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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兼愛」,儒家「仁愛」,誰更有愛?

墨子是我國戰國時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科學家、軍事家、社會活動家,墨家學派的創始人。

創立墨家學說,並有《墨子》一書傳世。墨子提出的「兼相愛、交相利、非攻、節用」等思想,構成了墨家學說的核心。

其中,「兼愛」是其思想體系的核心內容,如穿珠之線,貫穿「非攻」、「天志」、「明鬼」、「節用」等思想。墨子倡導「兼愛」不是停留在空泛的說教上,而是要解決實際問題,要著眼於實利。

孔子的仁學觀是孔子思想體系的核心價值。孔子關於「仁」的觀念,發端於西周時期的人本思想。

孔子吸收了西周時期「德」的觀念發展形成的諸多成果,用「仁」概括了「德目」的眾多內容,將「仁」的觀念系統化,鑄造起以「仁」為核心的哲學範疇——即「仁學觀」,成為儒學和中華民族倫理道德的根本觀念導向。

那麼,「兼愛」、「仁愛」這兩種思想有什麼相同和不同呢?

同求「愛人」

首先,墨子「兼愛」觀與儒家「仁愛」觀的本質都是「愛人」。 「兼愛」指人類整體之愛,它超越時間、空間的限制。儒家之「仁愛」以「仁」為先,體現的是人與人之間彼此相愛的倫理關係。

其次,墨子「兼愛」觀與儒家「仁愛」觀的基礎都是「平等」。墨子的「兼愛」觀在層次上有無差別之意。「兼愛」不分血緣關係的親疏遠近和身份等級的貴賤高低,一律視他人如視自己,愛他人如愛自己。

儒家將「仁愛」的根本歸於對「賦予」生命的父母的感恩和報答,把血緣親情作為一切道德行為的根本和基礎,視之為實現天下歸仁的理論依據,賦予其至高無上的地位。

儒家又由愛自己的父母出發推及愛他人的父母,由愛自己的兄弟姐妹出發推及愛他人的兄弟姐妹,做到「四海之內皆兄弟」的普遍之愛。

對象不同

墨子「兼愛」觀與儒家的「仁愛」觀各自所包含的對象不同。墨子「兼愛」觀所指的對象是具體的人:君臣,父子,大夫,諸侯。只要這些具體的人能夠兼相愛,那麼社會就會和諧安定。

而「仁」作為孔子哲學的核心範疇,最基本的涵義是愛人。愛人首先表現為「泛愛眾」。不過,這裡所說的「愛眾」相對於「愛親」而言,是指愛父兄以外的氏族其他成員,並沒有超出氏族宗法關係範圍。因而它所產生的社會的和心理的根據,仍是宗法血緣關係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氏族感情。

角度不同

其次,墨子「兼愛」觀與儒家「仁愛」觀各自所闡發的角度不同。墨家的「兼相愛」常與「交相利」相提並論。墨子認為人若希望得到他人的關愛,須先關愛他人;希望得到他人的善待,須先善待他人。

墨子為了調和個人利益與他人利益之間的矛盾與衝突,將愛與利結合,借著主動的先愛他人,從而達到人人互愛、互利的境界,使得墨家的兼愛具有功利主義的色彩。

孔子在對「仁」的闡發上,將「仁」作為道德的本源,並以「仁」統攝「孝悌忠信」等倫理原則和外在的禮儀規範。在孔子那裡,「仁」既具有「愛」、「不忍」等自然情感方面的涵義,同時作為道德理念,這一範疇又上到了道德本體「道」的高度。

正是在後一意義上,「仁」常常與「道」相通。「仁」在內涵上的這種雙重性,使它既不拘泥於具體情感又免於玄虛空幻,從而充分表現出了「仁」作為道德理念的內在張力和獨特理論魅力。

綜上所述

「仁愛」與「兼愛」 雙方都主張在處理人際關係上,要以仁愛之心對人,他們闡揚的都是愛的哲學。

但是,儒墨兩家在「愛人」學說上,仍有重大的區別。墨子的「兼愛」學說比儒家的「仁愛」更徹底、更廣泛的愛人,因而也更脫離中國農業宗法社會的實際。

而在現代社會,儒家主張的「仁愛」似乎更能適應時代的步伐。畢竟人無完人,愛恨情仇是每個常人所無法避免的情感方向,因此,做到墨家的「兼愛非攻」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

來源:北京八中初中部書香雲集閱讀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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