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恨:臨潼區一村主任私賣宅基地,村民舉報無果!
農村宅基地是根據村民需要向村委會申請的,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批准後,經鄉鎮一級政府部門審核後,由上級政府批准。然而,記者近日接到村民從西安區臨潼西泉街坡底村委會主任杜某等來任職多年,利用村民蓋新房子,收取1—4萬的費用。
坡底村賣到「外籍戶」
在調查期間,一位村民向媒體吐露,自2011以來,自2013下半年開始,坡邸村開始以新農村建設的名義或者給村民的活動場地為理由,分別徵集20畝的集體土地。「坡底10畝土地徵用組」,村集體用了一畝以上的土地建立了辦公樓,其他土地以移民的名義出售山陽、福建等外地人。售價從6萬元到10萬元不等。
據知情人士透露,這些費用是在遷徙遷徙的費用下送到坡堤村村委會的,村裡的村民在收到村民的費用後,在村子裡的各種會議上都沒有公布賬目。這位知情人士還說,數百萬的巨資現在不知道它在哪裡,到目前為止已經成為一個謎。
村主任自己家的「宅邸」
在村民的指導下,記者看到村主任杜某自己建房,毗鄰公路,佔地約1畝,三層樓房,高端大氣,高檔玻璃幕牆。
在採訪中,在村裡帶著外地口音在村裡買了的人說他想從山上移居到平原上,透過朋友們,臨潼坡底村的環境很好,錢就這樣支付給村莊。當被問及支付的確切金額時,看起來很緊張,但不願透露數字。
同時,根據《刑法》第第二百二十八條的規定,為了牟取暴利,違反土地管理規定,非法轉讓、出售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轉讓和銷售土地使用權的價格額度的百分之5。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轉讓、倒賣價款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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