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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1040工程」傳銷借款成謎 前岳母起訴還錢討回4萬

「被告以經營服裝為名,騙取我7萬元至今未還,我要求他立即還錢。」「這筆錢是原告當初自願投資傳銷的!」家住鎮江丹徒的白老太,與前女婿小汪在法庭上展開了激烈爭辯。借款用途成謎,究竟孰是孰非?12日,記者從鎮江丹徒法院獲悉,近日該院民一庭曾審理了這起因傳銷引發的特殊民間借貸糾紛。

院方介紹,被告小汪曾是白老太的女婿。2013年,小汪夢想發財,帶著妻女去貴陽,加入「1040工程」傳銷組織。「7萬元之謎」便在當時發生。2017年,小汪因傳銷發財夢碎,夫妻感情破裂,與妻子離婚。原告在派人上門催要還款未果後,就訴至丹徒法院。

庭審中,原被告對這筆錢的用途爭議不小。被告小汪辯稱,他在貴陽從事傳銷時,原告曾去看望他們,參觀過傳銷公司,且認可「1040工程」。原告主動要求投資,這7萬元就是投資款。

但白老太當庭予以否認,並稱借款是被告當初說要做服裝生意而投資的。庭上,她並出具了匯款單據等證據。

因小汪僅有口頭陳述,無法提供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根據證據優勢規則,白老太的說法更符合事實及日常經驗法則。最終,在主審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確認借款以4萬元結算,並由小汪分期支付。

法官提醒:小汪的情況在近日該院刑庭審判的「1040陽光工程」傳銷案中不乏其人,甚至傳銷組織中有多名高學歷「海歸」人員,傳銷除了給個人造成財產、心靈的傷害外,其「殺熟」的特點更導致人與人、人與社會間的信任度嚴重下降,破壞社會誠信道德體系。

法官同時警醒投資人:一夜暴富是陷阱,公眾應拒絕高利誘惑,遠離傳銷,珍惜自己來之不易的財產。[此文系轉載,來源於揚子晚報,版權歸屬原作者,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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