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蔣介石銅像當「夜壺」 「台獨組織」成員被判刑8個月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據台媒5月17日報道,台灣「獨派」組織「台灣建國工程隊」成員郭志剛,涉嫌於去年4月「斬首」陽明山花鐘廣場的蔣介石銅像,被控毀損罪案,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時,因郭志剛自己承認將斬下的蔣介石銅像帶回去當「尿壺」,法官17日改依加重竊盜罪判處郭有期徒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
報道稱,去年4月20日凌晨,郭志剛將陽明山花鐘廣場的蔣介石銅像頭部鋸斷後,並噴上紅漆及寫下「228元兇」及「殺人魔」。5月26日,台灣檢方依毀損罪起訴郭志剛。
圖片來自台媒
但郭志剛並無悔意,在蔣介石銅像修復後,又於6月14日晚間,與友人林廷穎帶著乙炔以及焊槍,再度前往鋸頭,被巡邏警察經過發現,當時銅像後頸已經白白一塊,郭志剛等2人坦承是以高溫熔化,破壞銅像,警方當場依現行犯逮捕2人。檢方8月再依「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起訴起訴郭志剛、林廷穎2人。
去年10月,士林地院針對郭志剛2度「斬首」蔣介石銅像案開庭時,郭志剛辯稱,他是為了「去威權化信仰」,是種「行為藝術」,強調自己無罪。
不料,去年12月21日,台北市中正高中校園內的蔣介石塑像再遭「斬首」,並在銅像上噴有「不移除,不改名,就砍頭」白漆,警方又查出是郭志剛涉案,並在「立法院」旁中山南路「獨派」駐留帳篷內發現斷首,依毀損罪、妨害公務罪再將郭志剛移送檢方偵辦。
據報道,郭志剛去年4月首度「斬首」陽明山花鐘廣場的蔣介石銅像,被控毀損案,士林地方法院17日宣判,法官變更起訴法條,改依加重竊盜罪判決郭志剛刑期8月。
至於郭志剛第2次「斬首」陽明山上的蔣介石銅像、中正高中蔣介石塑像「斬首」案,目前仍分別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檢方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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