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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治腐:讓貪官子孫後代做窮人

滿清的皇帝大多都是勤政的,雍正即是一位出類拔萃的君主。

雍正9歲隨父巡行,19歲隨父征戰,21歲封貝勒,22歲建府參與政事,但直到45歲方登帝位。用他的話說:「朕在藩邸四十餘年,凡臣下之結黨懷奸,夤緣請託,欺罔蒙蔽,陽奉陰違,假公濟私,面從背非,種種惡劣之習,皆朕所深知灼見」,所以,「朕欲澄清吏治,又安民生,故於公私毀譽之間,分別極其明晰,曉諭不憚煩勞,務期振數百年之頹風,以端治化之本」。

登基第一個月,雍正即果斷地下達了全面清查虧空的諭令。諭令要求,各省督撫將所屬錢糧嚴行稽查,凡有虧空,3年之內務必如數補足,毋得苛派民間,毋得借端掩飾。如逾限期,從重治罪。3年補完之後,若再有虧空決不寬貸。文獻記載,至少有2100多名官員因此而被革職、抄家。如雍正的十弟、十二弟皆因任上虧空而變賣家產補虧。《紅樓夢》作者曹雪芹的家庭和他的姑父蘇州織造李煦也是因任上虧空而被抄了家,連他們的親戚、子弟的家也不放過:「把貪官追得水盡山窮,叫他子孫後代也做個窮人,方符合朕的本意。」

遇上雍正皇帝,官員們夠倒霉了,尤其是貪官死了也不放過!雍正四年,廣東道員李濱、福建道員陶范,均因貪污、受賄、虧空案被追查而畏罪自殺。雍正下令,找他們的子弟、家人算賬。雍正說:「這些人想一死抵賴,借死保住財產,讓子孫後代享用,這是萬萬不行的。」

在雍正手下,不說貪,平庸無為也難混下去。山東曹縣知縣王錫,到任一年多雖沒有貪贓枉法之事,但既沒有審完二十命盜案之一,也沒有捕獲一名人犯。雍正認為,不干事即是失職犯罪。摘了王錫的烏紗帽還不算,雍正還命有司判罰其五年有期徒刑。後世評論「雍正一朝無官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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