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本中被美化成英雄的李自成,真實的歷史卻是自私殘暴,目光短淺
李自成,是明末農民起義領袖,他本是闖王高迎祥部下的闖將,因為勇猛有識略。在高迎祥犧牲後,繼稱闖王。
李自成生於明末,小時候曾被舍入寺廟當小和尚,名黃來僧,並給本邑地主牧羊度日。十幾歲喪母,不久父親又去世。到銀川驛站當一名驛卒。崇禎元年(1628年)明思宗朱由檢精簡驛站。李自成因丟失公文被裁撤,失業回家,同年冬,李自成因繳不起舉人艾詔的欠債,被艾舉人告到米脂縣衙。縣令晏子賓將他「械而游於市,將置至死」,後由親友救出,之後李自成不但殺死債主舉人,又殺死了與同村蓋虎的通姦妻子韓金兒。身背兩條人命的李自成與侄兒李過於崇禎二年(1629年)二月到甘肅甘州(今張掖市甘州區)投軍。
之後李自成參加了了王左掛的農民軍,王佐掛被明廷招降,李自成轉投奔張存孟,崇禎四年(1631年)四月,張存孟在陝北戰敗降明。十月,洪承疇正式接任三邊總督,所以在崇禎六年(1633年),李自成率余部東渡黃河,在山西投奔了他的舅父闖王高迎祥,稱「闖將」。崇禎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在襄陽稱新順王,並在河南汝州殲滅明陝西總督孫傳庭的主力,旋乘勝進佔西安。次年正月,建立大順政權,年號永昌。不久攻克北京,推翻了大明王朝!
李自成提出了「均田免賦」的口號,就是民歌所唱的:迎闖王,不納糧。攻入北京之時更是坦言:殺一人如殺我父,淫一人如淫我母。但是事實真是這樣嗎?
崇禎十七年李自成稱帝後,二月,攻打代州(今屬忻州),守關總兵周遇吉憑城固守,雙方大戰十餘日,周遇吉悉力拒守,最後火藥用盡,開門力戰而死,全身矢集如蝟毛,夫人劉氏率婦女二十餘人登屋而射,全被燒死。三月初一日(4月7日)李自成克寧武關,前後死將士七萬餘人,《罪惟錄》記「後賊陷京師,多有手足創者,皆經戰寧武者也。」,因受到激勵抵抗,傷亡慘重,李自成下令屠城。
而攻陷北京城之後,李自成不但拷掠前朝舊臣,更是屠戮虐殺無辜,在北京大搞白色恐怖。蹂躪這座帝王之都,所謂「殺人無虛日,大抵兵丁掠搶民財者也」。劫掠還不算,又規定了新政策:「令五家養一賊,大縱淫掠,民不勝毒,縊死相望。「
所以說,血腥屠城後,李自成僅僅在京城喘息了42天,便兵敗如山倒,首要的原因也是因為不得民心。
所以說,真是應了張養浩的那首曲子所唱
」宮闕萬間都做了土,
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是我軍無能還是敵軍太強悍?李自成大軍為何會被清軍迅速擊敗?
※為何李自成如此受歡迎,結果還是造訪失敗?原因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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