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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自己一直想做的事情

有件事情,從初中開始我就想做,那時候這件事情遠沒有今天這麼火,也遠沒有今天能帶來這麼大的利益,那時候真的只是出於愛好,只是因為各種原因,一直放到了今天,直到前段時間偶然才發現開始是如此的簡單,所以在昨天晚上,我做了這件我一直想做的事情,雖然只是開了個頭。

在這之後我就非常的開心,因為與一開始什麼都沒有想比,至少現在知道該怎麼做了。

我其實並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完成能帶給我什麼東西,最可能的情況就是什麼都沒有,自己還付出了很多的精力,可能在很多人看來,這些事件如果做別的更確定的事情真的會更好,因為這件事情的不確定性真的是太高了,但是,至少我圓了一個夢。

與那些目的非常明確的人相比,我可能稍顯「盲目」,在這件事情上,對我來講,其決定因素的愛好,而不是金錢或者其他的一些東西,說句非常「不現實」的話,為了錢的事情我做,但,不為錢的事情我也做。

錢,是為了生存,在滿足小康的標準之後,我不會再強迫自己為錢再去做什麼事情的,而不為錢的事情是為了快樂,如果能意外的得到什麼東西,那是我的幸運,如果得不到,那也不是一種不幸,因為在我做決定的時候,會不會得到這些東西不是在我的考慮範圍內的。

很多時候身邊的人總是告訴我他們的一些想法,他們想做的一些事情,但是很多人可能就沒有沒有下文了,很多時候我真的覺得他們的很多想法很不錯,可是他們就是不做,這也是很無奈的一件事情。

當然了,可能每個人都有很多的事情,可能很多事情的確不是那麼容易做的,我也不方便多說什麼,但是我想說的是,如果你真的想做一件事情,開個頭,然後將之當做未完成事項,這樣就是一種激勵,當然了,對我來說有用的未必對所有人都有用,我很多時候有類似於強迫症,一本書打開了第一頁我就一定要讀完,就是真的看不懂,就像現在我正在看的《理想國》,很難懂的一本書,但是,我一定會一字不落的看完的。

我現在還記得,在16年4月23日我決定每天寫一篇文章,從那次到今天,兩年多的時間,平均每天一篇文章我做到了,無論好壞,它有帶給我什麼好處嗎?可能真的很難發現,但是一定有,而我付出了什麼?最簡單的算術問題,754天每天25分鐘,是18850分鐘,相當於不停地寫314小時,字數就不用說了,每篇按1000字來算,是75萬字。我只想說的是,這件事情我從沒有後悔過,到今天。

可能我在這個過程中付出的很多代價是沒有人知道的,甚至是受到很多人的非議,但是,我很慶幸我自己堅持了下來。

很多時候我也覺得自己很怪,很多時候我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做一些事情,但是我覺得,不管是什麼事情,只要自己想做,那就足夠了,何必受那麼多的束縛呢?我們活著是為了什麼?我覺得,可以無憂無慮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已經比很多人活的開心了。

可能的確,我們這一生有很多事情做了與不做在結果上看來是一樣的,但是真的一樣嗎?怎麼可能一樣呢?世俗眼光中的一樣與真正意義上的一樣有著太大的差距,那為什麼很多人覺得一樣?因為幾乎沒有人會去解釋,你覺得一樣就一樣,至於一樣不一樣,我又何必告訴你呢?

當然了,很多事情之所以不做是在其本人看來時機不成熟,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沒有這方面的顧慮,去做就可以了。很多時候,稍微任性一點,或許,你會活的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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