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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天中午喝酒,第二天被查出「醉駕」,冤嗎!

男子醉駕被查獲

5月14日上午,城廂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執勤時抓獲一個「醉貓」。被查獲的男子則堅稱自己當天並沒有喝酒,只是在事發前一天中午喝了一些啤酒。

5月14日上午9時許,歐某駕駛著一輛二輪摩托車途徑萬達廣場路段時,因不按道行駛被執勤民警查獲。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該男子滿身酒氣,遂對其進行酒精吹氣測試。檢測結果顯示,王某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102毫克,屬於醉駕行為。

據歐某交代,他於5月13日中午,與其親戚在家中飲酒聊天,期間喝了7瓶啤酒,隨後一直沒有出門。直到14日上午,歐某認為酒精對自己早已沒了影響,便放心驅車出門了,誰知竟被當場查獲。

「我平時都非常注意,都沒有酒後駕車,5月13日當天喝酒後並沒有開車,是第二天早上才出去的,我以為這樣的狀態肯定沒事,沒想到還是被查出有酒精,我現在非常後悔。」歐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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