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長大了,我們離婚吧。」
文/艾米
如果不是孩子,你會和老公離婚嗎?
寶媽們的回復歷史性的統一:會。
「會!要不是為了孩子,早離婚了!誰嫁給媽寶男誰知道!」
「我月子里他就出軌了,要不是孩子太小,早離婚了!」
「會!保姆式妻子、喪偶式育兒我佔全了,也就為了孩子,咬著牙和他熬!」
還有寶媽說:我倆除了孩子,沒有共同語言了,白天各忙各的,晚上背對背玩手機,越來越沒話聊了。
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可不管是老公出軌、家庭暴力、不良嗜好,還是性格不合、婆媳矛盾,很多女人都因為孩子,選擇委曲求全不離婚。
前兩天,朋友小琪說要寄存幾箱個人物品在我這。
我問她:「好好的哪來什麼個人物品?」
她發了一張照片給我,是離婚證。
孩子兩歲時,小琪因為老公行為不端,曾鬧過一次離婚,但被雙方父母勸下來了,他們的意思是:「再不濟也有個人在」、「孩子是一定要有爸爸的」……在老公寫了保證書之後,小琪就妥協了。
但那以後,夫妻之間的信任早已蕩然無存,女方變得敏感多疑,言語尖酸刻薄,男方經常夜不歸宿,嘴裡沒一句實話。
身邊的朋友都勸說,離了算了,整天吵,怪累人的。
小琪憤憤地說,要不是為了孩子,早就離了。
這麼一耗,如今孩子轉眼就八歲了。
上周五,女兒半夜發燒,小琪獨自帶她上了醫院,正打著點滴,孩子說餓了,小琪一時走不開,就給老公打電話,讓他買碗餛飩送過來。
那男人說現在去不了,領導還在,估計得再晚點,還責怪她連孩子都照顧不好,這句話就像壓倒她的最後一根稻草,小琪不顧場合和顏面,在醫院歇斯底里地翻舊賬。
八歲的女兒已經懂事了,面對著輸液室里其他人的異樣眼光時,對她說:
媽媽,你和爸爸離婚吧,這樣就不用再吵了。
父母相愛,才是對孩子真正的愛,而不是像現在這般,把婚姻中最不堪的一面,一幕幕地暴露在孩子面前,怎麼能說是為了孩子好呢?
6年前,為了孩子,小琪選擇不離婚;
6年後,同樣為了孩子,小琪選擇告別一段糟糕的婚姻生活。
與其說小琪因為一碗餛飩小題大作,不如說是因為從這段空殼似的的婚姻里醒悟了。
女人都不願結婚了,男人卻還想娶個保姆。
多少婚姻里,女人被默認為生孩子、養孩子、做家務,為家庭付出、犧牲自己都是理所應當的。
知乎上有一個高贊回答,叫:我月薪兩萬,可是撐起這個家的卻是我老婆。
這個男人是有大智慧的,他真正明白了一個家庭之中最重要的就是那個默默付出的女人。
他知道飯不會自己熟;衣服不會自己乾淨;孩子不是自己長大的;
他更知道一個家庭里最重要的是煙火氣,最重要的是有一個女人在身後為他支持,他才能走得更遠,他才能飛得更高。
可是許多男人直到離婚後才會慢慢懂得這個道理,他們才會知道在一段婚姻里,最含辛茹苦的其實正是自己的妻子。
他們才會明白在一個家庭里夫妻雙方的貢獻一直都是平等的,只是一個能用金錢來衡量,一個卻總是被我們默默在忽視,而那被我們忽視的,正是一個家庭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價值所在!
楊瀾說,婚姻的紐帶不是孩子,不是金錢,而是精神的共同成長。
在最無助和軟弱的時候,在最沮喪和落魄的時候,有他托起你的下巴,扳直你的脊樑,命令你堅強,並陪伴你左右,共同承受命運。
那時候,你們之間的感情除了愛,還有肝膽相照的義氣,不離不棄的默契,以及刻骨銘心的恩情。
可是,婚姻里的這份義氣和恩情,並不是每對夫妻都幸運地擁有。
孩子本該是愛情的結晶,可現如今,卻成了很多夫妻讓婚姻維持下去的,唯一理由。
夫妻之間想要保持長久舒適的關係,靠的是共性和吸引,不是壓迫、捆綁、奉承,和一味的付出以及道德式的自我感動,孩子也並不是父母婚姻的「救世主」,更不是支配者。
俗話講,予人一壺水,自己就得先有一桶水,這句話同樣適用於父母與孩子的關係,若想孩子堅強勇敢、樂觀上進,自己就先得堅定執著、快樂努力。
-END-
作者:艾米,偶爾正經,偶爾大腦脫線,想做一個溫柔的女子
編輯:墨墨,想和愛的人,走遍所有美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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