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擬開放投資移民:三年投1500萬可獲永居,港澳適用
新聞
05-16
台灣有關部門昨天宣布「新經濟移民法」草案規劃重點,鬆綁投資移民獲得永久居留的條件,只要符合投資營利事業新台幣1500萬元並創造5個台灣人工作機會的條件滿3年以上,可取得永久居留權。
此前,移民台灣的主要途徑是與當地人結婚。
台媒報道,該法主要針對外國專業人才、中級外籍技術人力、投資移民和海外持照人士及其後代取得永久居留的條件提出具體辦法,「港澳居民可准用本法」。
台媒報道稱,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在不影響就業機會與薪資水平前提下,該法目的是積極延攬所需人才及人力,以強化產業升級,改善人口結構。
TAG:海峽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