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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日月食救護」是怎麼回事?為何官員不願參加?

原標題:清朝「日月食救護」是怎麼回事?為何官員不願參加?


在古代天人感應、君權神授觀念的影響下,太陽往往象徵著君王,因此,日食、月食在當時被視為嚴重的凶兆。為了消除凶兆,朝廷不僅停止相應的朝賀活動,要求臣工就改善朝政進行建言獻策,還要舉行盛大的「日月食救護」儀式。


早在夏周時期,就已經有了擊鼓以救護日月的記載。到了晉代,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救護日月的禮制。清軍入關後,在繼承了前朝基本禮制之外,又進一步嚴密化,對救護日月的儀式做出了更加詳細的規定。


北京古觀象台,清朝遺存的天文儀器。


明末清初,西方天文學傳入,人們對日食、月食的觀測水平大為提高,已可以預測。因此,早在1675年,朝廷就明文規定:日食發生之前,由欽天監「推算分秒時刻,奏聞禮部,分行直省,各官均於本衙門救護」。1748年,則進一步規定日、月食發生前五個月就要上報朝廷。


不僅如此,朝廷根據日食、月食的具體情形,決定是否舉行救護之禮。日食、月食三分以上者,行救護之禮;三分以下者,則不行救護之禮,但仍需要繪圖呈報。


清初欽天監監正湯若望。


按照規定,日食時,京中文武、滿漢各官員均須赴禮部衙門救護;月食時,則齊集太常寺衙門。省、府、州縣等地方官員就比較簡單,於本衙門舉行救護禮即可。屆時,百官均穿素服行禮,以彰顯禮制的莊嚴與鄭重。《清稗類鈔》記載說:地方官員在衙署救護日月時,「伐鼓、鳴金,雜以炮仗爆竹,喧嚷不絕,直至過時而止」。


《清史稿》記載:舉行救護儀式之前,主管京城事務的順天府命令差役清掃堂署衛生,「內外設香案,露台上爐檠具,後布百官拜席」。典禮開始之後,鑾儀衛將金、鼓陳列在儀門兩邊。「欽天監官報日初虧,禮官喊『齊班』,百官全身素服,分五列而站,每班以禮部長官一人領班」。


乾隆帝畫像。


在禮官進、跪、叩、興的喊聲中,樂聲大作,官員們三跪九叩。領班官員到案前上香。然後,回到原位,眾官隨領班官皆跪。禮官喊「伐鼓」,署史奉鼓進門,跪於左旁,班首官員擊鼓三聲,此時,「金鼓齊鳴,更番上香,只跪候復圓。鼓止,百官易吉服,行禮如初。畢,俱退。」至此,整個救護儀式才算結束。


事關國事吉凶與禮制,皇帝對救護儀式高度重視。乾隆帝1772年就曾規定:「所有每司滿漢官員屆期均嚴飭齊集,不得僅以四五人或二三人充數」。不惟如此,皇帝本人屆時也「於宮中素服,拈香行救護禮」。



月食。

與皇帝高度重視相反的是,官員們對此頗以為苦,大有懈怠之狀。據史料記載,至少在1737年時,就已存在官員託故不參加、行禮時蹲在地上或坐在地上的現象。


對於這種現象,朝廷一方面飭令官員「務必整齊嚴肅,敬謹從事」,要求監禮官稽查託故不到、懈怠失儀的官員,予以議處。另一方面,給以年老體衰官員免跪退立一旁的特權,其餘官員進行輪替。


由此可見,這一禮儀,對於官員來說,真心很辛苦。然而,即使如此,這一禮制還是延續到了清朝滅亡。


參考資料:《皇朝通典·卷五十九》,趙爾巽等《清史稿》,徐珂《清稗類鈔禮制類》,謝小華《清代的日、月食救護》

(「小歷史」作者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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