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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座城市你的孤獨怎麼化解?一個人的朝聖也不是不可以

《一個人的朝聖》 by:喬伊斯·蕾秋

在這座城市你的孤獨怎麼化解?一個人的朝聖也不是不可以

簡介:哈羅德·弗萊,六十歲,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後默默退休,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他跟隔閡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國的鄉間,生活平靜,夫妻疏離,日復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寫信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

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從他腳步邁開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並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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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在談論這本書之前,我想說,第一,這本小說挺好看,能夠一下午窮追不捨看完的書,算得上引人入勝了。

第二,先確立這一點,因為這是全書的背景色:

「看似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我們身上沒有主角光環,不是災難中最後一個活過來的人,也不是第一個掛掉的倒霉蛋,但註定逃不掉。」

當然,也大可不必深感絕望。這註定要讓我們一敗塗地的世界,還是很廣大的,在被命運捕獲之前,我們畢竟有很多風景優美的地方可供閑逛,有很多的事情可以做上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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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是中文譯名。原書英文名為《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意為哈羅德?弗萊不可能的朝聖之旅,直白,而總括全文。翻譯過來後,省略掉了一個最重要的詞「不可能」,其實不妥,因為從開始直到最後,「不可能」,是貫穿全書的主旋律,是這整個故事、所有令人笑淚交加的可讀性賴以生長的土壤。

主人公哈羅德之名,被代以「一個人」的泛稱,個人經驗普世化,而「朝聖」行為被突出放大,應該說,是更趨向於迎合大眾心理的,乍看上去,很像又一碗以「宗教、信仰、救贖」為賣點的心靈雞湯。但正如書中瘋狂追隨哈羅德腳步的粉絲們所誤解的那樣,它可以看起來像雞湯,其實並非雞湯。

實話實說,在看到一半的時候,我還在為這到底是一本很精彩的通俗小說,還是一碗加足料的心靈雞湯而躊躇。說「通俗小說」,並無貶低之意。好的通俗小說難寫,好的作者,瑪格麗特?米切爾、阿加莎?克里斯蒂、斯蒂芬?金、大仲馬……一樣姓名恆久流傳。即使死硬派純文學愛好者,也多半不會拒絕一本精彩通俗小說帶來的快樂悠閑時光。

在這裡的作者,是一位經驗豐富、有耐心的故事敘述者,疑雲密布,層層解扣,搖擺迂迴的敘事,讓即使具有豐富閱讀經驗的人,也心存好奇,如獵犬跟隨兔子的氣味,翻山越嶺,窮追不捨。這是一個愉悅而刺激的過程,而且,居然用一個普通人的平凡人生,就塑造出了驚心動魄、啼笑皆非的閱讀效果。略可惜的是,作者偶爾會剋制不住自身的說教欲,跳將出來,借人物之口,大談其人生領悟,解釋人物行動的意義,自然流暢的閱讀快感被打擾,讀者蘊積中的情緒跳閘,頗收適得其反之功。這也是它之所以給人造成「心靈雞湯」錯覺的原因——被一部分讀者拋棄,又被另一部分讀者熱愛的原因。

「用心說服了理性,選擇忽略一切證據,去期待一種比不言自明的現實更大、更瘋狂,也更美好的可能性。」

好在,雖讓書中人說出了此類豪言壯語,作者還是用無數細節的真實,以腫廇科大夫面對病人家屬式的委婉之辭,暗示理智尚存的讀者,這種可能性存在的微乎其微。就如同被宣告罹患惡性腫瘤的病人,結局已註定,儘管可以嘗試各種醫療手法,但通常所能做的,其實只有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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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一種絕症,至死方休。明白這一點不容易,明白之後又會很絕望。主角哈羅德就是這樣一個被絕望俘獲的普通人:古板、怯懦、無趣,無特長,永遠著裝整齊,坐了一輩子的辦公室,循規蹈矩老好人,打婚後就未有過像樣的旅行。如今六十五歲了,拿菲薄退休金,住在小鎮上等死。

現在,他要去完成一個不可能的任務,由南往北橫穿英格蘭,全程約一千公里,看望一位身患癌症即將死去的老友。為的是達到一個不可能實現的目的:以走路前往這種行動,來挽救她的性命。這個莫名其妙的信念是加油站一個小姑娘灌輸給他的。頭髮油乎乎的小姑娘,有意無意地騙了他。這欺騙,不太粗心的讀者,從行文中一眼就能看出來。

他從不運動,肌肉鬆弛,走過的最遠距離不過是從家門口到車裡。據懷疑還有家族遺傳的老年痴呆。他的全副裝備是:襯衫,領帶,防水外套,帆船鞋——舒適、防水、防滑、排氣,底薄,赤腳穿著,適合水上運動的帆船鞋,絕非長途步行的可選項,卻差不多成了本書的次主角,相當於堂吉訶德的桑丘,弗羅多的山姆,受盡磨難,毫無怨言,陪主角走到最後。另外還有一副老花眼鏡、一個錢包。

哈羅德老頭上路了,有兩條路。一條是徒步路程,一條是內心之路。路途中,有壯闊優美的風景、不斷出場經過又離開的人物、陌生人的故事,交織著深藏內心的回憶,一點點思想起,不能釋懷的,不敢觸碰的往事——他到底對奎妮做過什麼?他們什麼關係?他的兒子去了哪裡?他和妻子之間的秘密……是怎樣的苦楚與隱痛,折磨著他,才如此輕率如此執著地走上這條通往不可能之路?

結局絕對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作者是資深編劇,確實將職業長處帶入了小說,拿捏故事架構與述事節奏的分寸極佳,巧妙地把握住了戲劇性與日常性的平衡,並最終給出一個意味深長,悲欣交集的劇終。

在這座城市你的孤獨怎麼化解?一個人的朝聖也不是不可以

這絕不是一個「信念誕生奇蹟」的勵志故事,更無關宗教,無關信仰,哈羅德根本就不信宗教。這是一個人以及與他緊密相關的人們,在走入生命的最後時光之際,終於達成和解,對命運有了心平氣和的接受。而這絕非任何一個普遍意義上「人」,所都能做到的。這個不可能,只能由本書的主人公,這個平凡又獨一無二的哈羅德老頭來完成。但是,對於一個同樣在生老病死中掙扎的普通人,它也會帶來令人感傷和寬慰的一些東西,能夠讓你平靜地去面對在某些時候變得很可怕很絕望的生活。

弗尼吉亞?伍爾芙曾說過:「親愛的倫納德,要直面人生。永遠直面人生,了解它的本質,永遠地了解,愛它的本質,然後放棄。」這段話如果作為這本小說的題辭,太合適不過了。

「如果我們不能打開心扉,莫琳想,如果我們不能接受無法理解的東西,那就真的沒有希望了。」即使打開心扉,也只是有點希望而已。相信某種生命中的「不可能」,也只是為了讓自己產生這一點「希望」。希望不會生長奇蹟,但可以重新塑造我們的心靈,使我們重獲一些愛與勇氣——以及,在某些時刻學會放棄。如果看完全書,你會發現,「放棄」也是一件至關重要的事。可能是最終的,也是最重要的。

懸念強烈的書不適合劇透。不過有個細節可以提一下,書中,哈羅德不嫌負累,買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辭典》,帶在身邊。他從此知道了這土地上許多許多植物的名字,一一問名之後,這些閑花野草,在老頭眼前展現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們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閑閑帶過的一筆,給全書帶來了質樸的詩意。來於塵土,行於路上,又歸於塵土,土地永遠在那裡,為人與萬物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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