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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云為102對情侶證婚:「你們80年後才能離婚!」愛你,就是想和你過餘生

圖源網路

前幾天,馬雲爸爸現身為阿里第十三個集體婚禮證婚,他在現場的一番話,引起了許多網友熱議。

他說:我給阿里巴巴證婚,證婚的合同期是80年,80年以後你們可以離婚,80年以內不能輕易離婚。

有網友表示這一操作厲害了,結婚不易,應該珍惜,不能輕易離婚。

但也有網友表示這80年就直接鎖定了這輩子,要是過不下去,還硬湊合在一起,才是一種悲哀。

其實,一段婚姻的維繫,單單靠一紙證書或一個合同是完全不能夠的,結婚證可以變為離婚證,合同可以毀約,約定可以背棄,真正能讓婚姻走下去的只有婚姻本身而已。

因為愛情而結婚的婚姻,應該都渴望能一起到白首。大多數人渴望長久的婚姻,但更渴望在婚姻中獲得幸福。

網路上一直流傳著一個美麗的謠言。

不知從何傳起,愛爾蘭的結婚制度是結了婚就不許離婚,但婚姻可以選擇期限,從1年到100年,期限一滿,婚姻關係即告終止,雙方當事人如有繼續共同生活的願望,可辦理延續登記。登記1年期婚姻的費用是2000鎊,而登記100年期婚姻的費用只需要0.5鎊。

圖源:視覺中國

雖然這種說法已經被證實是編造,但曾經有無數人因此而感嘆這個國度的浪漫,期望著生命中出現那樣一個人願意和自己登記百年期的婚姻。彷彿這一紙婚約真的能牽絆住彼此的一生,永不分離。

這謠言的興起,我想一定暗藏了許多人對一生一世一雙人的嚮往和對婚姻最美好的願景。

然而,就算真的存在這樣的婚姻制度,最關鍵的,還是要遇到那樣一個人,願意交付自己的一生,並帶著最初的那份愛與那顆跳動的心,攜手一起走向未來。

想起《奇葩說》第三季有一期辯論的辯題:如果每段婚姻有效期是七年,到七就到期,可以續約,你贊成嗎?

贊成婚姻有效期七年的一方認為:

七年制的婚姻,能讓想結婚但不敢結婚,想離婚卻不敢離婚的人,更為輕鬆都地做出決定。

擁有大把的時間時,會總想著把事情留到最後。但當我們知道什麼時候會失去時,才會倍感珍惜。

我們的愛有了期限,會開始學會計較,這七年的期限就成為了愛情的保鮮劑,便可擁有一個又一個充滿新鮮感的七年。

反對的一方則認為:

與相愛的人走入婚姻本身是件幸福的事,但加了個期限時,便抽走了這最後的溫度。

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如果真的愛一個人,不需要七年做一次的選擇,而是今生只要這一個人。

如果只定個七年期限,那談戀愛就好了,幹嘛結婚呢,等到合約到期,還得考慮財產怎麼分,孩子的撫養權由誰來接手,何必呢?

無論從哪一方來聽似乎都有讓人信服的理由。

但不難得出一個結論:對於關係很好婚姻幸福的夫妻,七年的期限沒有任何意義;對於關係不好婚姻不幸的夫妻,七年的期限無異於刑期。

無論給婚姻定一個長還是短的期限,雙方最後能否一同到達那天都是未知。真正能被彼此把握的只有在婚姻里一同創造幸福,收穫幸福,並將這份幸福無限延長。

《重慶森林》中有一句經典的台詞: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在什麼東西上面都有個日期,秋刀魚會過期,肉罐頭會過期,連保鮮紙都會過期,我開始懷疑,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東西是不會過期的?

我曾經以為,愛是不會過期的。儘管這世上有太多悲歡離合,聚散無常,但愛本身就是會讓人感動而無法忘懷的存在。

之前看到過一篇新聞,一位91歲的老人因為一場意外的大火喪生,老人沒有孩子,也沒有親人,記者採訪時,才了解了這位老人的故事:他是一位抗戰老兵,在一場戰役中,受了七處穿刺貫穿傷,傷勢嚴重,多次昏迷,所在的部隊誤以為他已經陣亡。

陣亡的噩耗沒過多久傳到了他十八歲新婚妻子的耳邊,妻子悲痛萬分,隨即為愛殉情。後來老人傷愈回到家中,得知了妻子的死訊,久久不能釋懷,自此不再續娶,孑然一身,孤獨終老。

曾經有人問過老人,不會覺得孤獨嗎?

老人說:不會啊,我還記得十八歲的她,也記得我們之間的點點滴滴,我的愛情永遠停留在了十八歲,但我的幸福卻一直伴隨著我。

英國也有一名將軍,蒙哥馬利,在瑞士的一個農莊里,認識了一個女子貝利,他對她一見鍾情,卻羞於表達自己的情感遺憾回國。但回國後蒙哥馬利依舊戀戀不忘,第二年,又找機會去到了這個農莊,向貝利表達了自己的愛意。而後兩人結婚,婚後一直甜蜜幸福。

可這樣的生活沒有持續多久,貝利生下兩人的孩子後,身體狀況每日愈下,檢查後得知患了壞血病,因為沒有辦法醫治,貝利不久便離開了人世。

蒙哥馬利在妻子去世後,也未曾再娶妻,獨自將孩子撫養長大。他每天都會對著貝利的照片絮絮叨叨講述今天發生的事,講孩子的成長,說著說著總是能露出幸福的笑容,彷彿妻子從未離開過。

他們心中,愛一直存在,婚姻也沒有期限。

微博情感帖下有一條熱門評論:我一直覺得,愛情最殘忍的地方在於,從它發生的最初就已經到達巔峰。那種怦然心動,那種想要收割對方的強烈慾望,那種迫不及待想要到達未來的期許,都在戀愛的開始就已經被預支,從此往後,再怎麼走都是下坡路。

想想如今確實很難有一段感情從始至終都未曾有過變質,大多數走到一半時便無疾而終,有的抵不過外界的新鮮和誘惑,有的疏於經營,將愛消磨殆盡。

發小和她的前任,曾經是我們口中無比艷羨的對象,卻在婚後三年,分道揚鑣。他們高中相識,高三頂著壓力成為彼此的初戀,一整年,兩人都在為考上同一所大學而努力,然而最後卻陰差陽錯的度過了四年異地戀,四年間所有的愛意沉浸在了上百張火車票中。畢業後終於一起在一座城市打拚,兩年後走入了結婚的殿堂。誰又能想到經歷這麼多的兩人,卻沒抵過婚後的三年。

說起分開的原因,無外乎是平時工作都忙,一起交流的時間很短,漸漸地竟變得相對無言,又總是會為生活中的瑣事吵起來。這樣的生活太累了,突然就找不到一起為未來走下去的動力。

發小說,她也很奇怪,為什麼在無數困難面前都能一起攜手走過的兩人,卻抵不過婚姻的平淡。

曾經的海誓山盟,說好的一輩子,在現實面前,也無能無力,就這樣從陌生到熟悉再到陌生。

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處久不厭。如果愛有期限,那一定是因為,沒有用心經營這份愛,忘記了曾經的快樂與幸福,忘記了為彼此的未來去努力。

真正的婚姻,不可能永遠一帆風順,毫無波瀾。兩個獨立的個體一起生活本身就需要不斷的磨合,任何一段感情,不是僅僅靠愛就能一直走下去,往往需要彼此雙倍的付出和努力。

其實,磨合就是一種妥協,但這種妥協不是建立在委屈上,而是能讓彼此感到更幸福上。

《我可能不會愛你》中,程又青的父親是這樣對她形容自己的婚姻:

人啊,總以為那些讓你神魂顛倒的才是愛,可你媽比神魂顛倒更厲害。她先是把日子弄得嘰嘰喳喳,讓你害怕安靜,接著成天晃來晃去,讓你的視線里永遠有個大背景,用食物把你嘴巴變刁,再慢慢讓你行為失能,最後你突然發現,你再也離不開她了,所以只好死心塌地了。

那個女人要的並不多,有時候只是一個微笑,或者一個擁抱。她常常要我陪她看電視,要我陪她哭陪她笑。最爛的一招是,她喜歡騎車載我,然後騎得飛快,目的是希望我抱她抱得緊一點。

婚姻中最重要的是有創造幸福的能力,也有發現平淡生活中點點滴滴愛的眼睛。

真正的愛,不需要給彼此的婚姻一個期限,而是每一刻都想著要和你一起度過今後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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