆自至母。」兩年後姚氏去世,岳飛三天不吃不喝,哭得眼睛紅腫,大病一場。他和岳雲赤腳扶棺,從鄂州送靈至江州廬山,安葬母親之後就在九江東林寺守孝,堅持要守二十七個月。三省區密院下令給岳家軍全體屬官司將佐,要他們共同敦請岳飛,否則延誤軍機一律處分,岳飛這才「移孝作忠」。

岳飛極愛母親,因此當年劉氏不管為什麼理由拋下婆婆,他都不能原諒。《三朝北盟會編》有這樣一段記載,韓世宗發現岳飛失蹤的髮妻劉氏嫁給了自己手下一名低級軍官,讓岳飛來認領,岳飛不打茬。這件事被高宗知道,岳飛上奏表明自己並非棄妻:「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伺老母,不期妻兩經改嫁,臣切骨恨之,以差人送錢五百貫,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岳飛給劉氏送了五百貫錢,恩斷義絕。

令岳飛欣慰的是,他在江南遇到漁家女李娃,再結良緣。如果說劉氏是父親替她包辦的妻子,和李娃的結合可以算是自由戀愛了。李娃比岳飛大兩歲,結婚時已經二十八九了,在當時社會可以說是超大齡女青年。她成熟能幹,對岳雲、岳雷視如己出,更重要的是對婆婆十分孝敬,深的岳飛歡心。夫妻感情和睦,岳飛一生不納妾,也幾乎沒有緋聞。抗金名將吳玠好色,見岳飛無姬妾,好心送美女給他,岳飛也不怕得罪吳玠,對美女說:「某家上下所衣布耳,所食齏面耳。女娘子如能如此同甘苦,乃可留,不然,不敢留。」婉言逐客,原封退回。

同甘共苦是岳飛很看重的女子品質。李娃新做了身絲綢衣裳,岳飛看見很不高興,「吾聞後宮妃嬪在北方,尚多窶乏。汝既與同憂樂,則不宜衣此」。李娃深明大義,全家人從此只穿布衣。岳飛嚴厲禁止婦人干預軍政,但他要求李娃協助他撫恤照料軍士家屬的生活,李娃盡職盡責。

岳飛和岳雲被害不久,岳雷含恨病逝,李娃帶著自己生的三個兒子岳霖、岳震、岳霆,女兒安娘,及岳雲岳雷的遺孀、遺孤,流放嶺南。她含辛茹苦將一眾兒孫撫養成人,為岳家保住血脈,二十年守得雲開見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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