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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共我有緣,得入於佛道:文殊菩薩十大願王釋要

文殊師利菩薩騎獅寶像

第一願,三界諸眾生,禪天梵釋主,國軍水陸類,同生三世願佛知,佛知佛見故,令迴向大乘,未聞我名速得聞,依於我法中,而發菩提心,法葯世醫救諸疾,歷算工弈筆,詠贊以導人,隨類同事引世俗,願共我有緣,得入於佛道。

這是大悲燈供發願的十大願的第一條,這十大願王取自《千臂千缽大教王經》中文殊菩薩的根本願王。

我們當前的時代,資訊發達,大眾尋求多聞,心性浮動,人際之間的名聞難以迴避。在這樣一個時代,我們在發願的部分選用文殊菩薩的《千臂千缽大教王經》,考慮的就是對於大眾實際生活的適應性。雖然諸大菩薩的願王都各有千秋,而文殊菩薩的根本願王更有他獨到的地方。

比如,文殊菩薩說「佛知佛見故,令迴向大乘,未聞我名速得聞」,這在其他諸大菩薩的願王里是少見的。「未聞我名速得聞」,佛弟子尤其是出離心的行者,一般是迴避名聞的,甚至害怕自己的名譽讓別人知道,因為名譽事關聲名和功利,這樣一來,就容易造成尋常大眾的各種爭議和不理解,帶來很多障礙。而文殊菩薩之所以被稱為「大智勇識者」,可能正是因為他願望的獨特性,他不迴避這個問題。「未聞我名速得聞,依於我法中,而發菩提心」,名聞方面,現在社會上很流行的說法是,有很多明星寧可先自黑,也要讓別人知道自己是誰,混個臉熟,這種情況是有的。可是,在這個過程中僅僅只有「出名」這一重意義嗎?不一定的。文殊菩薩把社會大眾相互的關係網路——因陀羅網,進行了更加深入的解讀和發願。他說「未聞我名速得聞」,你們快知道我的名望吧!「依於我法中,而發菩提心」,依於和我的緣分而發起大乘菩提道的追求之心。

想來這是我們當前的社會,是我們這個世間最缺的。很可能大家也都有各自的發心,即便是「未聞我名速得聞」,但很多人所發的是二重心,是外道心,甚至是各種惡見、毒見心,如果讓更多人知道,大家會受害。而若勇發大乘菩提心,真的深信大乘,福德因緣如此深厚,那麼就應該勇敢地「未聞我名速得聞」,不要擔心名望成為一個累人的壞事,因為要依它來度化更多的有緣人。

所以後面說「法葯世醫救諸疾,歷算工弈筆,詠贊以導人,隨類同事引世俗」,佛法方面的、醫療方面的、救濟方面的、診治各種疾病方面的、曆法方面的、算術方面的、各種工藝方面的,還有詠讚歌辭、偈頌等等這些方面的都「隨類同事引世俗」,都跟大家隨類同事而引導世俗的大眾,「願共我有緣,得入於佛道」。

只要能入於佛道,可以施設種種方便(原文:可以種種方便),可以「未聞我名速得聞」。這是何等自信呢!在很多時候,我們是有使令大眾與我有緣,得入於佛道的發心,但是害怕「未聞我名速得聞」。而這重願則是反過來的,理直氣壯,信仰大乘,就接引大眾歸入大乘,因此不迴避名望的「得聞」問題。

第二願,若有諸眾生,毀謗不解毒,乃至殺害我,是人雖怨嗔恨我,願共我有緣,令發菩提心。

「若有諸眾生,毀謗不解毒,乃至殺害我」,到這個程度,人際緣分的道路就已經走到盡頭了。毀謗我還不能解除毒怨之心,到了要殺我的地步,都到了這種地步還有什麼緣分可講呢?「是人雖怨嗔恨我,願共我有緣,令發菩提心」,拿句俗話來說,這就是拿命在賭啊!即便是誹謗、殺害、嗔恨、怨毒,還是願意與我有緣,而令發菩提心,這就是大智勇識的勇者的雄見吧!跟世間的世人狹智不同,即便如此,還是願共我有緣,令發菩提心而成就佛道才罷。

這一願王雖然特殊,但如果你不這樣發願,萬一遇到怨毒殺害的時候,你又能如何呢?我們做佛弟子,有沒有這樣想過?我們常常在迴避毀謗、殺害、各種怨毒,甚至對這些感到反感,或者根本不給他這個機會。可是眾生之間的業感緣起,哪是我們想躲就躲得掉的呢?那麼可能就有一個現實,真要是有被殺的因緣,最終也還是躲不掉。躲不掉,心裡又想著要躲,最後還是沒躲掉;沒躲掉,心裡只有一個「想躲」的想法。這樣來看其實是兩相失誤,勇猛智慧的發願也沒有,在業力生死過程中也沒有得到一個好結果。那麼,在這種毫無退路的情況下面,走什麼路?

文殊菩薩這個時候提出一個關鍵的命題——共我有緣,發菩提心。回過頭來想,「共我有緣,發菩提心」,一直以來可能是怯懦的大眾對於大乘法門最不敢擔當的一重願望。可是,在生死緣起的絕境中,卻又並沒有解脫我們的災殃,唯獨缺的就是這份發心。那為什麼不發心呢?就是勇氣不夠。

我們稱文殊菩薩是「大智勇識者」,也是這個原因。他乾脆就把主題亮出來,先放在這裡,非常鮮明。「毀謗不解毒,乃至殺害我,是人雖怨嗔恨我」,菩薩就以質直之行,不再繞來繞去,實際上,這也是一個直指的法門,這是真正的直指,就以「共我有緣,令發菩提心」來作為在生死困惑的種種境遇當中的主題詞。這是第二願。

第三願,若有諸眾生,見我愛我身,欲心求得我,於我身上他身上,盛行邪見倒,諂曲惡不善,生凈不凈諸惡行。願共我有緣,令發菩提心。

如果有人恨你,有人愛你,又有人慾心求得你,又有人有邪見顛倒、各種諂曲、各種惡語的、背後的誹謗、種種清凈或不清凈的惡行,在這些惡行的面前,我們能做什麼呢?如果從生死的業感緣起上講,這些該發生的就發生完了,該輪迴就輪迴去了,似乎並沒有什麼特別可以有起色的地方。而文殊菩薩的發願還是亮出了最原始的「底牌」——「願共我有緣,令發菩提心」,一起成佛去。但凡有愛有恨,有敬有不敬,有邪見,有諂曲、惡不善,全都來發起這樣的用心,可謂是一網打盡、最為高效的一種收拾殘局的辦法。在愛恨交織的人生旅程當中,你拿什麼重整旗鼓?你拿什麼一網打盡呢?「願共我有緣,悉發菩提心」,沖著這個方向來吧!所有的僵局,瞬間就滿盤皆活。走這條路,反倒成了讓前面所有的業感緣起都合理化的一個關鍵性的轉變,就像龍樹菩薩說的,因為有空性的緣故,才讓世間一切萬法得以成立;如果沒有空性,世間萬法樣樣都會被摧毀。因為要發菩提心的緣故,因為還要帶領眾生去發菩提心的緣故,所以與我有緣的這一切業感緣起都變得有意義,否則都沒有意義,除了生死沒有其他。

第四願,若人嫉賢良,輕慢疑慮我,枉壓誑妄我,欺凌一切毀三寶。願共我有緣,令發菩提心。

我們有很多底線,尤其是對佛法有正信的佛子,往往有個底線,就是你不能欺凌誹謗三寶、毀滅三寶,你如果這樣干,我就不認你了。還有,你要欺負我、冤枉我、誑妄我、輕慢我、疑慮我,妒忌我的賢良和才德,居然對我採取這樣的態度,那我們就沒有緣分了,大不了不認識唄!可是看一看無量無邊的生死輪迴中,我們都是這樣不認識的,但仍然還是在這樣發生著,這就是生死的本質,也是輪迴的真相。在生死輪迴的本質真相面前,除了「共我有緣,發菩提心」以外,其它的意義是什麼?背離佛果走入生死輪迴,在這樣的生存狀態中,我們除了成佛,其它的分別好歹、你好我壞、我不認識你你不認識我,最終的意義是什麼呢?說到這裡,基於前面的這些考慮,恐怕還是要「共我有緣,發菩提心」,因為這條路徑才是最終圓滿的解決方案。

當我們憎恨惡人的時候,肯定忘掉了一條原則,就是——他是佛。你要信他是佛,就不敢憎恨他太厲害。恨一位佛,我們是擁有本質上的罪惡的。從實際的事項上來看,最為罪大惡極的人,在他罪惡行為的另一面,是不是永遠都只有一個惡呢?那不可能。大家有很多人是學哲學的,我們知道,無論他的罪惡表現得有多麼深重,他也一定存在善良的另一面,一定不可能只有純惡。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共我有緣,發菩提心」,這是有效的通途。

第五願,若有諸眾生,賤薄慚愧我,敬我不敬我,不敬用我不用我,取我不取我,求我不求我,乃至要我不要我,從我不從我,見我不見我,無論妨我不妨我。願共我有緣,令發菩提心。

我們很多時候的思想感情,就糾結在這中間。尤其是好朋友,或者由好變壞的朋友,或者由壞變好的朋友,或者從有緣變成沒有緣的,或者沒有緣變得有緣的。大致都會在敬我不敬我、不敬用我不用我、取我不取我、求我不求我、要我不要我、從我不從我、見我不見我、妨礙我不妨礙我……這些就往往成了人際中,我們心底、思維層面留下的主題。這個主題如果深刻地去觀察,恐怕最後真正的解藥還在這裡,共我有緣,發菩提心吧!其它的研究了很多,其實都是無常的。也許別人不敬我,可他要敬我也很容易。我們認為「不敬我」是一個重要的過失的時候,可能人家已經變了,已經很敬我了。「求我不求我,從我不從我」等等往往也是在這樣的變化中,而真正的意義,也還在 「共我有緣,發菩提心」上。

第六願,若人為取財,常作屠兒膾,田獵漁捕魁,殺心熾盛不生悔,無有斷絕故,世世相互報,怨家報對不相舍,賣肉而取財,以自養性命,如此之心失人身,永遠失人身,報對不曾離。我為令發菩提心,盜財反施彼,與我我施他,願已得財未得人。悉共我有緣,令發菩提心。

這就是世間的眾生相,尤其是受苦人的眾生相。在印度有個階層叫做旃陀羅,他們用屠宰、捕殺等各種辛苦的方式換得自己的活命錢。而且這種情況不只在一個地區,比較邊遠的農村、山區,那些貧困的地方也是如此。貧困謀生的人,用心往往也比較毒、比較狠,很逼拶,沒有餘地,人際之間也很危脆,各種關係針鋒相對。你偷了我家的魚,我的牛吃了你家的草,這都是重大的矛盾,往往不打一架不解決問題。可即便是這樣的人,他們本覺層面上也是佛啊,甚至就是在跟我們結緣的時候。那麼,我們能做什麼呢?「盜財反施彼,與我我施他」,這樣的心量似乎是一種必然的需求,因為除了「共我有緣,發菩提心」以外,所結的世間生死的眾生緣,帶來的還是未來無盡的生死緣起,它唯一捆綁的就是我們的解脫道,使人不得解脫。怎麼解決呢?「共我有緣,發菩提心」吧!

第七願,若有諸眾生,及他朋友伴,師長弟子等,修身苦行節斷食,持戒或破戒,有行無行者,我曾養他他養我,和尚阿闍黎,教導稱說人,聽受我教受他教,我亦令他施,同行同業修,一切有情同沾福,我造他造寺,禪房蘭若塔,及造菩薩諸佛像,而共我有緣,令發菩提心。

這是談修行的問題了。有的是先學,有的是後學,有的是先學而後退學了,有的是後學而後又學得更為增上,成為師長了。總而言之,無論是持戒、破戒、有行、無行、我養他、他養我,和尚阿闍黎、教導稱說人,聽受我教或者是受他教,一起來同行同業修,一切都來同沾福。造禪房、蘭若塔寺、諸佛菩薩像,以這樣的方式,共我有緣,令發菩提心。就像禪院造佛像,每一尊佛像,都是大家共同發心。以諸佛菩薩像、禪房蘭若這些緣起,大家由最初的沒有緣,漸漸有緣,到緣分很深,到共我有緣發菩提心,成就佛果。

第八願,若人廣造罪,墮獄無出期,苦惱無量劫,出來還生於五趣,先作諸畜生,將命還前世,負物作驢駝豬狗,償他宿債故,累劫象馬奴,還他倫盜無休息。我願於五道,隨形而受化,常生同世教化人,或作貧困啞,盲聾下乞人,同類同緣同事行,一切眾生中,同業作引導,方便使其入佛道。願共我有緣,令發菩提心。

造罪廣泛的眾生,他們墮入地獄,漫長而沒有出離之期。在地獄當中,一切的環境和現象界都是現成的,不由得他重新去改造。我們人有改造世界、改造周邊的能力、自由度,還有可塑性,可是墮入地獄的眾生,他們的一切現實的環境都是現成造辦的,他們沒有改造的餘地,所以就「苦惱無量劫」。即便煎熬到了最後,能夠出生,能夠來到人間,也先要以種種惡趣受生,作畜生、飛禽、游魚等等。這些宿債還得差不多了,也還要作驢駝豬狗,以這樣的業力償先前的宿債。乃至於累劫的象馬奴,做象做馬,也是供人騎乘的。如此來「還他倫盜無休息」,還他人的業債,輪番偷盜的沒有休息的業債。

「我願於五道,隨形而受化,常生同世教化人,或作貧困啞,盲聾下乞人。」其實「貧困啞、盲聾下乞」之輩,這可能是我們在為人處世過程中最害怕的結局、最害怕的擔當。如果我們成了那樣的人,可能很多人都會絕望,覺得我已經被這個世界拋棄了,我是最下賤的人。可是文殊菩薩發願,「我願於五道,隨形而受化,同類同緣同事行」,跟他們一樣,「一切眾生中,同業作引導」而「方便使其入佛道」。

我們為什麼害怕呢?因為沒有主題的任務,我就是我,忘了「有緣而發菩提心」的使命,才會害怕。如果以「共我有緣,發菩提心」這樣的大願來攝持我們一生的行為、取捨,那麼我們反倒有勇氣「願於五道,隨形而受化,同類同緣同事行」,這完全是反過來的。當我們以有我之見主導自己人生的時候,會一直堅持以自己有為的行動來讓自己過得更加滿意,而文殊菩薩這裡所倡導的一個主題是「共我有緣,發菩提心」,是一起去成佛的大方向。在這樣一個大方向下面,我們不僅不害怕「墮於五道,盲聾下乞」,甚至願意主動地生到其中。為什麼呢?因為要方便使其入佛道,我們有這樣的使命在。菩薩勇識,因為心中有佛;我們凡夫怯懦,還是無佛的原因吧!所以這第八願,根本上反映出來的就是對於大乘佛果所選擇的兩條路徑。如果選擇的路徑是大乘成佛之道,那麼自然就有勇氣這樣做。

是不是說「我願於五道,隨形而受化」這個願力就導致我們必然呈現相關的業力,然後就真的「作貧困啞,盲聾下乞」了?恰恰相反,因為對眾生髮起了度化之願,所以我們「作貧困啞,盲聾下乞」的惡業才迅速得以清除,這是脫離惡業最有力量的一種發心。如果我們僅僅是害怕「貧困啞盲聾下乞」,也許恰恰就難以擺脫這種業緣,萬一有了,還真的就得去。這是反過來的,我們看到了嗎?假如說,真有「願於五道隨形受化,同類同緣同事行」的菩提心,我們來解脫這些「貧困啞盲聾下乞」的惡業,才會更有捷徑。

所以地藏菩薩去地獄度化眾生,說「地獄不空,誓不成佛」,他並沒有得到那個結果,就是「既然地獄不空誓不成佛,那你就永遠不要出來了。」會不會這樣呢?其實地藏菩薩在發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的時候,他的地獄就已經空了。十地菩薩哪裡有什麼地獄相啊?初地菩薩的現量境界中,三惡道就已經不現形了,十地菩薩哪裡會有?但是作為成佛資糧的重要緣起,地藏菩薩還是要堅持這樣發願。堅持這樣發願,願力可不是惡業力的果報,它是能從根本上瓦解惡業力果報的一種力量。因此,願於五道隨形受化作貧困盲聾啞,恰恰是我們出離自身惡業的根本性的解脫力。

第九願,若人縱身心,故於我法中,污泥於佛法,師長弟子貢高慢,無慚無愧用,僧佛菩薩物,殺生偷盜並邪行,惡綺兩舌斗,妄語縱貪嗔,不揀良善劫他財,拒謾不識善,廣造諸惡罪,死墮阿鼻入地獄,地獄出輪還,六處生死海,願同業道而結緣,化變應隨緣,同入生死道,當以救之令出離,願共我有緣,而發菩提心。

這一願是在第八願基礎上來進一步深化發心的。因為前面是願於五道、盲聾下乞中隨形受化,而第九願則主要是與佛法有關的隨行受化的發願。因為我們在修學佛法的過程中,也有貢高我慢、無慚無愧、殺生偷盜邪行、惡綺兩舌、妄語,甚至造種種惡業,最後導致墮入阿鼻地獄輪迴生死的苦惱果報的世緣。可即便是在我法門中出現了這樣的惡劣果報和行為,我們還是發願:當以救之令出離,共我有緣,發菩提心吧!

人在修行的過程中,尤其是在信仰的領域,但凡有道德,道德建樹上自己的認知或者被他人所認可的德行高標一方的話,就特別容易產生道德綁架的想法和行為。如果自己有相對純粹的信仰力量,就特別容易標榜出一番信仰的我慢心,而第九願就是來解決這個問題的。無論是信仰傲慢還是道德綁架的問題,諸佛菩薩都還是有這樣一個更為主題的方向:救之令出離啊!何需去傲慢和綁架任何人呢?對於所有惡業的造作者,要生起的仍然還是大悲心,還是救之令出離,共我有緣,發菩提心。這樣的方式對於道德綁架和信仰傲慢問題的解決,才是最為高效和實際的。

第十願,若人於我法,若與我有緣,若與我無緣,同我大願是我身,同我大願故,共我身無別。其四無量等虛空,廣度有情故,勤勇無休歇,願彼通達正覺路。我不入三界,亦不出三界,常以聖性願力故,心如虛空故,常安住法界,遍在眾生心識體,以聖性願力,加持諸有情,令罪垢滅入菩提,願共我有緣,得諸佛聖果。

"若人於我法,若與我有緣,若與我無緣,同我大願是我身,同我大願故,共我身無別。」如果同我大願即是我身,那我以什麼為身呢?就以「共我有緣而發菩提心」的大願為身,所以才能共我身。以大願為身相,因此才能令一切發願的眾生與我身無別,其四無量心才能夠等同於虛空,廣度有情才能勤勇無休歇。根本性的願望是通達正覺之路,是所有的眾生都同樣地通達正覺之路。

最後,文殊菩薩發願:「我不入三界,亦不出三界。」如果有出離,就意味著放棄;如果有進入,就意味著一些新的改變。不入不出,就像法尊法師說的,我不到西方,也不去東方,我就在這裡,哪裡都不去。

「常以聖性願力故,心如虛空故,常安住法界」,既然常常安住在清凈法界中,那哪有什麼彼此去來的分別呢?

「遍在眾生心識體」,這是關鍵的一句,我們要知道。我們不僅只停留在自我的意識心體中,不說我們有六識、七識、八識、三自性、三無性……有這個「我」見,就是問題。遍在眾生心識體,我心等於一切眾生心,哪裡還有「我」呢?所以「遍在眾生心識體」的第一條件先是無我,第二條件才是與眾生同一願身,以聖性願力來加持所有的有情。

加持是什麼?是發功嗎?是偷氣嗎?還是用什麼力量去改變什麼人?都不是。只有以上的願力才能真正令眾生獲得加持。佛法所說的加持,是與正法眼藏、如來妙心相應的大願力、聖性願力,這才是加持的力量,是如來藏妙心的特別功用。這個加持能夠把世界捏扁搓圓了,不是只讓你頭頂上冷一下熱一下,它能夠令所有的罪垢寂滅而趣入菩提。因為以上這些願力,共同發願,共同有緣得諸佛聖果,這是第十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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