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消費降級」,「降級化妝品」就能「公平」嗎?
這兩天的一則新聞引起了社會上的很多討論:
重慶的劉女士心裡很膈應——為了給才出生不久的寶寶節約奶粉錢,老公戒掉了近十年的煙癮,這原本是好事,但反過來,老公聯合婆婆要求劉女士也要做出改變,讓其降低化妝品檔次。
仔細看下去,丈夫的理由是:
因為孩子出生之後花銷增大,自己做出了改變——戒煙,每月可以平均節省750元補貼家裡。
因此,需要妻子將2000多元一套的化妝品換成價格低一些的,同樣減少開支給孩子。
丈夫覺得,為「公平」,自己都戒了煙,理所當然劉女士也應該「條件置換」降低化妝品檔次。
與此同時,婆婆也施加壓力,表示劉女士不答應更換化妝品,她過兩天就回老家不幫助帶孩子,並且提出:自己這輩子用的擦臉的都沒超過20元。
從文中了解到,的確劉女士家庭收入在面對供養孩子方面顯得捉襟見肘,兩人總和不過萬的收入,的確在當下的養孩子成本面前顯得杯水車薪,但是以此作為理由,同時以自己戒煙作為條件,要求妻子「條件置換」降低化妝品檔次,就真的能夠「公平」解決這個問題嗎?
一、看似「表象」的「降級化妝品」背後——「花在自己身上的錢多了」?!
其實從事件中,我們都能明白,「降級化妝品」只是表面現象,而在這背後,是丈夫和婆婆覺得劉女士「花在自己身上的錢多了」,應該把更多的有限資源傾斜給孩子。
難道,真的是劉女士「花在自己身上的錢多了」嗎?
我們細細算一筆賬,一套2000多元的化妝品,就目前的市場價格衡量,應該說並不屬於「奢侈」、「貴婦」級水平,許多品牌的產品,往往一隻單品的價格,就遠遠高於這個水平,特別對一個已育女性來說,隨著年齡增長,對護膚品的要求,其實是需要不斷提高的。選擇2000多一套的產品,可見劉女士在選擇的時候,是已經自己做過「消費降級」和考慮的。
與此同時,按照正常一套護膚品三個月左右的使用來說,2000元摺合在每個月上的成本大概在700元左右,低於丈夫的煙錢支出,如果僅從「公平」的角度講,顯然在這個角度上看,劉女士是做出了「讓步」的。而且,護膚品的使用,是個人行為,與丈夫還要分給別人的煙相比,作用在自己身上的效益顯然更為明顯,而且之於個人的益處與吸煙的影響顯然不可同日而語。
此外,婆婆以不照顧孩子為要挾,說出了「自己這輩子用的擦臉的都沒超過20元」。面對這句話,有個疑問,這個20元,是按照哪一年計算的貨幣價值?如果是按照婆婆年輕時,那麼換算到現在,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等等因素,這個價值現在應該是多少?顯然不能夠用當時的價格直接比照現在的價格。如果這20元是現在的價格,其實也並不合適劉女士也參照這樣的標準,畢竟護膚品這種消費,屬於「豐儉由人」的範疇,更多的應該是劉女士的意志,別人的標準如何,是不是值得與應該參考,都屬於「客觀」參考因素。
如果用2000多元的化妝品,就意味著「花在自己身上的錢多了」的話,那麼是不是可以設想,所有的女性產品,都不應該將已育婦女作為目標消費群了?當然,這樣的類比有些過於偏激,但是如果連這樣本來已經不高的支出,都因為育兒要進行「消費降級」的話,無論是當事人還是旁觀者,想必都會覺得有些勉強吧。
二、「降級化妝品」就能夠「公平」解決問題嗎?
丈夫認為,讓劉女士「降級化妝品」的前提是,自己已經戒煙,這樣屬於「條件置換」與「公平」。那麼我們換個角度想,倘若劉女士「降級化妝品」了,就真的能夠「公平」解決問題嗎?
從某種意義上說,「降級化妝品」其實意味著,丈夫和婆婆認為劉女士的收入不足以支撐這樣的支出,那麼即便劉女士「降級化妝品」,也會有其他的支出,那家人在面對這樣的支出時,難道就不會產生同樣的想法,再衍生出「降級服裝」、「降級用餐標準」的一系列要求嗎?而這樣的種種「要求」,都會使用同樣一個「看似無法拒絕」的理由——為了孩子。難道真的,有了孩子之後,就真的要以如此大程度低降低父母的生活標準作為代價嗎?這是否也是一種不太正確的育兒觀念所導致的呢?
要承認一點,育兒的確需要金錢,但是更需要時間精力,不是給孩子提供儘可能最好的物質條件,就是愛孩子的表現。這個道理看似每個人都熟稔於心,但是真正在面對實際情況時,卻又總覺得自己是例外。
誠然,面對經濟壓力,2000多元的化妝品看似能夠解決劉女士一家眼前的問題,但是仔細想想,其實這也並不能夠給問題的解決帶來實質性的解決方案,只能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辦法,而這樣「表面」的辦法,帶來的後果是劉女士在情感上的反感,對家庭的和諧構成了不穩定因素,所謂一時的「公平」,有可能成為未來潛在風險的導火索,難道這樣不是得不償失嗎?
三、「公平」本就不應成為婚姻關鍵詞,需要彼此共同成長
在報道中,兩次詞其實讓人覺得很「扎心」——「置換」和「公平」,很難想像,這是在一個已經有娃的家庭中,夫妻以及祖孫三代之間出現的辭彙。
很不想用的一個說法是,生娃某種意義上對女性是「鬼門關」轉了一圈,在這之後,對於職場女性,更要面臨數不盡的各種風險與挑戰,像是為了照顧孩子而喪失很多工作上的機遇、為了孩子而減少對自己的關心等等。在這樣的情況下,還用「置換」和「公平」來要求女性在使用護膚品的檔次上做出讓步,無論從情感上還是理智上,似乎都有些「不近人情」。
誠然,要理解劉女士一家在有了孩子之後,一定是面對著經濟上的壓力,但即便這樣,所謂「置換」和「公平」就能夠成為婚姻中的關鍵詞嗎?如果一方做出什麼,一定要求另一方有同等的付出相匹配,那麼這樣的婚姻,從某種程度上,是否可以視為「交易」?一直以來,不想抨擊「男權主義」,也並不想鼓吹「女權主義」,始終認為,婚姻應該是彼此扶持成長,就像在西方結婚誓言當中所說的「相互擁有、相互扶持,無論是好是壞、富裕或貧窮、疾病還是健康都彼此相愛、珍惜」,這一切的限定詞是「一生」。如果放在幾十年的維度上看,這個困難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並不是「過不去的坎」,所以面對這個問題,更多應該考慮如何解決,在目前的收入上,更多做「開源」,而非一味「節流」。做好應有的財務規劃,合理利用金融工具進行理財。
其實,這也並不是說劉女士就因此應該有理由直接拒絕「降級化妝品」,而是全家人應該更理性客觀地看待從這個問題折射出來的,家庭與婚姻觀念,以及由此帶來的,對每個人行為的影響。
沒有理由,更沒有必要因為孩子而讓婚姻「消費降級」,從一個人到兩個人,再到三個甚至四個人,之於每個個體來說,更應該是一個幸福提升,支持倍增的過程。
生活雖不易,但生活不值得打折與降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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