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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縱火案」二審:案發視頻首次公布 還原救火現場

今年2月9號,杭州中院一審公開宣判,以放火罪和盜竊罪二罪並罰,決定對「保姆放火案」被告人莫煥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莫煥晶當庭表示認罪。

最新消息>>

案發視頻首度公布 現場火勢猛烈

今天,該案二審開庭,辯方辯論核心是能否減輕保姆罪責。案發視頻中可以看到,現場火勢猛烈,濃煙滾滾,消防員在煙霧中搜救。

早前消息>>

保姆縱火案二審今開庭 莫煥晶爭取減刑

在一審宣判後不久,被告人莫煥晶表示對判決不服,向法院提起了上訴。根據浙江法院公開網發布的開庭公告顯示,案件二審將於今天上午9點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

二審前,莫煥晶更換了辯護律師,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仝宗錦和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吳鵬彬接受莫煥晶家屬的委託,擔任其辯護人。吳鵬彬律師昨晚接受中國之聲獨家採訪時表示,會為莫煥晶爭取減刑:「一些案件,輿論越是有一種一邊倒的評論,也許你認真去撥開他的證據一層一層去看的話,往往會跟輿論略微會有一些區別。希望能夠比死刑更輕,不是說必須判處他死刑。對任何一個律師來講,這樣一個涉及到人命的案子能給她提供法律幫助,都是有意義的。作為一個刑辯律師來講,萬一有機會,被判處死刑的人變成死緩或者無期徒刑,是很有價值的事情。」

一審後,莫煥晶原律師黨琳山微博發布的莫煥晶的聲明

原告發聲>>

林爸爸狀態平靜 希望堅持一審原判

在一審後得知莫煥晶上訴的消息時,原告方——被害人家屬林生斌曾發微博聲討,表示「上第二次審判,只會讓各方的責任更彰顯於眾,也讓惡魔的罪孽更加深重。」林生斌還曾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希望二審法院能夠堅持正義,罪犯早日伏誅。昨天夜間,林生斌代理律師林傑也接受了中國之聲的採訪。他介紹,對於莫煥晶提出上訴並不意外,原告目前狀態平靜,最大的訴求依然是希望堅持一審原判,判處莫煥晶死刑立即執行。

面對被告方可能會提交的一些新證據,林傑表示,他們也已經做好了應對的準備:「在一審裡邊她是自我辯解的,次數也是比較多的,所以我覺得她提出這個上訴,這個也不奇怪。在開庭過程當中,我們會了解被告有沒有新的證據和觀點。如果有,我們會在庭後向法庭提出我們的法律意見。」

一審回顧>>

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 法院判定其故意放火

2月9日9時30分,「杭州保姆縱火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去年6月22日凌晨5點左右,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小區發生縱火案,造成4人死亡,縱火者為該戶保姆莫煥晶。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一審開庭審理了本案。

判決認為,被告人莫煥晶在高層住宅內故意使用打火機點燃易燃物引發火災,造成四人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莫煥晶還在從事住家保姆工作期間,多次盜竊僱主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莫煥晶所犯罪名成立。莫煥晶犯有兩罪,應依法並罰。莫煥晶於凌晨時分故意在高層住宅內放火,導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犯罪動機卑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雖然莫煥晶歸案後能坦白放火罪行,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莫煥晶歸案後主動交代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盜竊罪行,系自首,對其所犯盜竊罪可予從輕處罰。

致歉林家>>

保姆手書致歉信:願意立刻去死

「如果我死了能讓你好過一點,我真的願意立刻去死。」2017年11月28日,杭州保姆放火案過去的第156天。

林生斌的妻子朱小貞和三個孩子遺體火化日。當天,律師黨琳山帶來保姆莫煥晶寫給林生斌的致歉信。這封首度曝光的不到200字的手書簡訊,落款時間為2017年8月15日。

在信中,莫煥晶儘管寫得追悔莫及,但5個月前的6月22日凌晨4點55分,在思索了大半夜後,她還是決定點上一把火。

一個小時後,杭州的天亮了,朱小貞和三個孩子的生命盡數黯淡,莫煥晶癱坐在派出所里,幾天後,她被告知,她口中最喜歡的僱主一家四口死了,死在烈火與濃煙中。

道歉信原文:

「真的很對不起,你們對我這麼好,我卻做出這樣的事,我真的不想害他們母子幾個的,知道他們幾個去世以後,我真的後悔萬分,都是賭博害了我,都怪我一時鬼迷心竅,做出這樣事情,真是天理難容,我在看守所里每天都想念他們,每天度日於(如)年,想起了我們相處的那麼愉快,現在又陰陽兩隔,真是罪該萬死,如果我死了能讓你好過一點,我真的原意立刻去死,請望你多保重,人生的路還很長,一定要保重身體,真的很對不起。」

關注焦點>>

拷問:多少消防系統虛設

根據事發不久《錢江晚報》援引消防部門的調查報告,火災發生後,杭州119指揮中心於5時04分50秒接到第一次報警,兩分鐘內又先後接到不同人打來的兩個報警電話,5時11分第一輛消防車趕到「藍色錢江」住宅區正門,出警的速度是及時的。

接下來十萬火急的滅火救人卻遇到了重重障礙——消防車被鐵門、綠化帶所阻,破拆、繞道;好不容易進入17樓(著火點位於18樓),利用室內消火栓接上水槍,引水上18樓,開始滅火;5時40分,水壓不足,無法有效控制火勢;消防人員通過啟動消火栓泵,又利用消防車給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加壓,水壓仍無變化;現場指揮員下令,沿樓梯鋪設水帶上樓,逐漸控制火勢;6時48分,大火被撲滅。

消防員們衝進1802房,母子四人已經死亡。

一起看起來並不嚴重的火災,滅火過程卻用了至少一個半小時,這其中,哪些是正常的,哪些又是不正常的?

保姆群體中出現作姦犯科的害群之馬,法律確實該嚴厲追究。但作為一起公共事件,對保姆縱火案的反思不應僅僅停留在這個層面。更要追問的是,在一個每平米房價超十萬的高檔小區,業主的人身安全保障為何如此脆弱?

毫不誇張地說,這個表面光鮮的高檔小區,其樓宇的主動和被動防火系統幾乎形同虛設。縱火案是一面鏡子,照出了高層消防的諸多不堪。

(北京時間綜合,資料來源央廣網、新京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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