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明朝的宮女犯錯,有一種處罰不傷人但非常折磨人

明朝的宮女犯錯,有一種處罰不傷人但非常折磨人

上次寫到了朱元璋的女婿梅殷,在朱棣時代曾經被指責圖謀不軌,他的罪名當中有一條提到了「女秀才」,說他與宮中的一位姓劉的女秀才互相勾結,邪謀詛咒。

他們詛咒的對象,大概是皇帝朱棣本人。這種指控當然是誣陷之詞,那麼,這裡提到的女秀才,又是一種什麼身份呢?

明朝的宮女犯錯,有一種處罰不傷人但非常折磨人

古代皇帝的後宮當中,人員眾多,除了太監,還有大量的宮女。為了方便管理,也需要一套管理的機構和制度。於是設立了宮官,仿照朝廷中的六部,設立六個尚宮,由宮中有文化的宮女擔任。

按照《舊唐書》的記載,唐朝時,尚宮的官階為正五品,尚宮的下面,還有女史等人,官階更低。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後,沿用了過去的作法,從民間挑選宮女。

文獻記載,選入後宮的女子,最初沒有名字,沒有地位,在稱呼的時候,一般會把父親的名字帶出來,以免互相之間混淆。這方面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明光宗在做皇太子的時候,身邊有不少女人,都按照姓氏,稱為李選侍、劉選侍等等。

明朝的宮女犯錯,有一種處罰不傷人但非常折磨人

其中有兩位偏偏都姓李,為了區別開來,只好按照她們的住處,分別稱為東李、西李。她們還算是被皇帝寵幸的女人,尚且如此,普通的宮女更別提了。

也有一些宮女是有自己名字的,比如明孝宗時代,有一個宮女名叫鄭金蓮,她的父親名叫鄭旺,堅稱皇太子朱厚照是自己女兒生的。這件事後來不了了之,朱厚照就是後來的明武宗。

這個例子說明,宮女有自己的名字,或者用父親的名字來稱呼自己,是非常必要的,特別是在宮女被皇帝寵幸之後,可以防止被人假冒。

明朝的宮女犯錯,有一種處罰不傷人但非常折磨人

明代時,宮女入宮之初會進行篩選,一些人會接受教育,教授的讀物有《百家姓》、《千字文》、《孝經》、《女訓》等入門讀物,然後是更高級的《詩經》、《大學》、《中庸》、《論語》等經典。

學業出色的宮女,選升為女秀才,更高級的,升為女史,再向上可以擔任宮官,分別管理儀仗、服飾、飲食等事務。這些人都是有俸祿的。宮女一般會做五六年,然後可以回家嫁人。也有的宮女自願留在宮中,也可以。

宮女們也會出錯犯罪,也會被處罰,一種處罰是戴鎖囚禁,另一種是提鈴,對於宮女來說,這種處罰更為可怕。

提鈴就是夜裡在宮中巡夜,從一更到五更,每個正點的時候,被罰的宮女手裡提著鈴,從乾清門走到日精門,返回時要繞到月華門,最後回到乾清門。

整個路線都是在乾清宮之內,中間不能走得太快,要徐行正步,一邊走一邊搖動手鈴,讓它發出四下聲響,如同「天下太平」之句。

明朝的宮女犯錯,有一種處罰不傷人但非常折磨人

這種提鈴每晚都要進行幾次,大風大雨之夜照舊。那時候的紫禁城裡還沒有電燈,高大的殿宇之間一片漆黑,空曠無人,陰森可怖。特別是在風雨之夜,一個宮女提鈴走在這條漫長的夜路上,簡直能把人嚇死。

明成祖永樂年間,後宮中的許多女官都被撤消,改由太監擔任,但宮中仍有女官,仍有女秀才。

於左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T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