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何罪?婆媳發生矛盾,奶奶將3歲孫女拋出窗外
孩子有何罪?婆媳發生矛盾,奶奶將3歲孫女拋出窗外
文/糖糖媽
在2017年6月12日10時許,北京市房山區一小區樓房過道處,65歲的耿某與兒媳因瑣事發生矛盾,將自己3歲的孫女拋出窗外,當場死亡,雖然這件事發生在去年,但還是需要拿出來說說,這不是個例,類似事件很多。
2012年曾有過這麼一則新聞,因婆媳關係不和,婆婆與兒媳婦爭吵後,抱著孫女跳樓,悲劇發生後,孩子的媽媽也想割腕自殺。
孩子是爺爺奶奶的心頭肉,打不得碰不得,可偏偏有孩子沒有錯,卻因為大人的關係不和而失去了生命,怎不讓人痛惜!
說到底「婆媳關係不和」這個世紀問題其實還是可以解決的,就看婆媳們願不願意解決,願不願意和平相處。(我與我婆婆的關係還算不錯,能夠相互理解,相互體諒,我待婆婆如親媽,婆婆待我如親女兒,所以我在下面談談我們的相處之道。)
婆媳相處,無外乎就是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我們要時刻記住這麼一條「黃金」人際交往法則:你希望別人怎麼對你,你就怎麼對別人。
這就相當於面對著鏡子,你希望鏡子裡面的自己笑,那你就要笑,你希望鏡子裡面的自己哭,那你就要哭,你生氣,要打鏡子裡面的自己,他也會來打你。
人一輩子,誰不想開開心心的過,日子要過,難免會與人打交道,難免會有人與人之間的意見不和。
出現意見不和了怎麼辦?
吵一架?打一架?這能解決問題嗎?或許還會把事情變得更糟,那要怎麼辦?
俗話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不管是婆婆,還是兒媳,誰有過錯,提出來,有過錯一方承認錯誤,沒有過錯的一方給於原諒,做到「對事不對人」,問題解決了,不就沒有矛盾了嗎?
有的婆婆說,媳婦不明白事理,好吃懶做,偷奸耍滑,當然,我們不排除有這樣的人存在,如果真遇到這樣的媳婦,可以在家裡好聲好氣的跟媳婦說,或者讓老公跟老婆說改改自己的不良習慣。如果說媳婦就是不改,公主脾氣又大,作為長輩,拿她沒辦法,那就離她遠一點,分開住,眼不見心不煩,這樣也能減少不少矛盾。
有的媳婦說,婆婆傳統觀念太重,重男輕女,生了女孩,就不被待見,常常受到婆婆的冷嘲熱諷,不管做什麼,都是媳婦的不是。
在媳婦面前耍威風,在兒子面前裝可憐,活脫脫的「戲精」,做媳婦的很憋屈,要是老公明事理還好,可以從老公那裡得到一絲安慰,對於婆婆的蠻不講理還能忍忍,要是老公不明事理,什麼都聽從媽媽的,也覺得是媳婦的不對,那生活在這樣家庭的媳婦,我也就只有勸「離」了。
都說要嫁給愛情,但要說「愛情」,我覺得在談戀愛的時候可以只講愛情,當要結婚,就不只是「愛情」的事兒了,結婚屬於兩個家庭的結合,女人嫁的不只是一個男人,嫁的是一個家庭,男人能容你,家庭不容你,你遲早也不屬於這個家。女人,為了自己能過得幸福,過得開心,婆媳關係好,在結婚前,看的不只是男人,更多的要看男人背後的那個家庭。
再來說說有小孩的家庭,不管是婆媳不和爭吵,還是夫妻不和爭吵,特別是當著小孩子的面爭吵的,最後受傷最大的註定是孩子。
孩子的童年本應該是快樂無憂的,卻因為大人之間的不和睦而產生心裡陰影,對孩子以後的成長是非常不利的。更嚴重的後果就是文章開頭的兩則新聞,孩子的生命永遠停留在了那個年紀。
人活一輩子,生命只有一次,因為家庭瑣事爭吵,自己氣不過不想活,也無權剝奪別人活的權利,別人是「無罪」的。
為了避免悲劇在自己身上發生,家人之間還是要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寬容,多點溝通,多點互動,遇事「對事不對人」,不隨意遷怒於別人,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還有一句影響我至今的一句名言送給大家「生氣是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生氣傷身,身體是自己的,沒必要拿一些不重要的人和事來傷害自己的身體,這會多不值啊!
END/


TAG:俊孩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