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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鸚鵡案」當事人:我一直覺得自己沒有犯罪,只是有錯而已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界面新聞記者 梁宙

5月16日上午,深圳「鸚鵡案」當事人王鵬被刑滿釋放。經過兩年的牢獄生活,他走出了看守所,回到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家裡。

王鵬曾想過,16日這天自己悄悄坐公交車回家就好,他的身上留了一些錢,想去買些玩具、買些吃的給孩子。兩年不見,他想像出一趟兩年的遠門突然回家一樣,給家人這種感覺。

為了迎接這一天,王鵬的妻子任盼盼和公婆很早之前就開始做準備,家裡打掃衛生,換了乾淨床單,給他備好了日用品。由於兩年不見,王鵬的兒子已經不認識他,缺失的兩年父愛需要重新彌補回來。

深圳「鸚鵡案」近兩年來持續引發輿論關注。2016年5月,深圳男子王鵬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罪」被刑事拘留。2017年4月,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王鵬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王鵬和家人對此判決結果表示無法接受,隨後提起上訴。在本案中,人工馴養的綠頰錐尾鸚鵡是否屬於瀕危、野生動物成為爭議的焦點。

2017年11月6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王鵬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上訴案。2018年3月30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二審判決:以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上訴人王鵬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刑期從依法羈押的2016年5月17日起算,到今年5月16日為止。

在接受界面新聞專訪時,王鵬說得最多的是「我是無罪的」。他告訴記者,希望通過自己的申訴推動《野生動物保護法》進行修改,因為還有很多跟他一樣的人,可能剛剛進去,或者剛剛被判刑。

王鵬還稱,等孩子長大了會跟他說這段經歷,相信他會理解自己是無罪的。

1、曾連夜開車送鸚鵡到東莞救治

界面新聞:你當初是如何開始養鸚鵡的?

王鵬:最開始時候,有一隻小太陽鸚鵡(綠頰錐尾鸚鵡)飛到我的公司來,它不怕人,我就把它養起來,覺得挺有趣的。我從網上查這隻鸚鵡是什麼品種,想給它配成一對,畢竟一隻太孤單了。

我經常在外面出差,在市場上看過這種鸚鵡,我問了價格,老闆要1200元,覺得很貴。後來過了幾個月,在58同城上看到正好有個住在我附近的人要回老家,他有一隻母的小太陽鸚鵡要轉讓,我就把他的鸚鵡買了過來,和家裡的鸚鵡湊成一對,再參考網上的方法給鸚鵡買了個繁殖箱。跟養鴿子一樣的,鸚鵡會下蛋繁殖,我覺得挺有成就感,就慢慢喜歡上了。

界面新聞:你對鸚鵡的喜愛程度有多深?

王鵬:這個我不好回答,我相當於是半路出家,假如沒有那一隻鸚鵡飛到我公司來,我可能到現在都不會碰這個,只是因為一個偶然的條件碰到了。

界面新聞:因為養鸚鵡,你跟妻子發生了一些矛盾?

王鵬:當初只是一兩隻鸚鵡,沒有影響到我的生活,沒打亂我家庭的氛圍,我妻子沒有什麼意見。後來,鸚鵡繁殖得越來越多,我兒子又出生了,我可能大部分時間花在養鸚鵡上面,所以我和老婆的矛盾就越來越大。

界面新聞:你養鸚鵡花了多少錢?

王鵬:我也沒有統計,只是喜歡,平常有錢就買了,從來就沒有算過一共花了多少錢。

界面新聞:你認為養鸚鵡是愛好,和商業利用之間的區別在哪裡?

王鵬:自己養鸚鵡是出於愛心,鸚鵡生病的時候會很心疼,當孩子一樣養,拿去賣的話,就覺得有利潤,假如生病或者斷腿了就會把鸚鵡丟掉,如果是自己當寵物養,就會想辦法去救它。

界面新聞:有具體的事例體現你把鸚鵡當寵物養嗎?

王鵬:我和老婆吵得最厲害的一次,是因為一隻鸚鵡「懷孕」了,由於平常喂鸚鵡吃的飼料比較好,那隻鸚鵡比較胖,一顆蛋卡住出不來,如果不及時醫治,那隻鳥就會死。

當時已是晚上十點多,我和老婆說我要出去一下,這隻鳥要送去救治,老婆不同意。當時我沒管她,我開車將鸚鵡送到東莞市黃江鎮的一個比較有經驗的鳥友家,鳥友像做手術一樣,把那顆蛋取出來,鳥最後也活下來了。

那隻鳥本身價格也就兩百塊錢左右,那天晚上,我開車跑到東莞市黃江鎮,來回不算耽誤的時間,油費、過路費都已超過兩百元。

2、被送進看守所才知道因為賣鸚鵡被抓

界面新聞:在被捕之前,你知道綠頰錐尾鸚鵡屬於瀕危野生動物嗎?

王鵬:肯定不知道,有一次我在花鳥市場上差點買了小太陽鸚鵡,我想瀕危野生動物怎麼可能在外面市場上輕而易舉能看得到?我從來沒往這方面想過,就想只是一種寵物。

界面新聞:你身邊的朋友養這種小太陽鸚鵡的多不多?

王鵬:太多了。我們群裡面基本上就是喜歡這種鸚鵡,才會加到那個群里。

界面新聞:哪些鸚鵡可以出售,哪些不可以,在你們鸚鵡愛好者圈子裡面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嗎?

王鵬:沒有。從來就沒有人提過這是保護動物的事。

界面新聞:那你售賣兩隻綠頰錐尾鸚鵡是出於什麼原因?

王鵬:因為當時正好有人找我,說他要買,那段時間我兒子也患了病,鸚鵡也小,我沒有那麼多時間去喂它們,那種小鸚鵡隔幾個小時就要餵奶粉,很麻煩,再加上我老婆一直叫我把鸚鵡送人或者處理掉,正好碰到謝某,他說他想買,然後我就賣給他了。

界面新聞:在事發前,你想過買賣綠頰錐尾鸚鵡可能構成犯罪嗎?

王鵬:被抓以後,直到第一次筆錄的時候,我都沒想過這種事。

界面新聞:你還記得被捕那天的經歷嗎?

王鵬:因為養鸚鵡的事我經常跟家人產生矛盾,我養鸚鵡只是愛好,平常擠出一點點時間。那天正好公司宿舍的門壞了,公司叫我過來把門修一下,我趕緊把門修好了,然後利用那一點點空餘時間去把鸚鵡喂一下。

這時,公安就上樓來了,他們問我是不是QQ名字叫「罐頭」,然後問我認不認識謝某,是不是賣了兩隻鸚鵡給他。

界面新聞:當時你知道公安是因為這兩隻小太陽鸚鵡去抓捕你嗎?

王鵬:當時(警察)也沒說要抓人,只是說因為謝某出售了什麼,讓我過去協助調查一下,所以我也不知道這種事會怎麼樣,以為只是配合他們調查,過去問訊一下。

界面新聞:你什麼時候知道自己因為出售鸚鵡被抓了?

王鵬:當我被送到看守所的時候。我當時還弱智地、很傻地想,大半夜的把我拉到福田區去,那麼晚了,我身上也沒帶很多錢,還想著怎麼回來,哪知道當天晚上就直接把我送到看守所了。

後來,過了四五天,律師來見我才告訴我,這個事可能會量刑判十年,我才意識到這個事大了。

3、「人工馴養和野生動物應區別對待」

界面新聞:一審被判刑五年,當你知道結果的時候,你心裡怎麼想?

王鵬:很冤。謝某向我買了兩隻鸚鵡,我賣了兩隻,他是開寵物店專門賣寵物的,在他店裡面也搜出十多隻鸚鵡出來,整個案子沒有追究,也沒提他店裡十多隻鸚鵡的事。(謝某被法院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罰金3000元)

而我的話,因為家裡面養了40多隻鸚鵡,就認定我是出售未遂,而且那個案子的卷宗內容很多都太離奇了,這完全不是事實,所以我第一個想的就是上訴。

界面新聞:一審判決後,你曾經給你的妻子寫了一封信,叫她不要花錢請律師,是出自怎樣的考慮,還是說你覺得被判刑五年已經成為定局?

王鵬:我一直認為我是無罪的,一審的時候,我已經花了4.5萬元請了一個律師,對我的幫助微乎其微,我感覺我完全就是無罪的,為什麼請了律師,法官也還是認定我有罪,我覺得二審再請律師的話,家裡的經濟條件也不允許了。

界面新聞:你在看守所這兩年,有反思過自己的行為到底是對或錯的嗎?

王鵬:我覺得我一直是沒有犯罪的,但是可能就是我無知,對一些法律不是很了解吧,也不知道法律是這樣的機械,套用這些,太死板了。

從中國大的司法環境和刑法上的規定,我肯定是有罪的,因為我的行為畢竟是出售了。我個人認為,我還只是有錯吧,但是有罪的話,我覺得套用起來不適用。

界面新聞:二審的時候,你換了辯護律師,做無罪辯護,你對這個案子是否改變了原來的看法?

王鵬:當然有,後來我也通過我老婆或者律師跟我聊了案子,知道外面也有很多像我這個情況的人,我並不是一個獨案,而且我老婆也說外面很多媒體、很多朋友對我都很關注,都認為我很冤枉。

界面新聞:這兩年來,你在看守所的生活過得怎麼樣?

王鵬:大部分時間還是看書,因為我一直以為這個案子我並沒有犯罪,只是我有錯,無知就是錯,自己對法律不是特別了解,所以進來的話,沒事就多看書、多學習了。

界面新聞:你在看守所看什麼書?

王鵬:什麼書都看,基本上一些時事、歷史、政治,還有經濟方面的書比較多。

界面新聞:舉報你的那個水族館老闆謝某,因為這個事情你是否記恨他?

王鵬:剛開始的時候也確實,人都是感情動物,我被抓完全是因為他舉報,假如他不舉報,就不會有這回事。但是想一下,還是不會去怨恨他,畢竟我確實是賣了鸚鵡,事情也發生了,改變不了什麼,只能自己以後多學習、多了解法律。

界面新聞:直至現在,你認為出售的兩隻綠頰錐尾鸚鵡是野生動物還是馴養動物?

王鵬:肯定不是野生動物,因為都是我自己繁殖出來的,是不是野生的我也知道,這種鸚鵡中國大陸也沒有,別人說這是野生的,你叫他在外面抓一隻來完全是不可能的事。

界面新聞:你認為人工馴養的鸚鵡是否能歸在野生動物這個範疇里?

王鵬:我覺得還是應該區別對待,像這種鸚鵡,現在人工飼養真的太普遍,而且數量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瀕臨滅絕,所以把它歸為野生保護動物對待的話,我覺得還是不妥。這種小太陽鸚鵡在中國估計有幾十萬、幾百萬隻,而且是通過人工繁殖出來的,所以我覺得法律還是太死板了。

界面新聞:你認為瀕危野生動物的馴養繁殖、商業利用,對瀕危野生動物保護起到了作用嗎?

王鵬:多少有一點作用,小太陽鸚鵡,最開始的時候可能是走私進來的,當時是幾千塊錢一隻,現在通過人工繁殖馴養,數量多了很多,現在價格變成兩三百塊錢一隻。種群數量確實有那麼多,所以,我覺得還是間接對這個物種延續下去有一定的作用。

界面新聞:小太陽鸚鵡還適合列為瀕危野生動物嗎?

王鵬:我覺得應該區分開來,人工馴養的不該列入了。只要能證明是人工飼養的,不是去野外捕捉,像香港那邊的法律一樣,不能跟普通的野生動物一樣對待。

4、「相信將來孩子會理解我是無罪的」

界面新聞:你養的那些鸚鵡,在案發後都怎樣了?

王鵬:案發後,森林公安將這些鸚鵡交給了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後來據律師了解,也死了很多,很痛心。

那天被抓的時候,他們也說要拿我養的鸚鵡去做檢驗,我當時以為是檢驗有沒有病毒,我說這些鸚鵡都是人工馴養的,不可能有病毒。而且當時是在繁殖、餵奶,一動籠子,這些小崽都會死,他們也不管。現在不知道這些鸚鵡在哪裡,還有多少存活。

界面新聞:聽你妻子說,你曾不讓家人去看守所接你出獄,是出於怎樣的考慮?

王鵬:因為這個事情對家人的傷害太大了,這次出去也想像正常一樣,自己悄悄坐公交車回到家,回來就好。我離開看守所的時候,看守所退了生活費,身上也有坐公交的錢,也是想去買些玩具、買些吃的給孩子。兩年不見,我想像出一趟兩年的遠門突然回家一樣,給家人這種感覺。

界面新聞:孩子還認識你嗎?

王鵬:孩子已經不認識我了,因為這兩年在孩子的記憶中是空白的,完全不知道有這個爸爸存在。我開始想買一些吃的和玩具,先和孩子慢慢溝通,陪他玩,感情還是要慢慢培養,把缺失的兩年感情補回來。

界面新聞:這件事對你和家庭產生了什麼影響?

王鵬:當時這個家庭相當於支離破碎了,我作為家庭的一個主心骨,妻子失去了丈夫,父母失去了兒子,肯定擔心受怕。我也聽說有一些人不理解,覺得我罪有應得,對家人進行謾罵,我在裡面受委屈就算了,讓家人也跟著一起受委屈,覺得對不起他們。

界面新聞:直到現在,你覺得自己犯罪了嗎?

王鵬:我一直覺得自己是沒有犯罪的,只是有錯而已,相比那些去偷、去搶、去傷害他人的犯法行為,我的行為對社會完全沒有危害性,反而我被判得比他們重多了,覺得非常不值。

界面新聞:沒有罪但有錯,你覺得應該受到怎樣的處理才合理?

王鵬:可能是行政處罰,平時再多了解法律。

界面新聞:現在,你對鸚鵡的喜愛是否改變了?

王鵬:這個愛好沒變,當時喜歡它,說明是發自內心去喜歡它,不會因為一些事而改變。至始至終我都認為自己沒有罪的,而鸚鵡也是無辜的,我也沒有去傷害鸚鵡。

鸚鵡是沒錯的,假如認為鸚鵡對我傷害很大,因為這個理由去憎恨鸚鵡,我就覺得鸚鵡比我還冤了。

界面新聞:今後你還會繼續養鸚鵡嗎?

王鵬:不會排斥,當時我養的很多鸚鵡,是別人照顧不過來、回老家等原因送給我的,叫我幫他們寄養,假如他們還叫我幫忙,我還是願意幫他們養一下。

界面新聞:你對今後有沒有打算了?

王鵬:今後需要從長計議,我從獄中出來,發現社會變化太大了,司法也需要慢慢進步。

界面新聞:對於這個案子,你還會再申訴嗎?

王鵬:諮詢律師以後,能申訴的話還是會申訴。雖然我改判了兩年,但是法律還是沒變,司法解釋還是沒改,我認為自己是冤的,很多社會人士也認為這個法律確實不是很合適,需要修改。

我也希望通過我的申訴能推動《野生動物保護法》進行適當修改,雖然現在我出來了,但是還有很多跟我一樣的人,可能剛剛進去,或者剛剛被判刑。

界面新聞:將來孩子長大後,你會告訴孩子你的這段經歷嗎?

王鵬:肯定會告訴的,我覺得自己是無罪的,這個案子也會給孩子上一堂司法課。以後我會跟孩子說,做什麼事情都要先去考慮法律上面的問題,也要讓孩子去關心社會。將來,我相信孩子肯定會理解我是無罪的。

(陳慧東對本文亦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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